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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5 17:4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8]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8] 任职限制 - 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解聘规定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8] 制度发布 - 2024年2月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2]
当虹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闵诗阳
2024-02-05 17:4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闵诗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持股不超1%,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在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3]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刑事处罚、交易所谴责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培训证明[1] - 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17: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7] 选聘评分与费用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1] 人员轮换与资料保存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2]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改聘与选聘时间 - 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4]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等变更情形[16]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处罚等情况[16] - 关注原审计团队转入其他所情况[16] - 关注审计费用变动大或成交价低情况[16] - 关注未按要求轮换人员情况[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与日后法规抵触按规定执行[19] - 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施行[19] - 修改需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2-05 17: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孙彦龙先生、谭亚女士、吴奕刚先生、叶 建华先生、陈鑫先生、罗莹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丁勇先生、闵诗阳先生、高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对董事任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 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1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17:46
董监高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同样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4] 董监高股份减持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不得减持[7] - 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至股票终止或恢复上市前,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10日等期间不得增减持[9][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减持[10] - 任职期间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减持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减持基数[11] 董监高买卖股票流程 - 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拟买卖提前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4]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减持股份,首次买卖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增减持计划[14] 董监高增减持报告要求 - 增减持时间区间内,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报告进展,减持遇重大事项也报告[15] - 增持实施期间遇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调整增持计划并报告披露[16]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减持股份,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情况[16] - 所持公司股份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报告相关内容[16] -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董监高其他义务与责任 - 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18] - 买卖公司股份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并报监管机构,造成损失依法追责[19] - 违规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内容[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 董监高需填写增/减持计划备案通知,包含时间、数量、价格等信息[25]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2-05 17:46
公司治理 - 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 - 第三届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4] - 第三届董监高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就任[2][4] 股权结构 - 孙彦龙间接持有公司29.46%的股份[7] - 谭亚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2,000股[8] - 吴奕刚间接持有公司0.2998%的股份[9] - 叶建华间接持有公司0.1377%的股份[10] 人事履历 - 丁勇自2023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3] - 项晨梦2020年至今任公司法务负责人,2021年2月至今任监事[16] - 高媛媛2021年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17]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换届选举议案[1][4]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履职[5]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2-05 17: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 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勇先生、闵诗阳先生、高琦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 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丁勇先生、闵诗阳先生、高琦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杭州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5 17: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董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会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14] - 会议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与报告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2]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7]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存续期保存不少于10年[15]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5 17: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高管前1至2个月提建议和材料[8]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前5天通知,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0] - 表决方式多样,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0]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05 17: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高效、稳定地行使其职权,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当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