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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60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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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达(60317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6:4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14.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14%[26] - 公司营业收入147,565.31万元,同比增长62.14%[3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2.14%至14.76亿元[47] - 营业收入从910,091,813.98元增至1,475,653,080.24元,增长62.14%[11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0.2%至15.05亿元人民币[1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45%[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05%[26] - 利润总额为2.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4.9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20.63万元,同比增长144.95%[36] - 净利润从104,474,995.22元增至251,206,327.00元,增长140.45%[111] - 净利润同比增长151.1%至2.35亿元人民币[114]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163.7%至2.73亿元人民币[114] - 基本每股收益为1.59元/股,同比增长144.62%[22] - 基本每股收益1.59元/股同比增长144.6%[1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44%,同比增加7.46个百分点[22] - 公司整体毛利率27.23%,同比增长5.28个百分点[36]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383.55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政府补助383.88万元人民币[27]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1.17%至10.74亿元[47] - 营业成本从710,367,781.85元增至1,073,867,884.75元,增长51.17%[110]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22.76%至5075.09万元[47] - 研发费用从41,341,635.67元增至50,750,910.24元,增长22.76%[111]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4.5%至4239万元人民币[114]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3.93%至1120.01万元[47] - 公司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同比增加致财务费用降低[36] - 财务费用为负31,966,401.22元,主要因利息收入13,092,726.19元[111]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279.4%至3676万元人民币[114] - 信用减值损失1514万元人民币同比基本持平[114] - 信用减值损失为负10,351,033.69元,较前期负14,394,586.10元改善28.08%[111]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5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8412.28万元人民币[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6.35亿元(去年同期为-8412.28万元)[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转正为6.35亿元人民币[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改善至2.491亿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881万元人民币[12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30.4%至14.27亿元人民币[1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120] - 收到税费返还7482.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8%[120]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长138.4%至7631万元人民币[1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99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3.57亿元人民币改善55.2%[1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905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支付现金2.48亿元人民币[12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为4233.8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7%[12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7920.8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7%[1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07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9.853亿元人民币增长2.2%[121] 资产和负债状况 - 总资产为57.1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90%[26] - 公司总资产从5,090,289,000.07元增至5,265,581,101.06元,增长3.44%[107] - 资产总额增长7.9%至57.18亿元人民币[1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0.62%[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267亿元人民币,本期增加1.728亿元人民币[1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99,523,735.09元[12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长320.17%至2.11亿元[49]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210,562,590.77元,较期初增加160,448,840.77元[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激增320.1%至2.11亿元人民币[103] - 货币资金增长8.4%至16.49亿元人民币[103] - 存货增长15.5%至11.86亿元人民币[103] - 合同负债增长6.1%至20.95亿元人民币[104] - 合同负债为1,999,697,393.85元,较前期1,927,357,906.60元增长3.75%[107] - 应付账款同比增长47.19%至9.57亿元[49] - 应付账款增长47.2%至9.57亿元人民币[104] - 未分配利润增长29.1%至7.64亿元人民币[105] - 未分配利润从465,958,734.75元增至621,865,648.95元,增长33.46%[108]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763,683,941.85元[125] - 递延收益同比激增445.84%至1210.15万元[4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数7,611,896.06元,较期初增加1,007,780.94元[57] - 应收账款净值714,625,562.11元,占总资产比例12.50%[59] - 合同资产账面净值609,884,592.53元,占总资产比例10.67%[59] - 在建工程从32,725,141.92元增至57,629,723.86元,增长76.11%[107] - 母公司货币资金下降17.0%至12.27亿元人民币[106]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激增1048.1%至1.40亿元人民币[106] - 母公司预付款项增长1.6%至8.26亿元人民币[106] - 境外资产3.2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5.69%[52] 业务运营特点 - 空分设备及LNG装置生产周期通常跨越1年以上[35] - 海外业务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37] - 海外项目毛利率高于国内项目[36] - 国内项目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20%-30%[36] - 海外项目预付款比例为合同金额10%-20%[36] - 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138] 研发与知识产权 - 报告期新增2项发明专利[39] - 公司拥有专利72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4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4,6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889.41万元[81] - 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6,565.93万元,投入进度为55.8%[8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832.82万元,投入进度为26.97%[8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2,446.13万元,投入进度为102.08%[8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实际投入金额42,844.89万元[82]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审议额度为50,000万元(2024年30,000万元,2025年20,000万元)[8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5月[82][83] -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7月使用完毕并注销[83] 重要投资项目进展 - 年产15套大型深冷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额29,688.75万元,报告期投入1,230.43万元,累计投入16,565.93万元,项目收益2,699.65万元[5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4,211.25万元,报告期投入2,782.97万元,累计投入3,832.82万元[55] - 年产10套大型模块化深冷化工装备绿色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0,000.00万元,报告期投入2,225.84万元,累计投入22,032.46万元[5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报告期内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90]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为160,000,000元[125][126][127] - 公司实收资本保持稳定为1.6亿元人民币[128][129][131]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841,422,589.61元[125] - 资本公积由8.4亿元微增至8.41亿元,主要来自股份支付[128]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526户[91] - 杭州福斯达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期末持股95,715,000股,占总股本比例59.82%[9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583,500股,占总股本比例0.99%[94] - 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五大股东,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97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1.86%[93][9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量化精选基金持股1,264,500股,占总股本比例0.79%[93] - 股东齐志艳持股1,188,800股,占总股本比例0.74%[94]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最低持股量为445,900股(江春生)[94] - 股东葛浩俊与葛浩华系兄弟关系,分别持有控股股东福斯达控股53%和47%的股权[94][97] - 员工持股平台福嘉源由葛浩俊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持有福嘉源27.35%的份额[94][97] - 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许桂凤为一致行动人,构成公司实际控制群体[97] - 前十大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总计106,960,000股,限售期至2026年1月30日[97] - 公司于2023年1月在上交所上市,总股本1.6亿股[131]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7] - 半年报未经审计[76]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9]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76]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9] - 报告期内无违规担保情况[76]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9] - 上年年度报告无保留意见事项[76] - 公司财务总监变更,冯庆生离任,黄正杰聘任[63] -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影响事项[134] 利润分配政策 - 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每10股派息0元[64] - 2025年半年度对股东分配利润7920.83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33.8%[128][12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7920.8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7%[120] - 利润分配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为59,200,000元[126] - 公司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80%[7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40%[7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75] -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为单次超过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75] 承诺与履约保障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6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规范关联交易,承诺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68] - 公司控股股东福斯达控股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68]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水福、葛浩俊、葛浩华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68]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8]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实际控制人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8]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69]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股总数的25%[69] - 离任后半年内禁止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9]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69]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对社保公积金违规承担全额补偿责任[69] - 对未取得权属证明的房产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额补偿[7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约担保,未履行承诺前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4]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以当年及以后年度自公司取得的税后工资作为赔偿承诺的履约担保[74] - 所有相关承诺自2021年6月21日起长期有效[73][74] - 承诺主体若违反承诺将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管理措施[73]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占比超过23%[59] - 报告期内存在与Air Water Engineering Inc.