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6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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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601009) - 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6 19:00
会议安排 - 2025年12月8日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3] - 2025年12月9日刊登《股东会通知》[4] - 2025年12月26日现场会议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6] 参会情况 - 735名A股股东出席,代表股份8769964946股,占股本总额70.9339%[9] 议案审议 - 《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等四项议案均通过,同意占比超99%[13][14][15][16]
南京银行(601009)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26 19:00
人事任命 - 同意聘任朱钢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1] - 同意聘任印建军为公司业务总监,待监管核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3] 股份情况 - 截至披露日,朱钢持有公司股份556,341股[6] - 截至披露日,印建军未持有公司股份[7]
南京银行:聘任朱钢为首席合规官
北京商报· 2025-12-26 18:58
公司人事任命 - 南京银行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朱钢为首席合规官的议案,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 - 朱钢现任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此次被新聘任为首席合规官 [1] 新任高管背景 - 朱钢出生于1968年,拥有大学本科学历,为正高级经济师 [1] - 其职业生涯长期服务于南京银行,历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信贷业务处副处长、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执行董事等多个关键管理职务 [1] - 朱钢曾兼任无锡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以及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并曾担任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董事 [1] - 朱钢目前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江苏省金融学会理事及江苏省银行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1]
南京银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
新浪财经· 2025-12-26 18:51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南京银行已完成《公司章程》修改并获江苏金融监管局核准 批复文号为苏金复〔2025〕428 号 [1][3] - 自《公司章程》修改获监管核准之日起 公司监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监事不再履行职责 其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1][4] - 2025年12月26日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正式不再设立监事会 [1][4] 具体调整与人事变动 - 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 与监事会运作和监事履职相关的制度同步废止 [1][4] - 吕冬阳 马淼 徐月萍 王家华 王国彬 黄涛 张吕林 郭俊 戚梦然共九位人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1][4] - 离任监事确认与公司无任何不同意见 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1][4]
南京银行:业务总监徐腊梅辞任
新浪财经· 2025-12-26 18:45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公告 - 南京银行公告,公司业务总监徐腊梅因到龄退休原因辞去职务,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1][4][6] - 徐腊梅辞任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其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7年1月8日 [2][6] - 徐腊梅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因辞任需知会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任何事项 [6] 辞任人员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徐腊梅持有南京银行股份50,000股 [6] - 徐腊梅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管理 [6] 辞任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董事会认为,徐腊梅的辞任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7] - 公司董事会对徐腊梅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6]
