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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药业(6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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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披露骗保典型案例;480家药企竞逐第十一批集采 | 健讯Daily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06 08:11
政策监管动态 - 国家卫生健康委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命名 要求遵循依法合规 科学规范 清晰准确原则 禁止使用模糊 笼统或谐音形容词等暗示疗效的名称[1] - 国家医保局推进第十一批药品集采 确定55种药品拟纳入采购范围 坚持稳临床 保质量 防围标 反内卷原则[2] - 最高人民法院严惩医保骗保犯罪 2024年一审审结案件1156件2299人 同比增长131.2% 挽回医保基金损失4.02亿元[3] 药品集采进展 - 第十一批集采共480家企业提交药品资料 平均每个品种有15家企业 3个品种企业数超过40家 最多达45家[2] - 国家层面已开展十批药品集采 覆盖435种药品 地方同步开展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2] 新药研发与审批 - 信达生物口服GLP-1R激动剂IBI3032获FDA临床批准 计划2025年下半年中美同步开展I期临床试验[4] - Dyne Therapeutics公司创新药物DYNE-251获FDA突破性疗法认定 用于杜氏肌营养不良症治疗 预计2026年初提交BLA申请[5] - 新华制药子公司新达制药获得非那雄胺片药品注册证书 该药属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 2024年公立医疗机构销售额达14.5亿元[6][7] 企业并购与交易 - 透景生命以3.28亿元收购武汉康录生物82%股份 后者专注FISH和PCR分子诊断领域[7] - 亚宝药业2200万元受让中药1.1类新药柴芩宁神颗粒临床试验批件及相关技术[11] 资本市场动态 - 泰诺麦博以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IPO 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已获批上市[9] - 通策医疗控股股东宝群实业826.799万股质押展期 期限至2026年7月27日[8] - 辰欣药业股东韩延振拟减持不超过1358万股 占总股本3%[12] 财务业绩表现 - 九洲药业上半年营业收入28.71亿元 同比增长3.86% 净利润5.26亿元 同比增长10.7%[10]
机构风向标 | 九洲药业(603456)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合计下跌1.62个百分点
搜狐财经· 2025-08-06 07:37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05日共有14个机构投资者持有九洲药业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达3.78亿股占总股本的42.55%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42.53%包括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歌德实业有限公司等 [1] - 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下跌1.62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变动 - 华宝中证医疗ETF持股增加占比小幅上涨 [2] - 中欧医疗健康混合A持股减少占比达0.49% [2] - 新披露8个公募基金包括京管泰富科技驱动混合A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等 [2] - 未再披露2个公募基金包括中邮中证500指数增强A天弘恒生沪深港创新药精选50ETF发起联接A [2] 社保基金与外资变动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未再披露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减少占比达0.23% [2]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01:55
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7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26亿元 [61]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1.76亿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占净利润比例为52.93% [40][41][64] - 2025年1-6月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1.0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7,736,000股 [65] 募投项目与资金使用 - 使用募集资金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九洲药业(台州)增资,用于"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14][19][21] - 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4.88亿元,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9.91亿元 [45][4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2年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8.47亿元,2020年募投项目累计投入9.32亿元 [50][58] 研发与技术进展 - 连续流技术平台联合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光电化学技术平台实现公斤级连续化光化学反应应用 [68] - 多肽及偶联药物技术平台可提供PDC、SMDC、RDC等复杂结构化合物的研发与生产服务 [68] - 与南开大学联合在《JACS》发表手性不对称催化合成技术研究成果 [68] 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 - 2025年上半年获得EcoVadis企业社会责任"金牌"认证(全球前5%)、标普全球ESG评分超过86%同行 [70] - 通过可视化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加强投资者沟通 [69] - 连续2年纳入富时罗素社会责任指数,Wind ESG评级升至AA级 [70] 行业地位与荣誉 - 入选2025中国医药CDMO企业20强、2024年度中国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企业 [61] - 获得全球优选合作伙伴奖、ESG责任企业奖等多项荣誉 [61] - 连续6年现金分红比例超过归母净利润30%,2024年度分红总额3.66亿元(含回购)占净利润60.33% [63][64]
