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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股东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5-28 17:46
第二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 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每一年度公司均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生产和 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汇报及考察均应有书面记录, 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 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无锡阿科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重点关注公司在年报审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形。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 的,审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五月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 告程序和进行有关信息的对外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 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包括下列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 |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 3 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 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金融、管理、股权 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 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第六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零二五年五月 删除[WJ_]: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者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子/ 分公司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五月 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 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批准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之决议而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 员会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专业会计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三条 候选人选应当向公司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四条 提名人应向股东会召集人提供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如股东会召集人认为 资料不足时,应要求提名人补足,但不能以此否定提名人的提名。如召集人发现董事候 选人不符合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时,应书面告知提名人及相关理由。董事候选人 在股东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提供的候选人资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五月 | |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股东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 ...
阿科力(603722) -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5-28 17:46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 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第五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