上市银行,密集出手!9家赎回,超1000亿!
券商中国· 2025-12-25 19:55
核心观点 - 在低利率环境下,上市银行为优化资本结构、节省付息成本,赎回存量高息优先股的动力显著增强,导致银行优先股存量规模加速萎缩,市场稀缺性增加 [1][4][6] 银行优先股赎回概况 - 2025年以来,已有9家银行赎回优先股,包括2家国有大行、1家股份行和6家城商行 [1][4] - 2025年12月以来,长沙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5家银行先后宣布赎回,合计规模达458亿元 [1][3] - 2025年全年,银行合计赎回境内优先股7期共1118亿元,以及境外美元优先股2期共57.2亿美元,赎回期数和规模远超往年 [4] - 具体赎回案例包括:兴业银行赎回三期合计560亿元,宁波银行与杭州银行等6家城商行合计赎回558亿元,工商银行赎回29亿美元,中国银行赎回28.2亿美元 [4][5] 银行优先股市场现状 - 银行优先股是商业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重要工具,自2014年10月正式亮相 [5] - 自2020年后,银行优先股新发几乎停滞,存量规模逐渐萎缩 [1][5] - 截至目前,存量银行优先股共22只,合计规模达6453.5亿元,占整个优先股市场的99.58% [5] - 随着永续债的推出,银行资本补充工具选择丰富,永续债发行规模大幅增长,2025年至今已超8200亿元,优先股热度缩减 [5] 银行赎回动力与成本分析 - 银行优先股通常设有发行满5年后的赎回条款,为银行提供了资本管理的灵活性 [6] - 当前存量银行优先股票面股息率普遍在3.02%至4.56%之间,而新发永续债票面利率约2%,存量优先股作为资本工具的“性价比”已明显较低 [6] - 在利率下行环境中,银行主动赎回优先股以降低付息成本的动力强烈,特别是固定溢价较高的品种 [6][7] - 采用浮动利率模式的存量优先股中,票面股息率超出4%的有9只,未来可能面临较强的赎回意愿 [7] 资管机构配置与市场流动性 - 优先股是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保险资金等资管机构配置的重要“类固收”权益资产 [8] - 截至2025年6月末,理财产品投向权益类资产余额为7800亿元,其中投向银行优先股的余额估算约为3079亿元,占同期存续银行优先股总规模(7571.50亿元)的40.66% [8] - 市场存量优先股体量小,交易活跃度低,流动性处于较低水平,资管机构存在“惜售”现象 [8][9] - 部分理财公司发行了以优先股为投资主题的策略产品,例如工银理财有36只“鑫悦优先股策略”相关产品 [9]
城商行板块12月25日涨0.07%,上海银行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11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25 17:14
城商行板块市场表现 - 2023年12月25日,城商行板块整体上涨0.07%,表现略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47%,深证成指上涨0.33%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在列出的20只股票中,7只上涨,1只平盘,12只下跌 [1][2] - 上海银行以0.61%的涨幅领涨板块,收盘价为9.96元 [1] - 厦门银行跌幅最大,为-0.77%,收盘价为7.75元 [2] 个股交易数据 - **上海银行**:成交量29.13万手,成交额2.90亿元,为当日板块成交最活跃的个股之一 [1] - **杭州银行**:成交额达5.29亿元,收盘价15.36元,上涨0.26% [1] - **北京银行**:成交量90.14万手,成交额4.98亿元,收盘价5.51元,上涨0.18% [1] - **江苏银行**:成交量95.39万手,为当日成交量最高的城商行个股,收盘价10.32元,涨跌幅为0.00% [1][2] - **宁波银行**:收盘价28.31元,为板块内股价最高的个股,当日下跌0.21% [2] 板块资金流向 - 城商行板块整体呈现主力资金净流出状态,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亿元 [2] - 游资资金净流出929.16万元 [2] - 散户资金净流入1.21亿元 [2] - **杭州银行**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3845.72万元,主力净占比7.26%,但同时遭遇游资净流出4346.00万元 [3] - **北京银行**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2341.27万元,主力净占比4.70% [3] - **贵阳银行**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2218.57万元,主力净占比高达18.56%,并同时获得游资净流入1388.91万元 [3] - **南京银行**遭遇主力资金净流出991.95万元,主力净占比-3.72% [3]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全部赎回及摘牌完成的 公 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25 09:14
南京银行优先股赎回及摘牌完成 - 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0.49亿股优先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9亿元,优先股简称为“南银优1”,代码为“360019” [1] -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3日向登记在册的优先股股东足额支付了赎回款项,包括股票面额及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的股息,总计支付人民币51.3814亿元 [1] - 此次赎回涉及公司全部已发行的该批次优先股,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3日注销,赎回及摘牌程序已完成 [1][2]
