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60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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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603777) - 投资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融 资 管 理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9 . | | | | | | 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的投融资行为,降低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公司的合 法权益,根据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来伊份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融资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 策,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 公司的投融资行为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策略,通过投资,拓展主营业务,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 公司的投资行为,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第三条 对内投资主要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为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如门店扩张、物流基地建设、新产品的研发等而实施的投资,包括基本建设、 技改投资、追加流动资金和购买固定资产、新产品研制开发及新项目建设等。 ...
来伊份(6037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 | |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
来伊份(60377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 第一节 | 股 | 东 | 8 | | | 第二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 15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 17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4 | | | 第一节 | 董 | 事 | 24 |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 27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 31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4 | | | 第六章 | ...
来伊份(6037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第 | | | | | --- | --- | --- | --- | | | 八 | | | | | 章 | | | | | 附 | | | | | | 则 | 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 一 章 总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 ...
来伊份(6037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 | |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益行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股东 会 ...
来伊份(60377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8 17:47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 | |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上海来 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 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 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非独立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 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
来伊份(6037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 | | | | |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来伊份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
来伊份(603777)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1 | |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主要对公司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 专业咨询意见,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超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 员会成员。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
来伊份(60377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总裁工作细则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工 作 细 则 二〇二五年六月 | | |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1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 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裁和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 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协调各种 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 进取精神;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五年以上企业管理经验或经营工作 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经营业务和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 法规。 第四条 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 声明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
来伊份(603777) - 董事会秘书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8 17:47
1 董事会秘书制度 上 海 来 伊 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并保证信息披露 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 | |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 一 章 宗 旨 第 二 章 任 职 资 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