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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 |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股东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二零二五年五月 删除[WJ_]: 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相 关工作。本制度中对控股股东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 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 (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5-28 17: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2][3]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3] 管理与流程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负责具体事务[4] - 相关信息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4]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至证监局和上交所[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负责解释修订[9][10]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批准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之决议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 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专业会计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5-28 17:46
业务基础与交易规定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5][6] - 只允许与有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6] 审议规则 - 全年业务金额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决策机构,业务小组是日常管理机构,财务部门是日常执行机构[10][11][15] -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拟定计划、执行交易等职责[11][16] 审批与保密 - 业务操作需经业务部门、财务总监、董事长等审批[12] - 参与人员及合作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15][16] 风险管理 -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防范信用、市场等风险[17] - 采取防范资金风险、预测汇率变动等措施[18]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业务信息,经董事会审议后以决议公告形式披露[20] - 亏损金额达或超规定标准,财务部负责人报告并通报,公司2个交易日内上报披露[20] 档案管理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期限至少10年[20]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与新规不一致按新规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2]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28 17:46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1 - 2名[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3]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五月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 告程序和进行有关信息的对外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包括下列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05-28 17:46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 -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涵盖公司各层面和业务环节[4][6][10] - 考虑目标设定等基本要素建立和实施内控制度[7] - 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15] - 评估风险控制能力,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19] - 根据行业特点对特有风险作出内控制度安排[23] - 制定危机管理控制制度[24] 内部控制检查监督 -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26] - 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含重大事项[22] - 检查监督部门提交工作报告,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3][28] - 工作人员反映内控缺陷并追踪改进,可纳入绩效考核[25] 内部控制报告与披露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向董事会、上交所报告并公告[30] - 董事会形成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并决议,可由审计委员会编制草案[28] - 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控自我评估报告及核实评价意见[29] - 内控自我评估报告至少包括七项内容[31] 制度施行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 |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 3 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 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金融、管理、股权 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