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
搜索文档
A股新规!今起,正式实施!事关短线交易
券商中国· 2026-04-07 07:29
新规核心内容与施行时间 - 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自2026年4月7日起施行 [1] 新规主要目标与市场影响 - 新规旨在进一步明确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短线交易监管安排,回应市场关切 [3] - 业内人士认为,新规使市场规则更公平透明,将更严格约束利用模糊地带进行内幕交易和短期炒作的行为 [2] 适用主体与券种范围 - 短线交易主体包括: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者;买入时不具备特定身份但卖出时具备者 [3] - 所涉证券范围包括:股票、存托凭证、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3] 持股与交易时点认定标准 - 买入、卖出时点以证券过户登记日为准 [4] - 大股东5%以上持股比例按同一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境内外**已发行或公开转让的股份合并计算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互联互通机制下作为名义持有人持股超5%的,不认定为大股东 [5] - 认定短线交易涉及的证券不作跨品种合并计算 [6] - 同一境外投资者应将其通过QFII、RQFII、外国战略投资者、沪深港通机制持有的证券数量合并计算 [6] 豁免适用情形 - 明确了13种豁免情形,主要涵盖三大类 [7] - 第一类:根据产品或业务制度设计,市场有明确预期的交易,如优先股/可转债/可交债的转股、赎回、回售,ETF认购、申购、赎回,股权激励授予、登记、行权,做市业务等 [7] - 第二类:因客观非交易因素导致持股变动,如司法强制执行、继承、捐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等 [8] - 第三类:根据监管规定或为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需要的依法交易,如欺诈发行责令回购,违规减持责令购回等 [8] - 因证监会责令回购、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或违规主体主动购回违规减持股份而产生的买入行为,不触发短线交易 [11] - 新增了为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需要的依法交易豁免 [11] 机构适用安排 - 对三类由专业机构管理、按产品或组合单独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形,按产品或组合的一码通账户单独计算持股 [9] - 第一类:境内公募基金、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等 [9] - 第二类: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集合私募资管产品及符合监管要求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 第三类: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及沪深港通机制参与交易,并按要求报送产品北向持股情况的境外公募基金 [10] - 若上述产品或组合无法独立规范运作或在交易中存在利益冲突、违法违规等情形,将不予单独计算持有证券数量 [10] 重要调整与变化 - **转融通出借不再作为豁免情形**:2023年征求意见稿中曾将转融通业务出借和归还作为例外,但2026年新规已删除此条例 [11] - 变化原因在于实操中存在股东通过转融通出借曲线变相减持,新规下转融通出借交易在判断短线交易时应视为“卖出” [11] - 新规建立了“违规减持—责令购回”的逻辑闭环,消除了股东因被责令购回而担心构成短线交易的合规悖论 [11] 对“关键少数”的监管强化 - 短线交易认定涉及的董监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证券** [12] - 这意味着“关键少数”需加强家庭成员证券账户管理,避免因近亲属误操作导致违规 [12] - 对于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证券,基于身份关系即无条件视为其自身持有 [12] - 对于其他不具有近亲属关系的第三者持有的证券,则必须构成“利用他人持有”才可合并计算,这在事前串通情况下取证难度较大 [12]
金融风向标2026-W10:信贷亮点不断,银行股有望反弹
