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60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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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3-21 17: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4月7日14点30分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4月7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 - 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项议案[8][9]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4月1日,参会登记4月2、3日[14][17] - 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者14点前报到[18]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耿建、刘雨晴,有联系电话和传真[18] - 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有吴仁波等及杭州康创投资[9]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5-03-21 17:45
会议时间 - 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3日[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4月7日14点30分召开[6]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7日[6] 会议相关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5] - 董事会决议公告于3月22日披露[7] - 股东大会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1号公司会议室[6] 征集信息 - 征集对象为截止2025年4月1日登记在册全体股东[8] - 征集方式为发布公告征集委托投票权[8] - 征集人胡旭东于3月22日开始征集[11] 委托相关 - 授权委托胡旭东出席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3] - 授权有效期限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13] - 委托文件指定邮寄地址等信息[9]
永创智能(603901)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3-21 17:45
激励计划情况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激励计划内容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1] - 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1]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2] - 激励对象无特定人员及其亲属[3] - 激励对象无违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其他 - 监事会意见发布于2025年3月22日[4]
永创智能(603901)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1 17: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3]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两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监事会核查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5]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日[5] - 监事会将在会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5]
永创智能(60390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21 17: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7位董事全出席[3] 议案表决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三议案赞成5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赞成7票[6]
永创智能等成立新公司 含工业机器人业务
证券时报网· 2025-03-03 09:44
文章核心观点 近日杭州德采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成立,由永创智能等共同持股 [1] 公司信息 - 杭州德采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鹤,注册资本600万元 [1] - 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与销售等 [1] - 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永创智能(603901)等共同持股 [1]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2-28 16:47
股权变动 - 5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47,500股限制性股票[3] - 回购后公司总股本将从487,902,458股减至487,854,958股[3] 债权申报 - 债权人按规定时间申报债权,申报期至2025年4月14日[4][5] - 提供申报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邮寄需电话确认[5]
永创智能(603901) -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永创智能2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2-28 16:46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浙六和法意(2025)第 232 号 致: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创智能")的委托,指派张琦律师、孙芸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 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 ...
永创智能(60390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2-28 16:46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8月4日发行可转债,总额61054.70万元,净额60034.89万元[1] - 截至2025年2月27日,两项目已用资金分别为35888.59万元、17000万元[2] - 截至2025年2月27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87849083.12元[4] 资金使用安排 - 2024年3月18日使用15000万元闲置资金补流,2025年2月24日归还[5] - 拟用5000万元闲置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获各方同意[6][7][9][10]
永创智能(60390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2-28 16:45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8月4日发行可转债,总额61054.70万元,净额60034.89万元[4] - 截至2025年2月27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87849083.12元[7] 资金使用情况 - 2024年3月18日使用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2025年2月24日归还[4] - “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拟用42754.70万元,已用35888.59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用18300.00万元,已用17000万元[6] 新策略 - 拟用“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12个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