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68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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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维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2025-06-26 19:18
评级情况 - 2024年6月24日前次评级公司主体和“奥维转债”信用等级均为“AA - ”,展望“稳定”[2][3] - 2025年6月25日本次评级结果同前次,维持“AA - ”和“稳定”[4][5] -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
奥特维(688516)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2025-06-26 19:18
业绩数据 - 2025年3月末总资产139.96亿元,归母所有者权益42.29亿元,总债务41.51亿元[9]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5.34亿元,同比下降21.90%,销售毛利率26.97%,同比下降7.55个百分点[9][16] - 2024年营业收入91.98亿元,净利润13.29亿元,销售毛利率32.90%,同比下降3.65个百分点[9][16] - 2024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0亿元,存货跌价准备4.11亿元[16] - 2025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69.37%,总债务规模41.51亿元[16] - 2024年光伏设备收入77.70亿元,占比84.63%,毛利率32.19%;锂电设备收入4.60亿元,占比5.01%,毛利率29.68%;半导体设备收入0.46亿元,占比0.50%,毛利率27.80%;改造及其他收入9.05亿元,占比9.86%,毛利率39.84%[34] - 2024年公司签署销售订单101.49亿元(含税),较2023年下降22.49%[44] - 2024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4.19亿元、信用减值损失2.03亿元,规模同比大幅增加[58] - 2024年公司EBITDA利润率为26.02%,总资产回报率为10.81%,较2023年有所下降[60] - 2025年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0.35亿元,资产负债率69.37%,总债务/总资本49.19%[63] - 2024年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26.13,较2023年的49.23有所下降[63] - 2025年3月货币资金22.90亿元,较2024年增长18.16%[68] - 2025年3月营业收入为15.34亿元,较2024年下降83.32%[68] - 2025年3月净利润为1.37亿元,较2024年下降89.70%[68] - 2025年公司销售毛利率为26.97%,较2024年下降5.93个百分点[69] - 2025年3月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9.37%,较2024年下降1.21个百分点[69] 用户与订单 - 截至2025年3月末,在手订单总量为112.71亿元[16] - 2024年海外订单占比超30%,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16.67%[45] - 2024年多主栅串焊机销量1975台、硅片分选机494台、光注入退火炉236台、单晶炉1517台、模组PACK线39条,同比均有增长[46] - 2024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45.93%,较上年提升,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8.8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1.33%[48] 未来展望 - 2025年公司面临短期偿债压力,但产权比率较2023年末下降,所有者权益对负债保障程度较好[51] - 需注意新建厂房折旧摊销成本对利润的侵蚀[42] 新产品与技术研发 - 2024年研发成功适应N型电池技术的新设备,如BC电池印胶设备等[16][38] -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4.30亿元,同比增长31.49%,新获发明专利149项、实用新型专利170项,年末研发人员1,065人[38] 市场扩张与并购 - 2024年3月公司投资设立AUTOWELL(MALAYSIA)SDN.BHD.,10月科芯技术与光学应用完成合并[21]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法定职权[20] - 2025年5月刘世挺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后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 信用评级 - 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A-,评级展望稳定,奥维转债评级为AA-[7] 股权结构 - 2025年3月末公司总股本增至31,505.24万股,葛志勇、李文、无锡奥创、无锡奥利持股比例分别为27.08%、17.74%、4.20%、2.07%,葛志勇和李文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1.09%的表决权[19] - 2024年末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41.9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82.37%[72] - 2024年末普乐新能源(蚌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442.9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100.00%[72]
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20
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严格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经营性或非经营性方式占用资金,明确禁止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行为 [1][2] - 建立核查机制定期检查资金往来,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并强制披露异常情况 [7][9] - 占用资金需以现金清偿为主,非现金资产抵债需满足业务协同性、独立评估等条件 [13] - 对违规占用行为采取诉讼、追责等措施,董事及高管需承担连带责任 [14][15][16] 制度框架 资金占用定义 - **经营性占用**: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1] - **非经营性占用**:无商品或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资金的行为 [1] 禁止性条款 - 明确禁止12类资金占用情形,包括垫付成本、拆借资金、开具无真实交易票据等 [5][6] - 特别禁止"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的变相占用模式 [6] 执行措施 - 财务负责人需监控资金往来并确保财务独立性,拒绝违规指令 [11] - 年报审计期间需与会计师沟通,出具资金占用专项说明 [10] 整改与追责 - 占用资金原则上需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及股东大会批准 [13] - 董事会需采取法律手段追偿损失,罢免失职董事 [14][15] 相关ETF动态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幅3.4%,市盈率228.17倍,最新份额34.3亿份(增加25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入978.1万元 [6] - 当前估值分位57.92% [7]
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2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行为,维护股东利益并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1][3] - 选聘标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内部管理、注册会计师资质及无违规记录等条件 [2] 选聘方式与程序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 [3][8] - 基本程序: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资质审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签订业务约定书 [4][5][6] - 选聘结果需公示,包含拟聘事务所及审计费用信息 [8] 续聘与改聘管理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服务同一公司不得超过5年,重大重组或上市后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6][12] - 改聘情形包括审计质量问题、分包转包、未及时备案等,年报审计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事务所 [7][14]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沟通评估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任事务所可陈述意见 [8][9][17]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度报告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及履职评估报告 [10][20] - 选聘文件保存期限至少10年,信息安全保护责任需在合同中明确 [10][22] - 审计委员会需警惕频繁更换事务所、审计费用异常变动等情况 [11][23] 其他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11][25][26][27] 相关ETF -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跟踪上证科创板100指数,近五日涨幅3.40%,市盈率228.17倍 [14] - 最新份额34.3亿份,增加25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入978.1万元 [14]
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19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落实问责机制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1] - 适用范围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年报工作相关人员 [1][3] - 责任追究针对不履职或失误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情形 [2]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利润/收入差错金额占对应科目5%且超500万元,或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3][7] - 其他年报重大差错包括会计报表附注错误、重大交易披露遗漏及业绩预告/快报差异超20% [5][6][11][12][13] - 业绩预告差异认定标准:业绩方向错误或变动幅度超预期20% [5][12] 处理程序与责任追究 - 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资料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 [2][4] - 财务报告差错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更正后报告,并按监管规则披露 [8][9] - 审计部负责会计差错调查与责任认定,董事会需对追究事项作出专门决议 [4][10] - 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对年报真实性负主要责任,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准确性负主责 [6][16] 处罚措施与执行 - 从重处罚情形包括主观故意、阻挠调查、多次犯错等 [7][18] - 从轻处理情形包括主动纠错、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 [7][19] - 处罚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赔偿损失及解除劳动合同 [7][20] - 处罚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董事会决议需以公告形式披露 [7][21][23] 附则与其他规定 - 季报、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参照本制度执行 [8][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26]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后生效 [9][25][27]
