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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众医疗:康众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新华)
2024-04-19 20:28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同时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含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 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 见,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良好的专业资质及能力,并在所从 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情况如下: 蒋新华,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连云港制药厂片剂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连云港 ...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9 20:28
公司代码:688607 公司简称:康众医疗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4-19 20:28
证券代码:688607 证券简称:康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 股的境内外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汇率市场运行情况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 开展外币金额合计不超过等值3,000.00万美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 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境外销售和境外采购,结算币种主要采 用美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 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 从而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19 20:28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认真 审慎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美琪、独立董事蒋新华及董事高 鹏组成,并由具备财务管理与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王美琪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 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 会议届次 | | 召开时间 | | 会议议案 | | --- | --- | --- | --- | --- | | | 2023 | 年 | 4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 | | | | | 议案》 | | | | ...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4-19 20:28
激励计划股票授予情况 - 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78.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9%[6][26] - 首次授予7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5%,占授予总额的96.15%[6][26] - 预留授予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3%,占授予总额的3.85%[6][26]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7人,占员工总人数(252人)的6.75%[7][22] 授予价格及相关比例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96元/股[7][36] - 授予价格占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68.68%,前20个交易日的58.23%,前60个交易日的57.51%,前120个交易日的50.00%[37] 激励计划有效期及授予时间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29]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满足授予条件,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30][46] - 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9][30][46] 归属期及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时间为首次授予之日起12 - 24个月[32]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时间为首次授予之日起24 - 36个月[32] 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A1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41亿元,A2为不低于3.27亿元,A3为不低于3.13亿元[40] -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目标A1为2024 - 2025年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7.66亿元,A2为不低于7.19亿元,A3为不低于6.74亿元[40] - 营业收入A≥A1时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A2≤A<A1为90%,A3≤A<A2为80%,A<A3为0%[40]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合格可归属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41] 实施条件及审议要求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召开股东大会前激励对象名单需公示不少于10日[43] - 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4] 公允价值计算参数 - 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时标的股价假设为11.63元/股[56] - 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时有效期为1年、2年[56] - 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时历史波动率为13.58%、14.32%[56] - 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时无风险利率为1.50%、2.10%[56] - 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时股息率为0.00%[56] 成本摊销情况 - 2024年5月预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5.00万股,激励总成本292.49万元,2024年摊销126.75万元,2025年摊销134.40万元,2026年摊销31.33万元[57]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的条件[38]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权益提供财务资助[58]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60] - 公司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计划不变更[60]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61]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62] - 激励对象退休未损害公司利益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62]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62]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可由继承人继承[63]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纠纷协商60日未解决可诉讼[65]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少华)
2024-04-19 20:28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周少华为江苏康 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剑光)
2024-04-19 20:2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郭剑光为江苏康 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 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 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于部辞去 ...
康众医疗(68860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9 20:28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73,743,126.41元,较2022年增长33.81%[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2,206.47元,较2022年增长不适用[1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68,166.80元,较2022年增长不适用[13]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476,118.43元,较2022年增长不适用[13]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8,066,413.13元,较2022年末增长1.65%[13]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947,302,499.88元,较2022年末增长4.84%[13]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股,较2022年增长不适用[14] - 公司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17元/股,较2022年增长不适用[14] -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较2022年增长不适用[14]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6.29%,较2022年减少5.47个百分点[14]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0,118,994.79元、60,819,691.74元、70,466,638.51元和92,337,801.37元[20]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696,810.56元、5,585,812.96元、4,408,843.35元和12,114,360.72元[20] -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390,474.84元、13,065,533.73元、13,992,136.19元和10,808,923.35元[20]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总计为14,444,039.67元,其中包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414,104.19元和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2,591,092.39元[21] - 公司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当期变动为-62,340,138.34元,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2,818,454.27元[23] - 公司2023年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当期变动为-1,751,473.12元,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227,361.88元[23] - 公司2023年应收款项融资的当期变动为4,458,554.77元,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0元[23] - 公司2023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当期变动为-277,826.34元,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为0元[23] - 公司2023年总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14,444,039.67元,其中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85,600.98元和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9,139.11元[21] - 公司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总变动为-59,910,883.03元,对当期利润的总影响金额为12,591,092.39元[23]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费用约4,459.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17%[24] - 公司新增获得授权发明专利4个,实用新型专利12个,外观设计专利5个,软件著作权3个[24] - 公司整体毛利率为39.65%,较上年同期提升3.05%[25]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73,743,126.41元,同比增长33.81%[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12,206.4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042,389.42元[51] - 医疗领域营业收入为226,848,088.41元,同比增长30.22%[62] - 工业安检领域产品营业收入为40,830,654.56元,同比增长76.05%[62] - 境内营业收入为142,978,050.45元,同比增长48.01%[63] - 境外营业收入为124,700,692.52元,同比增长23.71%[63] - 直销模式营业收入为230,158,705.92元,同比增长25.02%[63] - 经销模式营业收入为37,520,037.05元,同比增长182.25%[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476,118.4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266,766.63元[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17,930.2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0,579,447.49元[60] - 静态和动态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24.96%和65.02%[65] - 境内和境外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48.01%和23.71%[66] - 直销收入同比增长25.02%,经销收入同比增长182.25%[67] - 数字化X探测器生产量、销售量和库存量分别增长81.91%、77.73%和145.86%[68] - 医疗行业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委托加工分别增长22.86%、34.00%、22.06%和31.07%[69] - 工业/安检行业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委托加工分别增长90.55%、380.32%、97.99%和160.05%[69] - 数字化X线探测器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委托加工分别增长28.37%、55.80%、26.70%和37.98%[7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总计9,101.1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25%[7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总计10,872.4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7.11%[74]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变动23.33%、-4.49%、0.17%和"不适用"[75] -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78,348,427.68元,较上期期末数增长57.57%,主要系下半年收入增加所致[76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少华)
2024-04-19 20:28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周少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提名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康 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 ...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20:28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 审阅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 与分析,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