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60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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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方(60339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夏旭东
2025-06-23 21:00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等相关自然人股东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3] 任职资格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无任职资格[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无资格[3]
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6-23 21:00
利润分配与股本变动 - 2024年度以2亿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共派3000万元[1] - 2024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6000万股[1] - 2025年6月12日权益分派后,总股本由2亿股增至2.6亿股[2] - 2025年6月12日权益分派后,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至2.6亿元[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4] - 公司董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4] 章程修改 -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修改[4][5] - 原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2亿股,修改后已发行股份数为2.6亿股[7] - 原章程规定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亿股,修改后为普通股2.6亿股,其他类别股0股[7] 财务资助与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或子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8]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等方式进行[8]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经股东会决议或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的一定比例[8] 股东权益与会议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0]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担保与股东会召开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股东会提案与表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3]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任职条件和职权[23] - 董事会应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3] 公司运营与财务规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31][32]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32] 其他 - 公司设立党委,董事长、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33] - 公司党委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符合条件的董事会、经理层成员党员可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34] -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5]
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6-23 21:0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7月10日14点30分在合肥召开[3] - 网络投票7月10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 会议登记7月8日9:00 - 17:00,地点合肥信达中心A座8楼[16] 选举信息 - 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8][9] - 董事候选人6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27] - 投资者按股数拥有相应选举票数[27]
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21:00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公司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至2.6亿元[3] - 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3] - 同意董事会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3] -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3] 议案情况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 - 股东会审议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继续遵守原有规定[4]
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21:00
公司治理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 公司注册资本由2亿元增加至2.6亿元[3]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3] - 董事会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3] - 提名陈勇等5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提名马友华等3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7] 组织架构 - 撤销安全环保部,设立安全管理部和环保能源管理部[10] 会议安排 - 同意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1]
红四方: 红四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20:22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元(含税)[1]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1] 股权登记及除权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1] - 除权日为2025年6月12日[1] 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上市 -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为12,368,421股[1]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1] 其他信息 - 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1] - 咨询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3515128[1]
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5-06-11 20:01
权益分派 - 以200,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派30,000,000元(含税)[3] - 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3股,共转增60,000,000股,分配后总股本260,000,000股[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4][5] - 除权日为2025年6月12日[5][6] 股份上市 - 本次上市无限售股份数量为12,368,421股[5][7]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5][7]
红四方: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9:09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30股,共计转增60,000,000股,分配后总股本增至260,000,000股 [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未实施,所有股东享受同等分红和转增权益 [2] -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260,0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46元 [6]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11,除权(息)日为2025/6/12,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6/12 [2][6] - 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包括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弘邦化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2][3]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15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税负为20%(1个月内)或10%(1个月至1年) [3][4]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税后每股0.135元 [4]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135元;沪股通香港投资者同样适用10%税率代扣 [4][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税前每股0.15元;转增股本不扣税 [5] 股本结构变动 - 本次转增后A股股本从200,000,000股增至260,000,000股,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未全部上市流通 [5][6]
红四方(603395)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04 18:45
利润分配 - 以2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15元,共派30,000,000元[8] - 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3股,共转增60,000,000股,分配后总股本260,000,000股[8]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11,除权(息)等日均为2025/6/12[4][9] 税负情况 - 不同股东类型有不同税负规定[13][14][15] 每股收益 - 实施送转股后,2024年度每股收益摊薄为0.46元[19]
红四方(603395) - 红四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5-06-03 19:30
人员变动 - 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庆年因退休于2025年5月30日辞职离任[2][4] - 陈庆年已做好工作交接,离任后继续履行相关承诺[5][6]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聘任等后续工作[6] 任期情况 -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顺延[4] 影响说明 - 陈庆年退休辞职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