A股银行ESG强信披名单扩容,北京银行、南京银行成碳排大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4 20:15
ESG强制信息披露与A股银行覆盖情况 - 2026年将成为ESG强制信息披露元年,A股银行ESG强信披名单迎来扩容,依据监管指引,覆盖上证180、深证100、科创50、创业板指成分股及境内外同步上市企业 [1] - 伴随指数调整,成都银行、沪农商行新晋入列,使得A股银行ESG强信披总数攀升至27家,包括6家国有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10家城商行及2家农商行 [1] - 这标志着超六成(共计42家)A股上市银行正式迈入ESG强信披时代,且这27家银行均已完成2024年ESG报告披露 [1] 银行业碳排放数据披露与表现 - 在27家ESG强信披银行中,除成都银行外,其余26家均已披露碳排放数据,其中16家银行碳排放总量同比下降,9家同比上升,1家国有大行、6家城商行、2家股份制银行碳排总量提升 [2] - 碳排放总量同比增幅前五的银行均为城商行:北京银行(13.88%)、南京银行(13.23%)、青岛银行(11.92%)、重庆银行(10.96%)、杭州银行(10.02%) [3][6] - 碳排放总量同比下降幅度最大的五家银行是:沪农商行(-34.52%)、中国银行(-23.74%)、建设银行(-20.65%)、渝农商行(-17.89%)、江苏银行(-8.58%) [3][4][6] - 城商行减碳幅度和披露情况参差不齐,成都银行未披露碳排放量,宁波银行首次披露无法同比,其余8家城商行中仅江苏银行和郑州银行碳排放总量同比下降 [4] ESG信息披露现存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 碳排放披露存在短板,范围1、范围2数据可通过第三方核算,但范围3(上下游)核算困难,国际要求披露范围3,但国内缺乏细分产品化石能源投入产出表,使用IPCC全球标准数据与国内实际偏差大 [7] - 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披露不足,国内大银行仅声称“已开展”,但未披露情景设定、参数、结果及后续风险定价、资产组合调整举措 [7] - 生物多样性披露存在空白,相关国际框架无强制约束,国内标准未落地,且缺乏基线数据无法量化项目影响 [7] - 2024年披露范围3排放量的银行合计10家,较去年新增6家,但各行披露的统计口径差异较大 [8] - 金融机构温室气体范围3碳排放核算困难,原因在于信贷中流动贷款部分的行业投向多、类目分散、流动快 [8] 绿色金融与碳减排贷款发展 - 绿色信贷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43.51万亿元,比年初增长17.5%,前三季度增加6.47万亿元 [9] - 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过1.38万亿元,该工具将延续实施到2027年,支持对象从原来的21家扩展到了多家外资行和几十家地方商业银行 [11] - 在ESG强信披银行中,共有17家银行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数据,共计向353个项目发放了61.90亿元的碳减排贷款,带动超17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量,加权平均利率为3% [10][11] - 从规模看,2025年第三季度兴业银行碳减排贷款规模最高,超6亿元;从减排量看,招商银行带动的减排量最高,为44万吨 [10][12] - 碳减排贷款大部分投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等领域 [12] 行业建议与未来方向 - 对于未披露或披露不完整的银行,建议将碳披露纳入ESG战略顶层设计,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并根据自身规模选择合适的核算路径 [5] - 应让信披“活起来”,通过披露发现运营减排机会和信贷资产中的高碳风险,反向推动绿色信贷结构优化 [5] - 在银行信贷资产碳排放管理上,境内银行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地方试点上成效初显,但仅15%的系统重要性银行披露信贷资产碳排放数据,在数据质量、转型目标设定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5] - 未来需加大碳减排支持工具在高排放行业绿色转型、气候投融资试点、循环经济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的开发设计,并关注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及数字化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 [12]
“硬核”拦截百万巨款 警银联动破获“案中案” ——南京银行南京金盛路支行成功阻断电信网络诈骗
扬子晚报网· 2025-12-24 19:18
事件概述 - 南京银行南京金盛路支行成功拦截一起涉案金额100万元的电信网络诈骗,并通过警银联动机制破获一起“案中案” [1] - 支行工作人员因成功拦截诈骗获得江宁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表彰 [1] 事件经过与处置 - 11月4日,客户田某到支行要求办理100万元大额转账,但对其用途和收款方信息表述模糊 [1] - 银行工作人员基于反诈培训经验判断交易异常,立即启动警银联动机制并联系公安机关 [1] -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民警迅速到场,调查发现田某声称资金为售卖游戏账号所得,但无法提供有效凭证,而收款方则声称是“借款”,双方口供矛盾 [1] - 警方在深入核查资金流向时,发现该笔转账背后还隐藏着另一起以虚假借款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 [2] - 警方最终成功冻结拦截了涉案的100万元资金,并彻底查清了诈骗作案链条 [2] 公司行动与成果 - 此次成功拦截是南京银行长期重视反诈工作、强化员工反诈培训的成果体现 [2] - 该事件是警银联动机制高效运转的生动实践 [2] - 南京银行金盛路支行表示将继续深化与公安机关合作,完善反诈处置流程,提升金融服务中的反诈能力,以筑牢客户财产安全防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