招商证券· 2026-03-15 19:36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标题“信贷亮点不断,银行股有望反弹”及核心观点均指向对银行板块的积极看法,认为其基本面将改善并有望迎来一轮反弹 [1][6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外部不确定性加剧,A股市场下跌,银行板块防御价值显现 [1] - 信贷增速企稳、净息差收敛放缓、不良资产产生放缓,银行基本面预计将改善 [1][61] - AI叙事逻辑松动,市场风险偏好降温,资金有望流向银行等防御性板块,银行板块有望迎来一轮反弹 [1][61] - 顺周期投资逻辑预计回归,油价上涨将带动大宗商品普涨,利好银行板块 [6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周观察·动向 - **监管动态**:央行发布了2026年2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2][11] - **行业动态**:招商银行发布公告,拟于2026年4月15日赎回275亿元优先股;平安银行已完成208.74亿元优先股的赎回 [2][12][13] - **市场动态**:本周(报告期)万得全A指数下跌0.48%,而申万银行板块上涨1.39%,表现强于大盘 [2][14] 周综述·数据 资金运行态势 - **公开市场操作**:本周央行通过逆回购净回笼资金1011亿元 [19][20] - **资金利率**: - 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DR)全线走高,其中DR001、DR007、DR014分别较上期上行0.2BP、4.7BP、2.2BP至1.32%、1.46%、1.49% [21][23] - Shibor各期限品种均小幅下行,1M、3M、6M分别较上期变动-0.9BP、-1.3BP、-1.0BP至1.53%、1.54%、1.56% [21][23] - 同业存单(NCD)利率走势分化,1M期限收益率上行0.8BP至1.50%,3M及以上期限收益率下行 [21][23] - 国债收益率走势分化,1Y期下行0.9BP至1.28%,3Y、5Y、10Y、30Y期分别上行0.8BP、2.8BP、3.3BP、8.5BP至1.37%、1.56%、1.81%、2.37% [22][23][36] 银行资负跟踪 - **资产端**: - **票据贴现**:截至3月12日,国有大行票据转贴现累计净买入146亿元,同比少增;股份行净卖出1815亿元,净卖出规模同比扩大 [39] - 本期末1个月、3个月和半年期票据利率分别为1.6%、1.48%、1.23%,分别较上期末上行7BP、10BP、6BP [43] - **负债端**: - **存款利率**:截至3月13日,国有大行活期存款平均挂牌利率为0.05%,3个月、1年期定期存款平均挂牌利率分别为0.65%、0.96% [51][53] - **同业存单**:本周发行总额8463亿元,净融资额为-1396亿元;二级市场上,3个月及以上期限AAA级存单收益率均下行,1年期下行1.8BP至1.53% [55] 周评论·热点 - **社融方面**:2026年2月新增社会融资规模2.4万亿元,同比多增约1500亿元 [3][58] - 结构上,实体信贷同比多增约2000亿元,对当月社融的贡献度为36%,超过上年同期的29%;政府债券同比少增约3000亿元 [3][58] - 合并1-2月看,社融同比多增超3000亿元,实体信贷同比少增约1200亿元,与过去五年平均水平基本持平;政府债净融资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3][58] - 展望:政府债发行总额度与上年持平,新增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望激励企业信贷,信贷贡献度有望回升 [3][58] - **信贷方面**:2月新增人民币贷款9000亿元,较上年同期少增约1000亿元 [4][59] - 信贷结构改善,中长期贷款同比多增约2800亿元,其中企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多增3500亿元是主要贡献 [4][59] - 剔除票据融资的实际企业贷款同比多增超6000亿元,增长更多源于企业自发性融资需求提升,可能与上游商品涨价、企业盈利预期改善有关 [4][59] - 票据融资减少350亿元,同比多减约2000亿元,反映银行开票意愿减弱 [4][59] - 居民部门贷款持续偏弱,新增贷款约-6500亿元,较上年同期多减2600亿元 [4][59] - **存款方面**:2月新增人民币存款1.2万亿元,同比少增超3万亿元 [4][60] - 居民存款新增3万亿元,同比多增2.5万亿元 [4][60] - 合并1-2月,居民存款新增5.24万亿元,较过去五年同期平均少增约5000亿元;非银金融机构存款新增2.8万亿元,较过去五年同期平均多增约1.5万亿元,显示“储蓄搬家”现象明显 [8][60] - 货币供应量M1同比增长5.9%,较上月提高1个百分点,主要受企业活期存款与居民储蓄改善及低基数影响 [8][60] - **融资增速视角**:2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8.2%,与上月持平 [8][61] - 结构上,居民部门融资增速2.89%(前值3.19%),企业部门融资增速6.9%(前值7.1%),政府部门融资增速34.86%(前值34.14%),市场主体去杠杆、政府部门加杠杆趋势持续 [8][61] 行业规模与指数表现 - **行业规模**:银行板块共有41只股票,总市值10,439.9十亿元,流通市值9,813.9十亿元,分别占A股市场的0.8%、9.2%和9.6% [4] - **指数表现**: - 近1个月银行板块绝对收益为1.2%,相对收益(相对于基准)为1.0% [6] - 近6个月绝对收益为-2.1%,相对收益为-5.3% [6] - 近12个月绝对收益为10.3%,相对收益为-9.1% [6]
中泰资管天团 | 田宏伟:多资产配置的核心是什么?
