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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6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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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科技(600844)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2-17 17:15
证券代码:600844,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丹科 B 股 公告编号:2025-003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3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丹阳香逸大酒店会议室(江苏省丹阳市兰陵路 333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3 月 5 日 至 2025 年 3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1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5日 本次 ...
丹化科技(600844)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16 15:46
净利润情况 - 2024年度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7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2亿元[4] - 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29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17亿元[5] 产品产销及价格情况 - 2024年主要产品乙二醇生产13.30万吨、销售12.73万吨,年销售均价上涨约12.69%[6] - 2024年第二产品草酸生产9.93万吨、销售9.77万吨,年销售均价下跌约19.28%[6] 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 - 公司拟对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270.04万元予以冲回,预计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数为-2513.64万元[7]
丹化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2-05 16:15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4-044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公司 15,250 万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含本次)为 300 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1.97%。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金睿泓吉)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 | 是否为 控股股 | 本次质 | 是否为 | 是否补 | 质押起 | 质押到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质押融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东 | 押股数 | 限售股 | 充质押 | 始日 | 期日 ...
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4-12-03 17:52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4〕0252 号 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谈 翔,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胡浩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国方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4〕172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丹化化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化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 为: 当事人: 李国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孙朝辉,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丁伟东,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周劲松,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杨 军,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会主席; 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时任总经理 孙朝辉、时任董事丁伟东、时任董事周劲松、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军、 时任监事谈翔、时任监事胡浩方予以监管警示。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引以为戒,履行忠实勤 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 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 ...
丹化科技11月20日龙虎榜数据
证券时报网· 2024-11-20 17:22
公司股价表现 - 丹化科技今日涨停 [1] - 全天换手率4.40%成交额1.16亿元振幅10.85% [1] 龙虎榜数据 - 机构净卖出582.42万元营业部席位合计净买入2443.16万元 [1] - 当日该股因日涨幅偏离值达9.44%上榜机构专用席位净卖出582.42万元 [1]
丹化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15 16:57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4-043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A 股股票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11 月 1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控股股东金睿泓吉回复称: "2024 年 7 月 19 日,我司与你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协议》,你司拟以 1.86 元/股的价格,向我司发行不超过 30,350.00 万股 A 股股份。我司将积极配合你司本次发行股份项目的推进。 1 ●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11 月 13 日至 11 月 15 日,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 ...
丹化科技:控股股东关于丹化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2024-11-15 16:57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与我司实际控制人于泽国先生沟通,近期我司或实控人除前述 参与你司发行股份事项外,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涉及你司的其他重大事项。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2024年3月29日我司受让你司原控股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你司15%的股份,成为你司的第一大股东。 2024年7月19日,我司与你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你司拟以1.86元/股的价格,向我司发行不超 过30,350.00万股A股股份。我司将积极配合你司本次发行股份项目的 推讲。 内蒙古金睿泓 新分 11日 十八百 2024年1手 特此复函。 ...
丹化科技: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10-30 15:39
证券代码:600844 900921 证券简称:丹化科技 丹科 B 股 编号:临 2024-042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含税) | 主要产品 | 2024 年三季度平 | 2024 年二季度平 | 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均售价(元/吨) | 均售价(元/吨) | | | 乙二醇 | 4,374.34 | 4,210.32 | 3.90% | | 草酸 | 2,887.53 | 2,880.82 | 0.23%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含税) | 主要原材料名称 | 2024 | 年三季度平 | 2024 年二季度平 | 变动幅度(%) | | --- | --- | --- | --- | --- | | | | 均进价(元/吨) | 均进价(元/吨) | | | 褐煤 | | 530.1 ...
丹化科技(600844)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30 15:35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87,288,853.09元,同比增长24.2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86,854,229.49元,同比减少9.66%[2]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8.69亿元,2023年同期为64.96亿元,同比下降9.67%[14]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6,748,683.08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198,573,656.37元[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1,085,047.90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193,785,460.25元[2]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2.41亿元,2023年同期为-2.3亿元,亏损幅度扩大4.93%[16]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利润总额为-2.53亿元,2023年同期为-2.26亿元,亏损幅度扩大11.99%[16]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2.54亿元,2023年同期为-2.27亿元,亏损幅度扩大11.64%[16]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8,759,956.07元,较上期减少46.24%[2][6]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16亿元,2023年同期为7.84亿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20亿元,2023年同期为7.92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7.68亿元,2023年同期为8.83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76万元,2023年同期为-9070万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3416万元,2023年同期为2802万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26亿元,2023年同期为4629万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43亿元,2023年同期为2.50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9.66万元,2023年同期为-2683.25万元[20]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348,078,149.3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39,516,183.48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7.15%[3]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1,351,271.97元,2023年12月31日为25,123,643.42元[12]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1,031,615.78元,2023年12月31日为23,010,715.38元[12] - 202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944,561,911.52元,2023年12月31日为1,084,845,968.44元[12] - 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资产总计为13.48亿元,较上期末的14.65亿元下降8%[13] - 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负债合计为8.25亿元,较上期末的6.85亿元增长20.39%[14] - 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24亿元,较上期末的7.79亿元下降32.7%[14] 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0.0853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 -0.1953元/股[3]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2.6895%,较上年同期减少11.6160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45.1493%,较上年减少24.3455个百分点[3]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953元/股,2023年同期均为-0.1730元/股[17]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本期金额为 -10,520,375.84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10,927,142.31元,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本期金额为925,012.94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821,584.87元[4]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2,80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7] - 内蒙古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2,500,000股,持股比例15.00%[8]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7,550,050股,持股比例6.65%[8] -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102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股29,242,200股,持股比例2.88%[8] - 李利伟持股20,000,000股,持股比例1.97%,质押20,000,000股[8] - 吉林丰成顺农业有限公司持股14,903,266股,持股比例1.47%,冻结14,903,266股[8] 经营与诉讼情况 - 公司报告期因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低位仍经营性亏损[10] - 吉林丰成顺农业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要求赔偿132,754,299元,案件移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0] 成本与费用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为83.02亿元,2023年同期为88.32亿元,同比下降6%[16]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92亿元,2023年同期为2.53亿元,同比下降24.14%[16]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财务费用为1.72亿元,2023年同期为0.95亿元,同比增长81.56%[16] 综合收益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2.56亿元,2023年同期为-2.28亿元[17]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国方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09-30 13:0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217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7029080000 名 称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国方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打印】 【关闭窗口】 丹化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 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项、第十五条第七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四十 一条等规定。丹化科技时任董事长李国方,时任总经理孙朝辉,董事会秘书成国俊,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 蒋勇飞,时任董事丁伟东,董事周劲松,时任监事会主席杨军,时任监事谈翔、胡浩方,未能勤勉尽责,保证公 司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 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