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19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与定位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管义务[1][2] - 作为公司与上交所及监管部门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及市值管理等核心事务[2][3]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持有交易所颁发的任职资格证书[5] 董事会秘书的具体职责 - 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保障会议文件记录准确性并保管档案[6] - 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制定保密制度,处理股价敏感信息泄露事件[3][4] - 管理股东名册、董事持股记录及债券权益人名单[4] - 监督公司合规运作,对违规决议提出警示并向监管机构反映[4][8] 任职资格与限制 - 禁止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外的职务或领薪[7] - 排除条件包括三年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不适合任职等情形[8] 聘任与解聘程序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签订保密协议并要求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9][14] - 解聘需充分理由,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离任需完成审查及工作移交[15][16][18] - 空缺超三个月时法定代表人需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新聘[20] 工作程序与履职保障 - 会议筹备需提前通知并送达提案资料,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21] - 重大事项发布需事前请示董事长并经审核确认[22] - 有权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查阅公司经营财务资料[29][30] 法律责任与机构设置 - 需对委托他人执行的职责承担连带责任,重大失职或违规可导致一个月内解聘[25][26] - 董事会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秘书交办工作[24] 制度执行与修订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需及时调整[32][3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规定事项按现行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34]
奥特维: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19
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 公司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包括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3]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3] -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8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 - 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向1,256名激励对象授予75.621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价格为100.00元/股 [5] - 公司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的内容 - 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本315,637,85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5,020,569.60元 [5] -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6.98元/股调整为45.38元/股 [5] - 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下的具体计算公式 [5]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回购注销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 [5][6] - 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的120%的考核目标 [6] - 公司将对1,12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441,785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5.38元/股 [5][6] - 另有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资格,其持有的14,497股限制性股票也将被回购注销 [5] - 本次回购注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7]
奥特维: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19
财务资助概述 -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唯因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36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1]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 关联交易性质 - 公司直接持有唯因特31.2681%股权,并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控制62.5362%表决权,为控股股东 [2] - 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包括实际控制人葛志勇、李文,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2] - 葛志勇、李文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并为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 关联方情况 - 葛志勇直接持有公司27.08%股份,通过无锡奥创和无锡奥利控制6.27%股份 [3] - 李文直接持有公司17.74%股份,两人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51.09%表决权 [3] - 葛志勇和李文分别持有奥维转债197.30万元和166.30万元 [3] 财务资助对象 - 唯因特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资本4140万元,主营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等业务 [4] - 2025年3月末资产总额3727.21万元,负债总额11656.95万元,净资产为-7929.74万元 [5] - 2025年1-3月营业收入853.73万元,净利润-1070.48万元 [5] 审议程序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 - 保荐机构认为审批程序合规,交易定价公允 [7]
奥特维: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19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调整 - 公司拟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从人民币4亿元调增至8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允许控股子公司间调剂使用额度 [1][2] - 调整后的保理业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约定为准 [1] - 业务类型涵盖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标的为日常经营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3][4] 子公司担保安排 - 公司将为7家子公司(旭睿科技、松瓷机电等)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 - 担保范围包括回购款、融资款回款、利息及实现权利的费用,期限为主债务期满后三年 [3][13] - 截至2025年3月,主要子公司财务数据:旭睿科技净资产-1.52亿元,松瓷机电净资产3.23亿元,科芯技术净资产-0.92亿元 [6][7][9] 业务实施背景 - 开展保理业务旨在加速应收账款回款,降低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4] - 担保决策基于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子公司均属合并报表范围且信用状况可控 [14] - 当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03亿元,占最近审计总资产8.57%、净资产29.14% [15] 审批程序 - 事项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十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 [4]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15] -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认为该事项审批程序合规,不影响中小股东利益 [15][16]
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08
股东会基本信息 - 股东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14点30分,地点为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6楼会议室1 [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9:15-9:25, 9:30-11:3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A股股东可参与投票 [2] 审议议案 - 共审议16项议案,包括《保理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无锡奥特维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1] - 议案1至4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披露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 [1] - 关联股东葛志勇、李文需回避表决 [1] 投票及登记事项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身份认证 [1][2]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8日10:00-16:00,地点为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3号行政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需提供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材料 [2] - 支持邮件或信函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8日16时,不接受电话登记 [2] 其他安排 - 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前披露会议资料 [1]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注明议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及委托人持股信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