中泰证券资管· 2026-03-12 19:33
2025年FOF市场与多资产配置核心观点 - 2025年FOF市场迎来强势回暖,全年新发基金超过80只,合计募集规模达800亿元,新产品投资范围愈发凸显多资产配置的特征 [1] 多资产配置的核心 - 多资产配置首先是配置品种的多样化,包括:权益市场的全球化布局(A股、港股、美股、日股、欧股及越南、印度等新兴市场)、固定收益领域的灵活配置(如美国国债)、大宗商品(黄金、有色、原油、农产品等)以及金融衍生品和另类投资(期货期权、房地产、ABS、REITs) [3] - 当前多资产配置面临配置品种同质化问题,众多管理人的配置方向高度集中于A股、美股、港股、债券、黄金等有限类别,在传统防御类资产与股票市场波动愈发共振的情况下,通过多资产配置降低风险的目标变得困难 [3] - 多资产配置的核心应是对宏观和产业周期的理解把握以及风险控制能力,这一过程是动态变化的而非静态的 [3] - 在配置品种难以大幅增加的情况下,配置策略的多元化(即多策略)应得到加强 [3] 多策略配置 - 多策略提供了另一个维度的多资产形态,目前常用的多元配置策略包括CPPI策略、风险平价策略、宏观配置策略等,股票策略内部子类型包括指数基金投资、主动管理型基金、量化策略、成长风格、价值风格等 [4] - 多资产配置的核心是寻找异质回报/风险源并进行组合配置,以达到降低风险、减少波动的目的,尤其在逆全球化及多种资产高估背景下,押注单一资产或策略风险极高,多资产多策略因资金分散而风险更小、收益来源更多元 [5] - 需要指出,平时这些策略类型的相关性可能不高,但在危机状态下相关性会大幅升高,从而削弱多策略的有效性 [5] 多资产配置的收益来源 - 多资产配置的收益来源可拆解为两个核心维度:一是对单一类别资产趋势的把握能力,二是自上而下的宏观配置能力 [8] - **把握单一资产趋势**:针对不同资产需采用不同分析框架 [8] - **股票类资产**:核心在于洞察行业趋势与产业周期,需综合考量行业政策、产业周期、技术进步、盈利水平及估值水位,筛选出兼具增长潜力与性价比(如PEG<1)的子行业 [8] - **固收类资产**:需全面审视利率风险、信用风险、通胀走势及经济增长前景等宏观变量,以确定对债券、REITs、ABS、优先股等品种的配置方向 [8] - **大宗商品资产**:需重点研判宏观需求、产能供给、投机属性及库存状态,从而在各类商品品种中做出选择 [8] - **宏观配置能力**:管理人需在准确研判的基础上,在合适的时点,将合适比例的资产配置到最具吸引力的类别中去 [8] - 宏观配置能力与择时能力有根本不同:择时聚焦短期市场波动,依赖市场情绪、资金流向或技术指标;宏观配置立足于更长的考察视野(跨周期或逆周期战略布局),决策基于对经济增长、通胀水平、利率趋势等经济基本面的综合判断 [9] 如何有效进行多资产配置 - 由于多资产配置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票市场,权益投资在多资产配置中占有核心地位 [12] - 为降低权益市场的高波动性,需做到以下几点 [12]: 1. 投资于异质资产如债券、黄金等以降低组合波动和风险,历史来看,常用的股债60/40配置方法可以很好改善组合风险收益比,加入黄金后改善效果会更明显 [12] 2. 在权益市场内部进行分散的多策略投资,以合理代价分享经济增长和企业业绩增长带来的长期回报,例如在当前美元信用堪忧的情况下,全球配置的多资产组合有必要适当增配亚洲新兴市场科技股、香港红利股等资产,以降低单一市场风险暴露 [12] - 根据不同产业和经济周期特点,进行适当的行业板块再平衡;根据不同资产性价比,进行不同资产类别的再平衡 [12] - 多资产配置需适当动态化以避免单一资产风险不断累积,例如今年春节前,黄金有色板块大幅上涨后风险收益比下降、波动性增加,而食品饮料和新能源在多年调整后龙头品种业绩出现改善迹象,在多资产组合中需及时进行再平衡以降低未来大幅波动风险、改善风险收益比 [12]
转融通出借不豁免!短线交易监管新规发布,影响多大?最新解读来了
券商中国· 2026-03-11 07:32
新规发布与施行时间 - 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将于2026年4月7日起正式施行 [1] 新规定位与核心目标 - 新规是《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配套细则,系统性地明确了短线交易的认定标准、豁免情形及监督管理要求,是资本市场交易监管领域的重要制度补全 [1] - 新规旨在使市场游戏规则更加公平和透明,约束利用模糊地带进行内幕交易和短期炒作的行为,为基于基本面的长期投资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2] - 新规的发布不仅是技术层面的修补,更是监管理念的升级,标志着资本市场在短线交易监管领域迈入了更加精细化、系统化、国际化的新阶段 [3][4] 监管理念与市场影响 - 