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6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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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投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铁薇)
2024-05-30 20:19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1]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2] -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2] 独立董事持股与兼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不能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不能担任[5]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0 20:19
监事会会议 -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通讯表决召开,5名监事实到[2] 监事会换届 - 第十届监事会至2024年6月25日届满[3] - 第十一届监事会拟由蔡苏艳等组成,选举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 监事信息 - 蔡苏艳1991年11月生,持9000股公司股票[4] - 张鹏1975年8月生,不持公司股份[5] - 苏鑫1991年11月生,无公司股份[6][8]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30 20:1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6月20日14点30分在哈投大厦2809会议室召开[2] - 网络投票2024年6月20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2] - 审议17项非累积和3项累积投票议案,18项选董监高,应选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3人[4] 议案相关 - 1 - 10项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2 - 13项经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5] - 16号为特别决议议案,4、8、14、15、18、19号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5] - 14号议案关联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5]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4日,A股代码600864,简称哈投股份[8] - 会议登记2024年6月18日9:00-11:30、14:00-16:30,地点哈投大厦2908室[8] - 公司地址哈投大厦2908室,联系人陈曦,电话和传真0451-51939825[10] - 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12] - 股东大会表决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13]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第十一届董监高[13][14] - 股东持股对应选举票数,按议案组票数投票[15]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5-30 20:19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将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大华变更为容诚[2] 容诚事务所情况 - 2023年末容诚有合伙人179人,注会1395人,745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3] - 2023年容诚收入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5] - 容诚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报审计,收费48,840.19万元[5] 审计费用 - 本期年报审计费163.24万元,内控审计费73.14万元,与上期持平[8] - 2024年聘任容诚费用不超236.38万元[11][13] 审议情况 - 2024年5月2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聘任容诚[11] - 2024年5月30日董事会通过聘任容诚[13]
哈投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宏)
2024-05-30 20: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1]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任职资格[3] 独立性要求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其他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候选人情况 - 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资格[5] - 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5-30 20:1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应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7]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7] - 情况紧急可口头通知开临时董事会会议[7]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8] 会议延期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9]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11] 会议审议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关联董事不表决[15] - 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表决相关 - 董事特定情形应回避表决[16]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暂缓表决[16]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19]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10年[22] 决议备案 - 董事会秘书会后两个工作日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2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7]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意见
2024-05-30 20:19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至2024年6月25日届满[1][2][3] - 拟推荐6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2][3] - 拟推荐3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2][3] 候选人情况 - 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谴责等不良情况[1][2][3]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请审议候选人,文件日期为2024年5月29日[1][2][3]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0 20:19
董事会会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通讯表决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2] - 第十届董事会6月25日届满,拟提名6非独立董事和3独立董事候选人[3][6] 议案情况 - 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议案获董事会全票通过[3][6] - 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不超236.38万元[7] - 聘任审计机构议案获董事会全票通过[7]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7][8] -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获董事会全票通过[8] - 拟定6月20日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结合[10] -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获董事会全票通过[10] 人员信息 - 张名佳持股13000股,任董事等职,与控股股东无关联[17] - 蒋宝林任江海证券总裁、公司董事,与控股股东无关联[18] - 任毅任哈投集团金融资产管理部部长、公司董事,与控股股东有关联[20] - 彭彦敏、姚宏、张铁薇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1][22][25]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30 20:1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4年2月1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570520元[8]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80570520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总数的25%[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8] - 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公司治理 - 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按不少于企业职工人数1%的比例安排[21] -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部分按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21] -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23] -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2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一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27] - 股东可依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28]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等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28]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28]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为资产负债率超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67] - 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等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71] - 董事会决定关联交易限于公司前一年末净资产值5%以下[71] - 董事会决定对外捐赠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下[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7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90]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0]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4]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或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9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103]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0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2]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2]
哈投股份:哈投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5-30 20:19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已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3] 利润分配政策 - 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5]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7] -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5000万[7]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决定[4] - 公司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过半数、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