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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6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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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看好洁净室赛道景气度高增
天风证券· 2024-10-29 21:38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报告维持"买入"评级 [6]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看好洁净室赛道景气度高增 [1] - 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新型显示面板建设需求增加 [3] - 股权激励有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推进装配式模块化等新业务应用,利用BIM技术实现洁净室系统集成全流程数字化,有效提高了洁净室集成效率 [4] - 柏诚加快构建全球化战略布局,设立越南、泰国等子公司,积极布局东南亚市场 [4] 财务数据和估值分析 - 2024-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分别为50.15亿元、62.11亿元、74.51亿元,同比增长26.02%、23.83%、19.98% [5] - 2024-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预计分别为2.35亿元、2.92亿元、3.60亿元,同比增长10.00%、24.15%、23.08% [5] - 2024-2026年公司PE预计分别为25.61倍、20.63倍、16.76倍 [5]
柏诚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7:41
会议相关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8位董事全出席[2] - 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9]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5]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6][7][8]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1 - 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1]
柏诚股份: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8 17: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经同意注册,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274460.00元[8]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2000万股,过建廷、过凤祥、李小妹分别认购1360.00万股、320.00万股、320.0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68.00%、16.00%、16.00%[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527274460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其他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4]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8] 重大交易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4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41]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41]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4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41]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8][4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48][49]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5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67]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7] - 公司在最近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70]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7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监事,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74][75] -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76] - 当选董事、监事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77]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每届任期相同但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8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85]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9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9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4]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资产负债率需未超过70%[138]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3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3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39]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9]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59][160][16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6]
柏诚股份:关于2024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10-28 17:41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9月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924.13万元[2] - 2024年1 - 9月计提坏账准备使利润总额减少4924.13万元[15] 数据情况 - 2024年1 - 9月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269.82万元[2] - 2024年9月末合同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长29.72%[12] 其他事项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16][18]
柏诚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8 17:41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 800 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 F21 柏诚 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
柏诚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7:41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等事项。 (3)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本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
柏诚股份: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8 17:39
新策略 - 公司拟新增建设工程设计等经营范围[1] -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营范围条款[2][3] - 增加经营范围及章程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4] - 提请授权办理章程修订手续[4] - 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4]
柏诚股份(601133)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17:39
营业收入相关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3.36亿元,同比增长22.2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8.38亿元,同比增长51.52%[2]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38.3790115429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25.32913062亿元,同比增长51.52%[16] 净利润相关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7.01万元,同比增长3.87%;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59亿元,同比增长5.94%[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743.95万元,同比增长4.1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54亿元,同比增长4.08%[2]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5862736758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4979231769亿元,同比增长5.90%[17] 每股收益相关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1元/股,同比无变动;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30元/股,同比下降6.25%[2]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30元/股,2023年为0.32元/股,同比下降6.25%[18] - 2024年稀释每股收益0.30元/股,2023年为0.32元/股,同比下降6.25%[18] 资产相关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52.8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8.2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80%[3]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1.6692128531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21.2997988025亿元[13]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9.17003932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5.7086907272亿元[13] - 2024年9月30日合同资产为19.8496917538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16.1622012761亿元[13] - 202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1.8804101509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0.4835508053亿元[13] - 2024年9月30日使用权资产为702.2235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233.98106万元[14] - 2024年9月末负债合计24.6554308474亿元,2023年末为23.0682762123亿元,同比增长6.87%[15] - 2024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8.216320602亿元,2023年末为27.7158265858亿元,同比增长1.80%[15] - 2024年9月末租赁负债379.170886万元,2023年末为85.456071万元,同比增长343.70%[15] 股东相关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0340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人[7] - 柏盈柏诚投资控股(无锡)有限公司持股2.6亿股,持股比例49.30%[8] - 过建廷持股1亿股,持股比例18.96%[8] - 无锡荣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00万股,持股比例2.84%[8] - 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6.8万股[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数量合计91.5363万股,比例0.17%;期末为86.7863万股,比例0.16%[1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合计30.21万股,比例0.06%;期末为0[11] 成本及税金相关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35.7568601339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22.965663695亿元,同比增长55.70%[17] - 2024年前三季度税金及附加752.18507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502.988825万元,同比增长49.54%[17] 现金流量相关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3亿元[2]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3087426191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20.7231769686亿元,同比增长41.43%[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9.5252316365亿美元,上年同期为20.7381670587亿美元[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34.8595935956亿美元,上年同期为23.8529799366亿美元[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34361959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 -3.1148128779亿美元[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8.7264457454亿美元,上年同期为0.9199317843亿美元[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2.4535508686亿美元,上年同期为2.1189213561亿美元[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727105123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 -1.1989895718亿美元[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0.5866473789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4.845493728亿美元[20][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0.8644614204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814535795亿美元[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0.2778140415亿美元,上年同期为13.030957933亿美元[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9.3265912964亿美元,上年同期为8.7321999751亿美元[21] 负债相关 - 2024年9月30日应付票据为6.0399048155亿元,2023年12月31日为4.7938017243亿元[14] - 2024年9月30日合同负债为1581.620308万元,2023年12月31日为7200.907411万元[14]
柏诚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25 16:26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11月4日15:00 - 16: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4][5]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4][5] - 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5] 报告与人员 - 2024年10月29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总经理过建廷,可能调整[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雪冰,电话0510 - 85161217,邮箱bothsecurities@jsboth.com[6] 会后查看 - 说明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主要内容[7]
柏诚股份: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1 18:46
国浩律师(南京) 事务所 关 于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十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 师书面同意,不得作为任何其他目的,或由任何其他人予以引用和依赖。 基于以上声明与保证,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谨慎,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