相较于2023年7月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在保持监管严格性的同时,显著提升了规则的确定性与实操性,并充分吸收了市场关于支持机构化投资的反馈意见 [3] - 规则更加透明稳定,明确的红线和豁免清单让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及机构投资者对自身交易行为有稳定预期,降低了“踩雷”风险 [4] - 支持实体经济与市场创新,通过豁免ETF申赎、可转债转股等业务,支持资本市场工具的创新运用和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 [4] - 引导价值投资,通过便利社保、年金、外资等长线资金的运作,引导市场从过度博弈差价转向关注企业长期配置价值 [4] 适用主体与证券范围 - 短线交易认定涉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证券 [5] - 对于特定身份投资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证券,基于身份关系即无条件视为其自身持有的证券;对于其他不具有近亲属关系的第三者持有的证券,则必须构成“利用他人持有”才可被合并计算 [5] - 即便投资者买入时不具备特定身份,但若卖出时已具备(如通过增持成为大股东),其交易行为同样需遵守短线交易制度 [6] - 监管证券范围除了传统股票,还包括“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如存托凭证、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利用这些衍生工具进行的短期套利行为同样受到“六个月反向交易”禁令的约束 [6] 豁免情形 - 新规第六条采用“豁免清单”形式,列举了13项不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形,主要划分为业务制度设计类、非交易因素类和监管平准类 [7] - 业务制度设计类豁免包括优先股转股、可转债/可交债转股赎回、ETF申赎、股权激励行权、做市报价义务行为等 [7] - 非交易因素类豁免包括司法强制执行、继承、捐赠、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等 [7] - 监管平准类豁免包括责令回购/购回违规减持股份、维护金融稳定需要的交易等 [7] - 2023年征求意见稿中曾将转融通业务出借和归还作为例外情形,但2026年新规中删除了此条例外,转融通出借交易在判断是否构成短线交易时也应视为“卖出” [7] - 因证监会责令回购、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或违规主体主动购回违规减持股份而产生的买入行为,不触发短线交易;同时新增了为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需要的依法交易豁免,这建立了“违规减持—责令购回”的逻辑闭环,消除了合规悖论 [8] 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 - 为便利专业机构投资者运作并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新规对机构产品的持股计算方式进行了优化 [9] - 对于依法设立、独立运作的境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允许按产品或组合的“一码通账户”单独计算持股数量,这意味着不同基金产品之间的交易不会被合并计算,避免了因单一管理人旗下产品众多而导致的合规困扰 [9] - 对由专业机构管理、按照产品或组合单独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形实行单独计算持股,解决了机构资金因产品间交易可能触发短线交易限制的操作难点,为社保基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参与市场提供了制度便利 [9] - 在明确豁免情形的同时设置“利用信息优势等谋取非法利益”等否定性条款,体现了审慎监管与鼓励合规并重的理念 [9]
每周股票复盘:光大银行(601818)完成350亿元优先股赎回
搜狐财经· 2026-02-15 01:27
