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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6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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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73亿元,同比增加203.86%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8 16:4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592.94亿元 同比增加2.46%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73亿元 同比增加203.86% [2] - 基本每股收益0.26元 同比增加225% [2]
金田股份(601609) - 金田股份关于实施“金铜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2025-08-18 16:46
“金铜转债”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8月20日,截至8月18日剩2个交易日[4][16][18]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8月25日,截至8月18日剩5个交易日[4][16][18]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5日,赎回款发放日为8月26日[5][10][11][15] - 2025年8月26日起“金铜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4][17][19] 赎回相关 - 公司股票触发赎回条款,转股价格7.53元/股[6][8] - 赎回价格为100.0477元/张,当期应计利息0.0477元/张[5][10][11][15] 不同投资者赎回金额 - 个人投资者每张实际派发100.0382元(税后)[11] - 居民企业每张实际派发100.0477元(税前)[12]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每张实际派发100.0477元[13] 投资风险 - 8月18日收盘价238.136元/张,未转股或卖出可能损失大[19]
金田股份(6016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1 / 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宁波 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
金田股份(6016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必须要求对 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法律允许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
金田股份(60160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16:45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内 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金田铜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审计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1 / 8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 ...
金田股份(6016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 ...
金田股份(60160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权,或者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的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 监督管理,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各控股子公司 必须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相关重大事 ...
金田股份(601609) -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波金 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 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 或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 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 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第四条 公司应当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 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六条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应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 相匹配,以规避 ...
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 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岗位,是董事会考核董事 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五条 公司设立董秘办,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其 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
金田股份(6016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18 16: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