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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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8 18:37
人员变动 - 2023年8月2日和7日提名并聘任黎曦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总经理[18][20] - 2023年8月2日和7日提名并聘任朱方超、王竹青、李辉为副总经理[20] - 2023年9月18日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11月9日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19] - 2023年11月9日公司聘任张健为财务总监[17] 制度与审计 - 2023年12月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6] -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15] - 内审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完备,财务信息真实,内控全面有效[10]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有效[14] 其他事项 - 2023年4月14日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2] - 报告期内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的会计政策等变更事项[17] - 报告期内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22] -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2]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1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12] -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11]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18 18:37
薪酬方案 - 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4月17日会议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1]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 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半年发放一次[3][4] - 薪酬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5] - 董监高离任按实际任期算发薪酬[5]
物产环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4-04-18 18: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 上市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公司") | | | --- | --- | |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霞娟 | 联系电话:010-6083 888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旭 | 联系电话:010-6083 8888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0,043.18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65.8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042.38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823.46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8 18:3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 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客观、 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 | | 特殊普通 | | | 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 组织形式 | 合伙 | | | 业) |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18:37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士敏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8 18:37
会议与议案审议 - 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25个议案[5] -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通讯出席3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7] - 2023年2 - 10月审议多项议案,包括关联交易、担保额度、财报等[10][12][13] 人员变动 - 2023年8月提名黎曦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其为总经理等高管[19][21] - 2023年11月拟聘任张健为财务总监[17] - 2023年9 - 11月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0] 其他事项 -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15][16]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23] -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作会计政策等变更,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12][18][23]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财报及内控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控有效[14]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8 18:37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4] - 2024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9]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变更合规且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10][11]
物产环能(60307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18 18:37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4.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28%[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3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3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82%[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53%,同比下降2.02个百分点[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成本为97.36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为3.43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9亿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261,335,364.38元,同比增长了18.1%[16]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441,167.13元,同比增长了22.5%[16] - 公司营业利润为335,517,491.41元,同比下降了20.1%[16] - 公司利润总额为335,530,995.17元,同比下降了20.5%[16] 现金流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9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7.47%[7] - 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265,837,502.65元,同比下降了5.7%[18] - 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1,834,415,917.10元,同比增长了11.7%[18] - 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3,746,053,563.40元,同比增长了141.8%[19] - 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2,550,137,672.20元,同比增长了36.8%[19]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47,187,670.88元,较期初增加了37.6%[20] 资产负债 - 公司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88.88亿元[12]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17.14亿元[12]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存货余额为268.86亿元[12] - 公司2024年3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为176.88亿元[13]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合同负债余额为140.52亿元[13]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40.32亿元[14] - 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为116.8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47%[4] - 公司2024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4.0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4.70%[4] 股东结构 - 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4.12%[8]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4.95%[8] - 公司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3%[8] 其他 - 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2,598,807.78元,同比增长了472.2%[16]
物产环能: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邓川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8 18:37
女、主要社会关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川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我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作为浙江 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邓川:男,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98 年 3 月至 今于浙江财经大学任教,历任专业教师、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人 事处处长。2017 年 5 月至 2023 ...
物产环能(603071)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8 18:37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1] - 公司建立"外大于内"的董事会运行机制,董事会下设多个专门委员会[2] - 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4] - 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5] -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6] -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利益相关方保持良好沟通[7] - 2023年公司共召开3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2项议案[9] -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合法规范,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4] - 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1] 利润分配 -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1]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可以根据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1]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现金分红比例为42.02%[2]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88%[3] 内部控制 -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4] - 公司新增、修订制度规则8个,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 - 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177] 环境保护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新嘉爱斯、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物产金义和物产山鹰热电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179] - 公司严格遵守《规范子公司管理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的规范运作、投资、信息披露、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人事、生产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和监督[176] - 公司2023年度投入环保资金7,054.21万元[179] - 新嘉爱斯、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和物产金义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未超标[179,180] - 公司执行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181] - 公司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未超标[181] - 公司已建设并正常运行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182] - 公司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182] 节能减排 - 公司拥有多个热电联产项目,均已完成环保验收,并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83,184] - 公司在污泥焚烧、农业废弃物焚烧、工业废弃物清洁化处置等方面进行了多个技改项目[183] - 公司下属新嘉爱斯、桐乡泰爱斯均拥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87] - 2023年公司在生物质锅炉余热回收、废水处理回用、污染物减排、智慧环保碳足迹、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积极开展各类技改和研发项目[187] - 2023年公司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698,438.90吨,较2022年提升34.73%[188] - 公司通过烟气余热回收、乏汽余热回收等技术的应用,有效实现余热回用,节约煤炭耗量[189] 社会责任 - 公司切实做好对龙泉市西街街道白云岩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着力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192][193] - 公司积极参与集团"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油茶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92] - 公司不断加大农特产品采购力度,2023年度采购结对帮扶村农特产品累计51.25万元[193] 股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作出股份限售承诺[194][195][196][197][198][19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