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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18 02:47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7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陆吉敏主持[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3][4] - 该议案已提前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通过,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2][5][6] 担保额度调整背景 - 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最初核定200亿元,覆盖25家被担保人,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 - 2024年12月经股东大会批准,担保总额调增至254亿元,覆盖27家被担保人[12] - 本次调整在总额254亿元框架内进行,不改变总担保额度,仅调整子公司间担保分配[12][14] 具体担保额度调整 - 宜兴鸿立东方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从8亿元减至3亿元,减少5亿元[12] - 新增对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担保5亿元[13] - 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从15亿元减至12亿元,减少3亿元[15]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从5亿元增至8亿元,增加3亿元[15] 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 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2025年3月末总资产17.68亿元,负债率98.15%,净利润亏损2099万元[20]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同期总资产110.81亿元,负债率117.12%,净利润亏损6527万元[21] - 两家子公司均为控股公司,调整符合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间额度调剂的规定[15][16] 担保管理机制 - 担保额度调剂需遵循控股子公司间、合营联营公司间分类调整原则[15] - 新增被担保人单体担保额度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10%,超出需单独审议[15] - 调整有效期至2025年度担保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13][16] 被担保企业结构 - 光明地产直接为19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13家资产负债率≥70%,6家<70%[17] - 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为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4家资产负债率≥70%[17][18] - 另有1家合营联营公司接受担保,资产负债率低于70%[17]
光明地产: 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17:17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13: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主持,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在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1] - 议案已提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且全票同意 [1] -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 信息披露 -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25-036) [2]
光明地产(600708) - 光明地产关于在2024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5-07-17 16:15
担保情况 - 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为25家被担保人提供200亿元对外担保,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 - 2024年调增担保额度,为27家被担保人提供254亿元对外担保[5] - 宜兴鸿立东方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担保8亿元,调减5亿元,调整后为3亿元[6]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原担保0元,调增5亿元,调整后为5亿元[8] - 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原担保15亿元,调减3亿元,调整后为12亿元[10]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原担保5亿元,调增3亿元,调整后为8亿元[10] 公司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98.15%,总资产176849.82万元,负债总额173584.23万元[10][2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117.12%,总资产1108118.85万元,负债总额1297812.36万元,负债12.98亿元[10][13][2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泰日(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96.45%,负债37.74亿元[13] - 上海汇兆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37,622.82万元,资产负债率97.91%[14] - 上海临皓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660,033.41万元,资产负债率97.10%[14] - 宜兴鸿立东方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28,580.19万元,资产负债率110.50%[14] - 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7,690.28万元,资产负债率155.09%[14]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61,165.34万元,负债总额720,021.18万元,资产负债率62.01%[16] - 上海农工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25,253.30万元,负债总额158,201.68万元,资产负债率70.23%,营业收入12717.15万元,净利润166.46万元[16][20] - 上海海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1,643.25万元,负债总额29,332.88万元,资产负债率70.44%[16] - 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220.58万元,负债总额13,714.84万元,资产负债率64.63%[17] - 上海农工商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5,102.39万元,负债总额53,096.40万元,资产负债率81.56%[17] - 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6,429.74万元,负债总额54,150.27万元,资产负债率46.51%[19]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海农工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845.73万元,负债总额11188.52万元,资产负债率87.10%[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海民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收入307.17万元,净利润 -76.15万元,资产负债率73.32%[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汇慈(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4776.5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5126.00万元,净利润 -380.31万元,资产负债率88.34%[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晟置业有限公司净资产22834.11万元,净利润 -837.10万元,资产负债率80.77%[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湖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994.99万元,负债总额42865.86万元,资产负债率66.98%[21] 其他事项 - 2025年7月17日公司先后召开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调整部分担保额度议案[26] - 被担保人相关数据统计以202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后续变化按实际情况调整披露[27]
光明地产(600708) - 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7 16:15
会议信息 - 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下午13:30通讯表决召开[2] - 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调整部分担保额度议案,审计委已全票同意[2]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经审计委过半同意后交董事会[4][5]
光明地产(600708)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4 18:4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44,000万元到-3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3][4] -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约为-44,200万元到-36,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3,421.27万元到31,421.27万元,同比减少183.28%到245.89%[3][4] - 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7725.81万元[5] - 上年同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824.11万元[5] - 上年同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为-12,778.73万元[5]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0037元[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本期业绩预亏主要因房地产开发业务规模及结转项目毛利率水平下降[7] -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经营及销售策略,加大营销去化力度,加快回笼资金,加速回归上海[7]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本次业绩预告为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无重大不确定因素影响准确性[8] - 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具体财务数据以2025年半年报为准[9]
光明地产(600708) - 光明地产关于对外担保的情况简报
2025-06-20 17:00