股价与市值表现 - 截至2026年2月13日收盘,光大银行股价报3.29元,较上周的3.31元下跌0.6% [1] - 本周股价最高为3.36元(2月10日),最低为3.28元(2月13日) [1] - 公司当前总市值为1943.91亿元,在股份制银行板块市值排名第6(共9家),在全部A股市值排名第81(共5189家) [1] 优先股赎回事件 - 光大银行于2026年2月11日全额赎回并注销了其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赎回数量为3.5亿股,占该事件前已发行优先股总数的100% [1][3] - 每股赎回价格为100.423元,公司支付总额为351.48亿元,该金额包含了票面金额及2026年1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的股息 [1][3] - 此次赎回的优先股为2019年7月15日非公开发行,发行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 [1]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数据,相关优先股已于2026年2月11日注销,赎回及摘牌已完成,该类别优先股已发行股份总数归零 [1][3]
张晓晶: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
搜狐财经· 2026-02-13 10:19
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失衡的主要表现 - 核心问题是重融资、轻投资,将资本市场视为银行体系的延伸,而非分散风险、共享收益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主战场 [2] - 融资与投资周期错配,融资活动呈现明显顺周期性,牛市集中扩容、熊市停滞,一二级市场联动不足导致定价效率低下、融资成本上升 [3] - 上市公司回报机制薄弱,部分企业缺乏稳定分红和回购注销机制,现金回报水平较低,频繁再融资和并购摊薄股东权益,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问题削弱投资者信心 [3] - 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散户交易占比高,短期化、情绪化操作放大市场波动,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入市规模和持股期限不足 [3] - 金融产品供给不足,优质资产端如高股息股票、REITs、优先股等提供稳定现金流的标的稀缺,产品端如红利策略、目标日期基金等长期配置产品发展不充分 [3] 健全投融资协调功能的必要性 - 从支持科技创新视角看,新质生产力企业具有高成长、高不确定、轻资产特征,需要资本市场通过股权融资提供长期资本支持,这要求资本市场具备强大的投资功能以吸引并稳定长期资金 [4] - 从分享增长红利视角看,在人口老龄化和利率下行背景下,居民储蓄和长期机构投资者对稳定现金流资产需求上升,一个功能健全、强调回报的投资市场能有效拓宽居民财富管理渠道,助力共同富裕 [4] - 从促进金融稳定视角看,融资端的强顺周期性与投资端的短期化行为叠加,易放大市场波动,健全的协调机制能引入逆周期调节力量,平滑市场波动,提升金融体系韧性 [5] 健全投融资协调功能的重要举措:融资端 - 提升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与适应性,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优化发行上市条件,增强对尚未盈利但具前景、研发投入大、股权结构特殊的创新型企业的接纳能力 [8] - 打破“唯盈利论”“唯规模论”传统思维,鼓励发展多元化估值模型,为技术价值、成长潜力和团队能力定价,并提供灵活便捷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渠道 [8] - 探索建立针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等特定技术领域的信息披露指引和行业估值参考,完善知识产权质押、数据资产确权等配套金融基础设施,发展科创票据、科创债券等适配性金融产品 [8] - 完善首次公开发行与再融资制度,优化询价与定价机制,强化对战略投资者与长期资金的引导,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支持产业整合和“技术—市场—资本”三方耦合 [8] - 规范和鼓励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在科技型企业中的应用,强化创投和私募股权基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联动,畅通“募投管退”闭环 [8] - 扩大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等品种供给,丰富绿色债、科技创新债、专精特新债等主题工具,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 [8] 健全投融资协调功能的重要举措:投资端 - 优化养老金、年金、保险资金、主权与公益基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制度安排,完善权益类投资的授权、考核与激励约束体系,从相对收益转向绝对收益与中长期风险调整收益导向 [9] - 建立与持有期挂钩的评价框架和费用结构,探索长期持有的税收中性或递延政策,促进“买好公司、长期持有、分享成长”的价值投资文化 [9] - 完善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产品线与期限管理,鼓励中长期产品供给,优化证券借贷、转融通与做市安排,提高市场定价效率与流动性质量 [9] - 增强上市公司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与可预期性,完善现金分红指引与约束,通过章程承诺、三年滚动规划、分红与再融资联动约束等方式,将分红嵌入公司治理与资本配置的内生逻辑 [9] - 鼓励采用中期分红、稳定分红区间、股息再投资计划与股份回购的组合工具,引导机构投资者关注分红质量、资本开支纪律、投入资本回报率与自由现金流,推动管理层以资本回报率为核心指标 [9] 健全投融资协调功能的重要举措:市场基础制度 - 强化从准入到退出的全链条监管,构建“穿透式、全覆盖、零容忍”的法治秩序,在入口端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与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提高欺诈发行与重大虚假披露的违法成本 [10] - 存续期监管突出常态化与科技化,运用大数据与机器学习提升对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的识别能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制止—事后惩戒”的闭环 [10] - 在出口端常态化、市场化、法治化推进退市,畅通多维度退市通道,强化与破产、重整、重组制度的衔接,提升“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出清效率 [10] - 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完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与信息披露细则,推进跨部门、跨市场数据共享,建立多源数据校验机制 [10][11] - 形成监管、司法、交易所、自律组织的协同处置,完善罚没、市场禁入、刑事追责、信用惩戒与民事赔偿的立体组合,扩大代表人诉讼覆盖面,提高受损投资者救济效率 [11] - 推动公司治理重塑与内部控制升级,形成从“事后问责”到“事前预防”的转变,倒逼中介机构回归专业与独立 [11]
银行优先股陆续退场
证券日报· 2026-02-10 23:49
平安银行赎回优先股事件核心 - 平安银行拟于2026年3月9日赎回全部2亿股优先股,总规模为200亿元,并向股东支付票面金额及当期股息 [1] - 该行行使赎回权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需满足资本工具替换或赎回后资本水平明显高于监管要求等条件 [1] - 截至2025年9月末,平安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48%、11.06%、9.52%,均高于监管要求 [1] 行业赎回趋势与动因 - 2025年以来,平安银行、兴业银行、长沙银行、上海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均发布赎回优先股公告 [2] - 近5年来未有上市银行新发行优先股,银行对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永续债青睐有加 [2] - 降低融资成本是重要驱动因素,银行赎回早期发行的较高股息率优先股,转而发行永续债等更低成本工具以优化财务、管理资本结构 [2] - 此前发行的优先股集中到达可赎回期限,叠加监管对资本质量要求提升,使赎回成为理性选择 [2] 对优先股市场及投资者的影响 - 以银行为主的优先股市场或将步入存量收缩阶段,市场规模及流动性可能下降 [3] - 投资者将面临优质高息资产减少的局面,需重新评估存量资产的稀缺性和信用资质 [3] - 优先股存量市场或将持续收缩,定价和供需格局重塑,机构资金会更多转向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替代品 [4] - 对于银行理财而言,高收益、稳收益资产变少,再配置压力加大,配置上或更偏向短久期、多元化的资本工具和高等级信用资产 [4]
每周股票复盘:光大银行(601818)拟赎回350亿元优先股
搜狐财经· 2026-01-25 01:48