的合同纠纷仲裁[76] 股价稳定措施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上年度审计每股净资产[70] - 公司单次股份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7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本总额的2%[70] - 股份回购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7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71] - 公司年度回购股份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30%[71] - 公司回购股份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10%[7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7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现金分红30%[71] - 控股股东年度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度现金分红60%[7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71]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现金薪酬20%[71]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现金薪酬30%[71] - 董事及高管年度增持资金不超过上年度现金薪酬总额[7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3] - 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3]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18] - 公司办公地址与注册地址一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起路398号[18] - 公司股票简称福斯达代码60317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19]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位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9] - 公司电子信箱为stock@fortune-gas.com[17][18] - 公司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74] - 公司若未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及赔偿损失[74] 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 - 重要应收账款核销标准为最近一期审计净利润的2%[140] - 重要在建工程标准为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0.5%[140] - 重要应付账款逾期标准为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的0.5%[140] - 重要债务重组标准为最近一期审计净利润的2%[140] - 现金等价物定义为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投资[147]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部分确认为商誉[141]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145]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差额调整资本公积[146]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按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48] - 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按借款费用资本化原则处理[148] - 处置境外经营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从所有者权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48] - 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损益三类[149]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5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15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含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
福斯达(60317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6:40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专户资料,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募集资金,应在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13]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在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8] 现金管理与资金使用 - 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相关情况[14]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5]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使用计划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1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0] - 变更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相关内容[22]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相关内容[22] 监督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年度审计需鉴证报告[24][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5] 制度相关 - 制度规定与日后法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董事会及时修订[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
福斯达(60317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6 16:40
选聘规则 - 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资格[3]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布文件[7]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改聘规则 - 出现分包转包等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1]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形外,公司不得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1]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1]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4] - 情节严重时,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4]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4] - 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4] - 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4]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处罚[15]
福斯达(6031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16:40
制度目的 - 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管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效益增长[2] 适用人员 - 制度所指董事和高管包括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等[2] 薪酬构成 - 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薪酬等组成[4] - 专职董事和高管薪酬含固定与效益工资[4] 发放规则 - 固定工资按月发,每年可调整;效益工资与绩效挂钩[6] 其他规定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福斯达(6031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6:4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临时股东会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7] - 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的担保[7] - 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的担保[7] - 审议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且须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7][8]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7] 股东会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6] 股东会流程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出通知[12][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提案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17] - 确需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19]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推荐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29] - 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29]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29]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30]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1] 方案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2]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35]
福斯达(6031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16:4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等情况[5] - 过往任职因特定原因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能被提名[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选举与补选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履职与职权行使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22] 工作要求与保障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3]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6]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6]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6] - 相关人员配合履职,否则独立董事可报告[27] - 履职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7]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9]
福斯达(60317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6:40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 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 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 ...
福斯达(603173)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08-26 16:40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7.2 万元。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具体发放形式根据与独立董事签订的聘任协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杭州福斯达深冷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特制定 本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独立董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聘请的,与 公司及其主要 ...
福斯达(6031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6:40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 书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代为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董事长要求可以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可以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
福斯达(60317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6:40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力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立完善的对外投资决 策程序,确保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性,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被投资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业链相 关业务,有利于增加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有利 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 经济利益; (四)必须注重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下属分公司 无权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为公司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