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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1 17:2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6日14点在青岛即墨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6日进行,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不同[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6项议案,8月22日已披露[7][8] 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2、3、4[11]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1、2、3、4[11] - 议案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股东有崔宝军等[11]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日[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6日13:00 - 13:50,地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17] - 公司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传真信息[17]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1 17:23
资金管理 - 公司计划用不超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 - 公司计划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6] 业务开展 -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5000万元[7] 审计相关 -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50万元[9] 担保事项 - 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5亿元担保,期限12个月[10] 激励计划 - 公司拟终止2021年第二期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1][12]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全票同意[3][4][5][6][7][9][10][11][12]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1 17:23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16]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十五日内预告[17] - 公司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况可免披露业绩预告[17] 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0][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1]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4] - 公司应在董事会或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三个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3]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三种情形出现,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26]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27]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被认定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影响因素并及时披露[24] 职责分工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具体事宜[26] - 公司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30] -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事会审核[30]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完成[30]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组织编制文件提交审定和审批[31] 责任追究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受处分[34] - 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36] - 公司保留追究泄漏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的顾问等法律责任的权利[36] - 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经办人和责任人责任[36] -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违规人员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36]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人员和机构[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3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8] - 制度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38] 其他 - 该制度所属公司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9] - 文档日期为2024年8月21日[39]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1 17:23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2466万股,发行价每股15.7元,募资3.87162亿元[3][4]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3.426606亿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168984亿元[4] 现金管理安排 - 用不超1.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 - 产品为期限不超12个月保本型或存款类[3][6][11] - 额度不超1.1亿,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一年[3][7][9] 相关方意见 - 监事会同意现金管理[13] - 保荐机构无异议[14][15]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做好现金管理信息披露[10]
日辰股份: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1 17:23
BEIJING DH H LAW FIRM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意见(2024)第 457 号 1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B E I J I N G D H H L A W F I R M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简称 | | 全称 | | --- | --- | --- | | 日辰股份、公司 | 指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指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指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指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指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本次终止并注销 | 指 | 终止实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 ...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1 17:23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8月21日公司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3]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 额度不超2亿元,资金可循环使用[3][6][13] - 期限自通过日起一年内有效[3][8] 产品选择与风险控制 - 产品为安全、流动好且期限不超12个月的理财或存款[3][5][10] - 采取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10] 实施安排与影响 - 授权总经理签合同,财务部实施[7] - 不影响业务,能为股东获更多回报[11][12] 审批情况 - 监事会同意,备查文件含相关决议及核查意见[13][14]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8-21 17:23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署: 张海燕 张世兴 陈 颖 签署日:2024 年 8 月 9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 资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暨注销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1 17:2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中第3或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达6个标准之一需报告[7][8] - 日常交易合同达3个标准之一需报告[9] - 关联交易达3个标准之一需提前报告[11] 诉讼仲裁及风险关注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重大风险事项含13种情况,如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总资产30%需关注[13][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11] 重大信息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多类人员[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事项范围含重要会议等内容[5]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应向董事长、董秘报告[19] - 应持续关注并报告信息进展变化[19] - 报告时应提交资料[19]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审议或披露的提请相应程序[20] 职责与保密 - 董事等应督促其他报告义务人履行职责[21] - 证券事务部整理披露资料,报告义务人配合[21] - 相关人员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3] - 瞒报等导致问题将被追究责任[23]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21 17:23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5] 募投项目管理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在定期报告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16]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不超六个月[11]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借款,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4] 资金投资与审批 -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等并公告[12] 协议签订与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5]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等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10] 项目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15] 监督与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3]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4] - 保荐机构每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3]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18]
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8-21 17:23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2024年8月21日会议通过开展业务议案[3] - 资金额度不超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3] -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500万元或等值外币[3] - 交易币种为日元、美元等[3] - 交易品种含远期结售汇等[3] - 业务有效期一年[3] 风险与措施 - 业务存在市场、履约、操作等风险[12] - 公司制订制度控制风险[13] 审批情况 - 监事会同意开展业务[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