股价与市值表现 - 截至2026年1月23日收盘,光大银行股价报收于3.37元,较上周的3.35元上涨0.6% [1] - 本周股价最高为3.41元,最低为3.33元 [1] - 公司当前最新总市值为1991.18亿元,在股份制银行板块市值排名第6位,在全部A股中市值排名第79位 [1] 交易信息 - 1月19日,公司发生1笔大宗交易,成交金额为604万元 [1][2] 公司资本运作 - 公司拟于2026年2月11日赎回其于2019年7月15日非公开发行的3.5亿股优先股 [1] - 该批优先股的发行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代码为360034 [1] - 赎回价格为优先股面值加计息年度应计股息,股息计算至赎回日前一日,赎回资金将于2026年2月11日支付 [1] - 本次赎回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异议答复 [1]
优先股隐退永续债上位!银行业资本补充进入密集冲刺期,年利息至少省3%
新浪财经· 2026-01-04 13:31
银行业资本工具“新旧交替”核心趋势 - 在社会融资成本降低背景下,国内银行业正进行融资“省钱”大赛,核心趋势是赎回高成本优先股与可转债,并发行低成本永续债进行替代 [2] - 2025年成为银行可转债退出大年,同时优先股被密集赎回,永续债作为“平替”融资渠道陆续上路 [2] - 这场“新旧交替”是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政策导向与银行经营需求三重共振的必然结果,标志着银行资本管理从规模扩张导向转向效率优化导向 [6] 优先股赎回潮:规模、原因与特点 - 2025年12月单月,长沙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5家银行合计赎回优先股规模达458亿元 [3] - 2025年全年,共有9家银行宣布赎回优先股,累计赎回1118亿元人民币境内优先股及57.2亿美元境外美元优先股 [4] - 银行赎回优先股主要因其通常设有发行满5年后的赎回条款,银行可在资本充足且融资成本下降时赎回高成本工具,并以更低成本工具替代 [4] - 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附有回售条款的优先股,强调了其永久性资本工具特性,银行行使赎回权需确保资本充足并获监管批准 [4] 永续债发行潮:规模、利率与结构 - 截至2025年底,中国商业银行共发行69只永续债,累计规模达8218亿元,发行数量与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5] - 2025年新发永续债票面利率普遍位于2.0%—2.9%区间,创近三年同期新低 [5] - 发行高峰集中于2025年下半年,7月至12月15日有超过50只永续债完成发行,占全年总量的75%以上 [5] - 截至2025年底,已有22家银行完成永续债发行,合计募资2923亿元,涵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农商行及民营银行 [2] - 市场结构呈现“头部稳盘、中小银行补充”特点,中行、农行、工行合计发行1500亿元占比超五成,股份行与城农商行贡献超四成规模 [7] 成本节省效应与盈利提升 - 用永续债替代优先股,在利率上每年至少可省3% [2] - 2014—2017年发行的优先股初始票面利率普遍在5%—6%区间,部分调整后仍超4%,而2025年新发永续债利率普遍在2.09%—3.8%之间 [8] - 以兴业银行为例,其赎回的三期优先股利率区间为3.7%—5.5%,若全部置换为利率2.09%的永续债,每年可节省利息支出约12.8亿元,直接转化为净利润 [10] - 以上海银行为例,赎回的200亿元优先股利率为4.02%,若置换为3.2%左右的永续债,每年可节省利息支出1.64亿元,对净利润增厚效应明显 [10] 具体发行案例与利率对比 - 工商银行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400亿元永续债发行,票面利率为2.21% [2] - 兴业银行在赎回优先股前一个月新发300亿元永续债,前5年票面利率为2.09%,较其赎回的优先股最低3.70%的股息率大幅下降 [6] - 农业银行于2025年10月28日发行400亿元永续债,发行利率2.27%,全场认购规模达基础发行规模3.8倍 [6] - 中国银行2025年7月发行的300亿元永续债前5年票面利率仅1.97% [8] - 浦发银行新发永续债1.96%的票面利率刷新下半年新低 [8] 驱动因素:资本补充需求与监管导向 - 银行密集发行永续债源于资本补充的迫切需要,信贷资产扩张和风险加权资产上升使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普遍面临资本充足率下滑压力 [2] - 发行永续债能够有效提升资本金规模,增强银行造血能力,与其他资本补充方式相比可行性较高 [9] - 监管政策导向变化是重要推力,《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深入实施后,监管更青睐具备减记或转股条款的资本工具,传统优先股因条款刚性逐渐沦为“低效资本” [11] - 永续债在审批流程上优势明显,境内发行优先股平均需13个月,而发行永续债仅需3至6个月,且仅需金融监管总局审批 [11] - 永续债利息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降低了银行的实际融资成本 [11] 市场环境与银行策略 - 当前市场利率处于近五年低位,多家机构预测2026年利率仍将维持震荡下行态势,银行通过赎回高息老债、发行长期低成本永续债,能够锁定未来5—10年的低融资成本 [10] - 银行赎回优先股是主动优化资本成本与资本结构,既能降低付息成本、缓解盈利压力,又能顺应监管要求置换低成本工具,优化资本构成 [8]
银行密集赎回优先股 永续债成“平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31 16:01
银行赎回优先股概况 - 2025年12月以来,已有5家银行完成或披露优先股赎回安排,单月合计赎回规模达458亿元 [3] - 2025年全年,宣布赎回优先股的银行数量共9家,累计赎回金额达1118亿元人民币境内优先股及57.2亿美元境外美元优先股 [4] - 2025年之前,国内仅有3家银行开展过优先股赎回操作,2025年赎回操作显著增加 [4] 赎回银行及规模详情 - 长沙银行于2025年12月25日赎回全部“长银优1”优先股,支付票面金额和股息共计62.3亿元 [3] - 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12月赎回规模分别为49亿元、200亿元、100亿元、49亿元 [3] - 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分别赎回29亿美元、28.2亿美元的境外美元优先股 [3] - 兴业银行在2025年7月初同步赎回三期优先股,合计规模达560亿元 [3] - 宁波银行优先股赎回规模为100亿元 [3] 赎回核心驱动因素 - 核心驱动因素是主动优化资本成本与资本结构,赎回高息优先股能降低付息成本、缓解盈利压力 [1] - 成本优化考量:2015年至2017年发行的优先股票面股息率普遍在5%至6.5%区间,在当前利率下行环境下成为银行资本成本的重要负担,赎回后以更低成本工具替代可显著降低财务费用 [5] - 资本结构调整需求:为顺应监管要求,银行需要优化其他一级资本构成,减少对优先股的依赖,转向更灵活、更符合监管导向的资本工具 [5] - 银行优先股大多设有赎回条款,规定发行满5年后银行有权选择赎回,这给予了银行资本管理的灵活性 [5] 利率环境与成本对比 - 利率持续下行、净息差收窄的环境促使银行赎回高成本优先股 [5] - 例如,工商银行对其优先股“工银优1”的票面股息率进行了调降,重置后票面股息率为3.14%,而其发行之初的票面股息率为4.5% [5] - 新发行的永续债票面利率普遍位于2.0%–2.9%区间,创近三年同期新低,成本远低于被赎回的优先股 [6] - 兴业银行新发300亿元永续债前5年票面利率为2.09%,较其赎回的优先股最低3.70%的票面股息率大幅下降 [6] 永续债成为重要替代工具 - 在银行密集赎回高成本优先股的同时,永续债快速“补位”,成为资本补充的重要工具 [6] - 2025年以来,中国商业银行共发行69只永续债,累计规模达8218亿元,发行数量与规模均创历史新高 [6] - 发行高峰集中于2025年下半年,7月至12月15日即有超过50只永续债完成发行,占全年总量的75%以上 [6] - 永续债募集资金用于补充银行其他一级资本,有助于提升资本充足率水平 [7] 银行资本补充背景与需求 - 随着信贷资产扩张和风险加权资产上升,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面临资本充足率下滑的压力 [7] - 多数上市银行股价仍处于破净状态,不具备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资本补充的基础 [7] - 非上市银行大多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相对较少,更需要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或永续债进行资本补充 [7] - 赎回高利率优先股后以更低利率发行新债,可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负债结构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