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连锁(60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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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5-06 21:0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7,12,13] 业绩目标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7%[8]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或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8] 考核相关 - 个人考核结果A、B、C、D级行权比例分别为100%、70%、40%、0%[10] - 主管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结果,申诉后委员会10个工作日内复核[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审核,工作小组实施,董事会审核结果[5,6]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5-06 21:01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1600.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49558.00万股的3.2285%[6][34] - 首次授予1383.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907%,占授出权益总量的86.4375%[6][34] - 预留授予217.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79%,占授出权益总量的13.5625%[6][34]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2人[10][29] - 董事伍芸玲、史琳各获授16.00万份,占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0000%[36] - 副总经理王勤、王冬萍、杜群分别获授18.00万份、18.00万份、16.00万份,占比分别为1.1250%、1.1250%、1.0000%[36][37] - 财务总监李院生、董事会秘书廖芳获授16.00万份,占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0000%[37] - 135名核心骨干获授1267.00万份,占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79.1875%[37] 行权价格与有效期 - 股票期权(含预留)的行权价格为5.95元/股[8][4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0][39] 授予与行权时间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否则终止计划[13][40][83] - 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对象,授出时间不晚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均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41] -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须为交易日,且有禁止行权期间[42] 行权安排 -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均为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44] 考核条件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0%[56][57]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0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57]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考核结果为A、B、C、D级对应的行权比例分别为100%、70%、40%、0%[58] 费用摊销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427.17万元,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摊销1042.72万元、1117.93万元、266.52万元[74]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有相应调整公式[62][65][67][6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9]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9]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代扣代缴激励对象税费[91][92]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行权前股票期权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不享受投票权等[96]
国光连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5-06 21:0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对象共142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17][52] -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0] - 拟授出1600.00万份股票期权,占股本总额3.2285%[21] 授予分配情况 - 董事各获授16.00万份,副总经理各获授18.00万份,核心骨干获授1267.00万份[23][24] 时间安排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权日为交易日[24] - 首次授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60日内,预留授予12个月内明确对象且不晚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24][25] - 等待期为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26] 行权安排 - 行权价格为5.95元/股[32][55] - 首次和预留授予行权安排均为两个行权期,比例各50%[29] 考核目标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0%[42][62]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42][62]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9] - 激励计划实施需股东大会决议批准[71]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5-06 21:01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24.12亿元,2022年为22.50亿元,2021年为21.43亿元[7] - 2023年净利润1452.39万元,2022年为1880.95万元,2021年为3012.45万元[7] - 2023年末净资产11.14亿元,2022年末为11.05亿元,2021年末为11.00亿元[7] - 2023年末总资产26.91亿元,2022年末为26.67亿元,2021年末为26.43亿元[7]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0.03元,2022年为0.04元,2021年为0.06元[7]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2022年为1.71%,2021年为2.73%[7] 激励计划 - 2024年拟授予1600.00万份股票期权,占股本总额49558.00万股的3.2285%[2][13] - 首次授予1383.00万份,占股本总额2.7907%,占授出权益总量86.4375%[2][13] - 预留授予217.00万份,占股本总额0.4379%,占授出权益总量13.5625%[2][13]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42人,包括董事、高管和核心骨干[18]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95元/股[25][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授权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且需在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程序[27][28]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均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1] -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可行权,可行权日为交易日,但有多个禁止行权期间[32]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均为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33][34]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授出时间不晚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20] - 激励计划授予需满足公司未出现特定情形[37][38]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一次[43] -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0%[44]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或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0%[44] - 个人考核结果A、B、C、D级对应的行权比例分别为100%、70%、40%、0%[46] 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Q=Q0×(1+n)[50] - 配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Q=Q0×P1×(1+n)/(P1+P2×n)[51] - 缩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Q=Q0×n[52] - 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况,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P0÷(1+n)[54] - 配股时,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P0×(P1+P2×n)/【P1×(1+n)】[55] - 派息时,行权价格调整公式P=P0 - V且P>1[58] 费用摊销 - 假设2024年6月底首次授予股权期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2427.17万元[98] - 2024年需摊销费用为1042.72万元[98] - 2025年需摊销费用为1117.93万元[98] - 2026年需摊销费用为266.52万元[98] 其他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62] - 激励对象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62]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62]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相关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若未能完成,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6]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导致加速行权或降低行权价格[68][70]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审议决定[71] - 激励计划终止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注销前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经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注销事宜[72] - 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72]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贷款及其他财务资助,包括担保[74][75]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离职前需交清未交税款[80] - 公司于2024年5月6日采用Black - Scholes模型对拟首次授予的1383.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97] - 标的股价假设授权日收盘价为7.52元/股[97] - 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98] - 波动率分别为13.66%、14.62%[98]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98] - 股息率采用公司截至2024年5月6日最近1年的0.13%[98]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100]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100]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01]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5-06 21:01
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激励对象规定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不当情形[2]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制定、审议等符合法律规定[3]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安排[3] 计划益处 - 利于完善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4] - 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调动积极性[4] - 能结合多方利益,利于公司持续发展[4] 核查情况 - 监事会于2024年5月6日发表核查意见[5]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5 18:09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4-012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 8 号公司 4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5 18:09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金本先生、刘萍女士、王金佑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 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金本 先生、刘萍女士、王金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
国光连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8:09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国光连锁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审计公司发表意见并披露缺陷[4][5] - 内控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6] - 审计公司认为国光连锁该日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9]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11]
国光连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5 18:09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3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让册贵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gr.cn)" 进行查询 "连呼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让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gr.cn)" 我在登录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93号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国光连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 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国光连锁: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金本
2024-04-25 18:09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金本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 2018 年 6 月 11 日起担任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快满 6 年了,2023 年度是本人以独立董事身份履职的 最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它职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 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判断的关系,也未在公司及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 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它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 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状况。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详细了解公司 整体经营情况,会议表决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分析和审议 每个议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对审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 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