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5,291,198股 发行价格38.29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71.42元[2]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88,437,045.43元[2][4]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九洲药业(台州)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拟投入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3][4] - 瑞博(苏州)原料药CDMO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00,000,000元[3][4] - 项目总投资额2,693,510,000元 完成募集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488,437,045.43元[4] 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 增资标的为九洲药业(台州)有限公司 原瑞博(台州)制药有限公司[1] -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2月4日[5] - 2024年末总资产152,343.87万元 净资产96,166.72万元[5] - 2025年6月末总资产154,359.72万元 净资产93,331.55万元[5]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982.57万元 净利润-2,835.18万元[5] 增资计划具体内容 - 公司拟对九洲药业(台州)增资20,0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5] - 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17,500万元增至19,000万元[5] - 增资股本溢价18,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5] - 九洲药业(台州)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5] 增资目的及影响 - 增资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求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7] -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项目顺利实施[7] - 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7] 审批程序与监管安排 - 增资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6]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3][6] -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增资事项无异议[8]
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根据提供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以下是关键要点的详细总结: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28.71亿元,同比增长3.86% [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6亿元,同比增长10.70% [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64.50%,主要系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9元/股,同比增长11.32% [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02%,较上年同期增加0.48个百分点 [3] 业务运营情况 -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的行业领先CDMO企业,致力于为全球制药公司提供一站式医药定制研发和生产服务 [4] - 服务范围涵盖小分子化学药物、多肽药物、偶联药物和小核酸药物 [4] - CDMO项目管线丰富,已上市项目38个,III期临床项目90个,I期和II期临床试验项目1086个 [15] - 项目涵盖抗肿瘤、抗心衰、抗病毒、中枢神经和心脑血管等治疗领域 [15] - 制剂CDMO业务服务80余家客户,覆盖百余个活跃制剂项目 [16] 技术平台建设 - 公司已建成包括连续流技术、手性催化技术、氟化学技术、生物催化技术、光电化学技术、固态研究技术、多肽技术、偶联技术、制剂研究平台等众多技术平台 [6] - 手性催化平台为客户完成了100余个手性配体的交付,申请专利4项,获得授权专利2项 [8] - 生物催化平台新开发150余种各类型酶,已形成上千种酶库 [10] - 多肽及偶联药物平台引入新客户20多家,海外订单增速较快 [12][17] - 小核酸药物研发平台已完成美国和中国两个场地的建设 [13] 产能扩张与全球化布局 - 九洲药业(台州)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一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中 [17] - 多肽GMP生产线持续扩建,预计2025年年底投入使用 [17] - 对美容多肽产线进行扩建,满足海外客户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12] - 日本公司和德国公司业务推进顺利,多个项目导流至国内工厂 [17] 行业发展趋势 - 全球医药CDMO行业保持较高的市场景气度,2018-2023年全球CDMO市场规模从446亿美元增长至797亿美元 [4] - 预计2028年和2030年全球CDMO市场规模将分别达到1684亿美元和3385亿美元 [4] - 2018-2023年中国医药CDMO市场规模以39.9%的复合增长率,从160亿人民币增长至859亿人民币 [4] - 预计2028年中国CDMO市场规模将达到2084亿人民币 [4] 研发投入与创新成果 - 研发费用为1.28亿元,同比下降19.96% [34] - 公司荣获2025中国医药CDMO企业20强、2024年度中国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企业等多项荣誉 [5] - 光电化学技术团队累计申请专利8项,发表国际知名期刊论文2篇 [9] - 制剂技术平台累计申请专利54项,其中31项已获授权 [13] 客户关系与市场拓展 - 公司持续推进"做深做广"大客户战略,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铁三角"大客户服务体系 [14] - 日韩市场核心客户业务转化显著,项目量快速增长 [14] - 欧美市场、中国市场客户稳定增长,客户粘性持续加强 [14] - 公司积极参加海内外学术会议,参加线下会议40余场,强化品牌宣传和业务拓展能力 [15]
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8.71亿元,同比增长3.86%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亿元,同比增长10.70% [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64.50% [2] 资产与股东权益 - 总资产109.55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55%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7.1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4% [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2%,同比提升0.48个百分点 [2] 每股收益与分配方案 - 基本每股收益0.59元/股,同比增长11.32% [2]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 [1] 股东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3,672户 [2] - 前十大股东中境内非国有法人及自然人持股占比显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1.41% [3] - 主要股东间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安排 [3] 经营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5] - 无重大影响事项及未来重大影响事项披露 [5]
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分配金额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即每股0.20元(含税)[1] - 以总股本889,446,02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7,736,000股为基数,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76,342,005.60元(含税)[1] - 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278,333,076.60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52.93%[2] 实施安排 - 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实施公告中明确[1]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1][2] - 本次分配方案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公司决策程序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审议通过该分配方案[2]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损害股东利益[2] - 方案基于母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实施[1]
