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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35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和非独立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法律规定或章程、本细则约定的,公司应当 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完 ...
长久物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9:35
| 股票代码:603569 |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40 | | --- | --- | | 债券代码:113519 |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文进行修 订。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 第一条 |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
长久物流: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19:35
债券代码:113519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金融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本年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5,051,448.79 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1,551,176 ...
长久物流: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9:35
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见附表,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附表内的金融机构。上述拟申请的 51.19 亿元授信额度,其中短期融资用于但不 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票据、保函、法人透支、保理,长期融资用于但不限 于工程建设及产业并购整合的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 | 证券代码:603569 |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4-039 | | --- | --- | | 债券代码:113519 | 债券简称:长久转债 |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4 月 26 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 流")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 决。 根据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 额度总计为 51.19 亿元,期限自公司股东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35
1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北京长久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各投资 者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份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 日在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11300613352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情况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6 19:35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情况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 职责。现就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计 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且针对预审情况专门召开现场会议进行了沟通,年 报审计期间均未发现公司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问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审阅公司的 ...
长久物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4-26 19:35
委托理财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2.5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短期委托理财,可循环滚动[4]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一年,产品为保本型[4] - 受托方为合法金融机构,与发行主体无关联[4][5] 审议与授权 - 委托理财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10]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5] 监督管理 - 财务部跟踪,内审部门每季度末检查报告[6]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可监督,必要时聘专业机构审计[6]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4-26 19: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促董 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 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名。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 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6 19:3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投资并购广东迪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迪度"),该公司从事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根据 其行业特点,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 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