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杰克科技(603337)
icon
搜索文档
杰克科技(6033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董事高管股份申报 - 公司董事、高管在6种时间内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多为2个交易日内[7] 董事高管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4种情形下不得转让,含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9]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3] 董事高管股份计算规则 - 每自然年首个交易日,以去年最后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为基数算可转让数量[9] - 年内新增股份按限售情况计入不同年份计算基数[9]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0] 公司章程规定 - 公司章程可规定更长禁转期、更低可转比例或附加限制条件,并向交易所申报[10]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交易所网站披露[11]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未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11][24] - 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可自己名义向法院诉讼,负有责任的董事承担连带责任[24]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严重违规,公司交由相关监管部门处罚[24] 股东增持限制 - 拥有权益股份达公司已发行股份30% - 50%的股东,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8]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应公告说明原因[19] - 持股50%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2%当日至公告日不得再增持[20] 股东增持相关要求 - 相关股东首次增持应通知公司,公司及时发布增持公告[17] - 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以上,增持后需聘请律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2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 制度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27]
杰克科技(60333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信息披露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1] 豁免披露情况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1]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 申请流程 - 申请需填审批表并提交资料给董事会秘书[3] - 董事会秘书审核,符合条件登记并经董事长审批[3] 其他规定 - 登记审批材料保存十年[3]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6]
杰克科技(603337) - 创投新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员工创投新业务管理办法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员工创投新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依据与目的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杰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创投新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管理办法"), 旨在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核心员工从职业经理人向合伙人转变的机制,激发核心员工创新创业激情。 第二条 制定本办法的原则 (一) 坚持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互相平衡,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创 新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 坚持风险与收益相一致,核心员工与公司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 收益; (三) 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践检验,不断完善。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 (一) 更好地支持公司进入创新业务领域,设立创投创新投资平台,激发核 心员工创业精神和创新动力; (二) 体现共创、共担和共享的价值观,建立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三) 充分调动核 ...
杰克科技(603337) - 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7 16:47
制度调整 - 202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新增、修订部分管理制度议案[1] - 公司拟新增1项内部管理制度[1] - 公司拟对29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1]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修订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3]
杰克科技(603337) -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重大投资审批标准 - 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净额等多指标达10%以上及金额要求[9][10] - 提交股东会批准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净额等多指标达50%以上及金额要求[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决策与管理 - 股东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等依据授权决策[2] - 职能部门负责投资事项管理等工作[3] 审批程序 - 按规定权限履行,董事会不超股东会授权[9] - 按交易类型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履行程序[11] - 低于董事会标准由董事长审批[13]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先内部审议,再由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执行[14]
杰克科技(60333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制度制定与责任分工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其权益[2]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9]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管理部门[13] 工作原则与规范 - 工作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7] - 开展活动要注意保密,避免内幕交易[5] - 不得有违规行为[3][4][5] - 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代替信息披露[12][13] 沟通方式与活动安排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13]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4]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专人接听[18] - 网站开设专栏,定期举行见面活动及时答复问题[18] - 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说明会,提前二日发布通知[19][20] - 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助投资者了解已公开重大信息[20] 特殊情况处理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个交易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42] 档案与审核制度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2] - 建立并执行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7] - 抵触时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3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7]
杰克科技(60333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杰克科技(60333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杰 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
杰克科技(603337) - 董事会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1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3]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委托出席需遵循四项原则[17]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等方式[18]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等方式[23] - 现场表决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次日通知[24]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9]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8] 提案处理与记录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应暂缓表决[31] - 会议记录应含多项内容,出席人员签字[34]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5]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未处理视为同意[36] 决议公告与档案保存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保密[37]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39]
杰克科技(6033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47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责 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相关 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董事会办公室协助 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 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 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