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亿元,发行价格38.21元/股,发行数量2617.12万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4亿元,现金管理余额6100万元,实际结余资金2012.36万元 [1] - 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亿元,发行价格38.29元/股,发行数量6529.12万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18亿元,现金管理余额8.95亿元,实际结余资金8651.80万元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专项监管账户,与华泰联合证券及多家银行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规范要求 [2][4] - 2020年募投项目"浙江四维医药CDMO制剂项目"专户余额54.75元已转入流动资金并销户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0年发行留存2个专户,余额合计2012.36万元;2022年发行留存3个专户,余额合计8651.80万元 [4]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 - 2020年发行募投项目累计投入8.64亿元,其中苏州研发中心投入2.31亿元(进度82.57%),杭州研发中心投入8851.63万元(进度64.61%),中山制剂工厂收购项目投入1.55亿元(进度83.74%),四维医药百亿片制剂项目投入1.18亿元(进度100.23%) [6] - 2022年发行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5.18亿元,其中苏州原料药CDMO项目投入3121.38万元(进度5.57%),台州创新药CDMO基地投入7.59亿元(进度63.22%) [7] - 两期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使用9.99亿元(2020年发行2.71亿元,2022年发行7.28亿元) [6][7] 募集资金变更与调整 - 2023年变更"四维医药CDMO制剂项目"募集资金1.85亿元,用于收购山德士中国中山制剂工厂100%股权并增资 [3][5] - 2024年将杭州研发中心节余资金4893.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 多个项目延期:苏州研发中心延期至2025年12月,中山制剂工厂延期至2026年6月,苏州原料药CDMO延期至2027年6月,台州创新药CDMO基地延期至2026年12月 [6][7][8] 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合计9.56亿元(2020年发行6100万元,2022年发行8.95亿元),投资标的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产品 [6][7]
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核心观点 - 公司作为创新驱动的CDMO企业 通过深化战略布局和强化研发创新 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8.71亿元和净利润5.26亿元 同时通过高比例分红和股份回购持续回报股东 并积极优化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沟通机制 [1][2][3][4] 财务业绩表现 -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71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亿元 [1]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66亿元 占归母净利润比例60.33% [2] - 2025年半年度拟每10股派现2元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7亿元 占半年度净利润比例52.93% [2] 股东回报措施 - 自2014年上市以来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归母净利润30% [2] - 2025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773.6万股 支付总金额1.02亿元 [3] - 将2024年回购的578.98万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4] 研发与技术突破 - 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沿绿色制药技术 包括连续化光化学反应设备实现公斤级应用 [4] - 多肽及偶联药物、小核酸技术平台快速扩张 可提供PDC、SMDC、RDC等复杂化合物研发生产服务 [5] - 与南开大学在《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发表手性不对称催化合成技术研究成果 [5] 公司治理与ESG建设 - 连续2年被纳入富时罗素社会责任指数 EcoVadis首次获得金牌认证(全球前5%) [7] - 标普全球ESG评分51分 超过全球86%的同行 中证指数ESG评价为AA级 [7] - 荣获BSI可持续绩效奖 入选《中国企业ESG领先者报告2025》 [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通过图文影音方式优化定期报告披露 实现信息披露可视化 [6] - 参与上交所"股东走进上市公司"活动 通过e互动平台/热线/邮箱等多渠道保持投资者沟通 [6] - 定期收集监管法规及典型案例供董监高学习 强化规范运作意识 [7][8]
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0805)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10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以规范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行为 [1][2] - 制度明确适用情形、内部审批程序及登记管理要求 [2][4][5] - 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实施违法行为 [2] 适用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 [2]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三种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侵犯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 [3] - 暂缓或豁免原因消除、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时应及时披露 [3] 披露方式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可采用代称、汇总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处理涉密内容 [3] - 临时报告经上述方式处理后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豁免披露 [3] 内部管理程序 - 董事会统一领导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 投资证券部办理具体事务 [5] - 审批流程包括申请部门填表、投资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批准 [5] - 登记材料需保存至少十年 [5] 登记事项 - 需记录披露方式、文件类型、信息类型、审核程序等 [6] - 涉及商业秘密的需额外登记公开状态、认定理由、影响及知情人名单 [6] - 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6] 制度附件 - 包含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三份标准化文件 [7][8][9] - 审批表明确申请类型、豁免方式及信息分类 [8][9] - 知情人登记表需详细记录身份、知悉方式及信息内容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