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600906)

搜索文档
财达证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05 17:27
董事会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协助处理董事会事务及保管印章 [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3] - 定期会议提案需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征求董事意见后由董事长拟定,重大事项需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 [4][5] 会议召集与提案规则 - 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审计委员会提议等七种情形 [6] - 临时会议提议需提交书面文件,包含提议人信息、理由、时间、明确提案及联系方式等要素 [6] - 紧急情况下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召开临时会议,但需在会议上说明原因 [9]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职权,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视为失职 [12] - 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独立董事投反对/弃权票需说明理由并披露 [17] - 关联交易等特定情形下董事需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1] 决议执行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额外获得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9]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记录、音像资料、表决票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20年 [30][31] - 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并定期通报进展,董事会需建立跟踪评估制度确保落实 [29] 特殊程序与合规要求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议为董事会前置程序,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15] - 会议材料不完整时,过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审议 [23] - 决议内容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 [31]
财达证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05 17:27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本办法旨在规范财达证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职责分工,维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三大基本原则 [1] - 严禁通过非关联化手段规避审议程序,禁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利益侵占行为 [1] 关联交易定义与范围 - 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需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有偿原则 [2] - 交易范围涵盖18类活动,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担保、租赁、研发项目转让等 [3][6]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组织(如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主体)及关联自然人(如董事、高管及其亲属) [4][8][9] 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 审计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日常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执行名单更新、审议安排及信息披露 [5][12][13] - 各单位负责人为关联交易第一责任人,需指定联系人定期上报交易信息 [15] - 经营管理层可审核未达董事会标准的交易(担保除外),3个工作日内需备案 [17] 审议程序与披露标准 - 重大关联交易标准: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 [22] - 日常关联交易需按类别预计年度总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审议 [20] - 披露触发条件包括:与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等 [29] 豁免情形与特殊规定 - 6类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如单方面获赠资产、按市场利率融资、公开招标等 [33] - 现金出资设立公司且按比例持股的重大交易可豁免股东会审议 [34]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交易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 [35] 违规责任与附则 - 违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处分至追究刑事责任,并需赔偿损失 [36] - 禁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董事会需采取诉讼等措施追责 [37] - 本办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解释权归董事会 [39][40][41]
财达证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7:15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财达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11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公司章程修订 - 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同步废止 [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发布于上交所网站 [2] 议事规则修订 - 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 - 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全文发布于上交所网站 [4] 董事会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 修订董事会下设4个委员会工作细则,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公司制度修订 - 通过7项制度修订,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部分制度经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 [5][6] - 通过另7项制度修订,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部分制度经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 [8] 组织架构调整 - 通过组织架构调整议案,取消监事会和监事会办公室设置,议案经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 [8]
财达证券: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5 17:15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21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6 日 证券代码:600906 证券简称:财达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8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至2025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5 17:0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财达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共产 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 务。 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涉及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 ...
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05 17:0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6 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节 | | 股权事务管理 8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3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4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7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21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第五章 | 党委 | 29 | | 第六章 | 董事会 | 31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1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36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41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8 | | 第七章 | | ...
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05 17:0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河北省国 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对外担保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公平、对等、诚信、互利原则; (二)依法担保和规范运作原则; (三)风险可控和审慎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 在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公司为他人提 供担保,应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 能力 ...
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6-05 17:01
第一条 为规范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明确公司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维护公司中小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办法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规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中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参照本办法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定价公允; (二)决策程序合规; (三)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 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不得存在 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 ...
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6-05 17:0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 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 ...
财达证券(600906)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5 17: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2] - 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8] 会议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6][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6][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1]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会议时间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1] 股东权利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董事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24]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4]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7][28] 决议实施与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29]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9]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20年[33][3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