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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6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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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8:38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已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批准[1] 利润分配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2]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两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达50%以上或表决权影响决议的股东[2] 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1]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先明)
2024-04-26 18:3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出席[2]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8次,同意全部议案[4] - 2023年召开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7次,独立董事均出席[4] 关联交易 - 2023年子公司苏州高新进口商贸与关联方日常购销总额预计不超22000万元[6] 审计机构 - 2023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7]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3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原委员仍履职[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8:38
战略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五名董事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原委员仍履职[5] - 经提议和讨论可对委员任期内调整[5] 战略委员会下设机构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5] 战略委员会会议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5]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6 18:38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商贸与东方创业购销预计22000万元,实际20013.37万元[3][5] - 预计2024年度商贸与东方创业购销不超32000万元[5] - 2024年购销占比62.66%,上年80.37%[7] - 2023年末东方创业资产1714332.45万元等多项财务数据[10] 股权情况 - 2023年末东方创业持公司34538714股,占比3.00%[10] - 2023年末公司持东方创业41095890股,占比4.65%[10] 交易相关 - 2024年4月通过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2] - 交易主要购食品等商品,价格参照市场协商[11] - 交易利于提升规模、放大品牌、优化营收利润结构[12]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8:38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对独立董事周中胜、方先明、史丽萍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报告[1] - 独立董事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1]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中胜)
2024-04-26 18:3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出席[2] - 2023年召开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7次,独立董事均出席[3] 人事与议案 - 提名委员会建议聘任副总经理获采纳[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薪酬报告[3] - 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5][6] 投资与审计 - 子公司出资2500万元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合伙企业LP份额[6]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被续聘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7] 沟通履职 - 独立董事参加业绩说明会解答中小股东问题[5] - 2023年独立董事了解公司情况履行职责[5]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8:38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1] - 介绍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及服务公司时间[2][3] 审计工作 - 2023年审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咨询专业技术部,达成一致意见[4][5] - 针对公司情况制定审计方案,围绕收入确认等重点展开[6] - 配备专属审计团队,核心成员经验丰富且有专业资质[7] 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8]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8:38
人员与资金情况 - 截至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注会693名[2]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2]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多次会议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事务所[2][3]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工作安排、报告等议案[3][4]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2023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4][5]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4-26 18:38
财务资助 - 拟为特定子公司、参股公司和房地产合作项目提供财务资助[1] - 2024年提请授权净增不超90亿资助,资金可滚动使用[2] - 授权经营层决定每笔资助具体事项,期限12个月[2] 风险控制 - 可控制特定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3] - 对参股公司同股同权,履行审批程序并建预警机制[3][4] - 房地产项目外部股东调用资金需审批,按同股同权资助[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