担保额度及金额 - 2024年度公司担保总额度核定为254亿元[2] - 本报告期公司发生对外担保金额约为0.68亿元[2]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6.07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70%[2] -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6.0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37%[2] - 对合营、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5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5%[2]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核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25家被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200亿元[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核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下属27家被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254亿元[5] - 2025年2月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总额不变[6] 公司及子公司情况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117.12%[10]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泰日(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96.45%[10] - 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金山卫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111.51%[10] - 上海汇琪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5.17万元,净利润23.92万元,资产负债率84.70%[10] - 光明房地产集团上海汇兆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收入70476.06万元,净利润 - 1485.06万元,资产负债率97.91%[10] - 上海海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155.09%[11] - 郑州星樽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107.53%[11]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62.01%[12] - 上海农工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2717.15万元,净利润166.46万元,资产负债率70.23%[12] - 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46.51%,净利润294.82万元[13]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海农工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87.10%[1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海民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73.32%[1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汇慈(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88.34%[15] 其他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年、15年,担保金额合计约0.68亿元[18] - 农房集团为光明地产下属7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涉及多业务[14]
光明地产: 光明地产章程(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5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RIGHT REAL ESTATE GROUP CO.,LIMITED [4] - 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1628号9幢2层A—75室 [4] - 注册资本为222863.6743万元人民币 [6] - 公司成立于1992年,采用定向募集方式组建,1996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3]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9965Q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123]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可设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8][123] - 公司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140]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 [141]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222863.6743万股,均为普通股 [21]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29]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44]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企业投资等 [15] - 经营宗旨强调依法经营、质量第一、品牌建设和服务社会 [14]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 [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事项 [8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 [130][132]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134] - 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权决定不超过净资产15%的土地竞买等事项 [12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4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 [47][127] - 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需回避表决 [84]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董事会需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24]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17] - 公司需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 [85] 党建与社会责任 - 公司设立党组织并为其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强调维护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经营宗旨 [1][14]
光明地产: 光明地产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56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召开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达54.3997% [1] - 会议由董事长陆吉敏主持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6项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13项为普通决议 3项为特别决议 [3] - A股股东对各项议案的平均赞成率达99.85% 最高反对比例0.2500%出现在第12项议案 [2][3] - 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等4家公司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3] 特别决议事项 - 提案十三至十五(修订《公司章程》等)以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3] - 提案八(日常关联交易)获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 [3]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 - 律师佘珉玥、于胜寒见证会议全过程 [3]
光明地产: 光明地产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
证券之星· 2025-06-19 20:55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制定,旨在规范股东会组织和行为,维护股东权益 [1] - 股东会行使职权范围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参会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4]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职权与类型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修改章程、审议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等 [2][3][4]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和临时股东会,临时股东会需在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4] - 董事会需建立重大事项(如对外投资、担保、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部分权限需报股东会批准 [4][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6] - 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若董事会未响应可转由审计委员会或自行召集 [7]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股东需提前备案,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8][12][14] 提案与通知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9][16]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议程、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10][17][18] - 董事候选人资料需在通知中披露,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 [11][19]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需明确且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 [11][1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如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1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 [17][19][20]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审议过程、表决结果、股东质询等内容,由董事、会议主持人等签字并保存至少10年 [23] - 新任董事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后两个月内实施 [23][24]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及提案详情,若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说明原因 [22][24]
光明地产(600708) - 光明地产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
2025-06-19 20:16
担保决策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批准[5]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单项标的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事项[8] 资产交易决策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授权事项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单项标的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8]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单项标的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资产抵押等事项[8]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11][12][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现场与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28]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2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董事提名 - 除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董事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或公司董事会提名[32]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32] 股份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限制表决权[29] 规则生效与定义 - 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