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603766)
搜索文档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6][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5]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5]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任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信息[10] - 现任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 现任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减持报告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公司[11]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 董事会可制定细则并负责解释[16]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组成[6] 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6] - 人数低于规定时,董事会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与方案实施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年度考核[8]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9]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由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8]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28 16:03
人员变动生效规则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4] 履职与解除规则 - 特定情形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股东会、董事会按规则解除职务[5][6] 移交与股份限制 - 辞任或任期届满后办移交,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10] 减持规则 - 任期内及届满半年内每年减持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2]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董事行为规范 - 避免自身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2] - 不得有侵占公司财产等10类行为,违规收入归公司,损失需赔偿[4] - 审议事项应考虑合法合规性等,有疑问应调查或要求提供更多资料[8] - 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12个月内未出席超半数需书面说明并披露[9] - 审议授权事项应判断范围等并监督执行情况[10] - 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等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向董事会报告[11] - 辞任需提交报告,特定情形下原董事继续履职[11]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督促董事出席会议并落实决策[14] 独立董事职责 - 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17]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履职资料及工作记录应至少保存十年[23] - 公司股东或董事冲突影响经营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22] - 出现特定情形,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2]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24] - 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法执行等情况应及时报告[25]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对财务相关事项负直接责任,监控资金等情况并保证财务独立[2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等制度[26] 其他规定 - 其他核心人员行为规范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26] - 本规范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8] - 除董事、高管外其他核心人员范围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28]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修改亦同[28]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4] 管理原则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7][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11] 管理工作开展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11]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公司指定投资者关系与市值管理部为专职部门[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多项职责[17] 人员与档案管理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关能力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3.7]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3.8]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3.9] 信息披露限制 - 公司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含误导性等信息[19]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委托理财资金 - 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3] - 可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十二个月[7] 委托理财操作 - 主要购买短期低风险(R1)人民币理财产品[2] - 按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权限操作[6]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管理中心开设账户、审批资金进出,涉临时公告先披露[9][10] - 法务部门审核委托理财合同等文本资料[10]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两交易日内公告[12] - 披露事项含基本情况、资金来源合规性等[12]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8]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管理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4] - 证券事务中心是日常工作部门[4] 报送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知情人档案信息[14]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提交档案和备忘录[17] - 筹划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7]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9]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0] - 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1] - 控制知情人范围,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权利[21] - 公告定期报告前不得泄露数据[21]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5]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预算管理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职能部门等可列席会议[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以上[14]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6]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交易原则 - 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4] - 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境外子公司按当地法规交易[4] 交易限制 - 外汇锁定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进出口收付款预测量,交割期间需与外币回款或付款时间匹配[4]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职责分工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运作和管理,每季度上报盈亏情况[7][10] - 审计部负责审查和监督,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8] - 证券事务中心负责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披露信息[9] 其他规定 - 出现重大风险达到监管标准时,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相关文件应妥善保管,交割后作为会计记账凭证附件装订存档[16]
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6:03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达最近年度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5] - 业绩快报与已披露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净利润方向性变化[9]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7] - 其他年报信息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8] 责任追究 - 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12] - 董事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2]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2] - 董事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2] - 季度、半年报参照执行[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