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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0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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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3 07:15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多项重要议案,包括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担保额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治理制度修订等,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5][7][11][15][19][22][36][38][40][46][47][50][53][58][64][75][76][89] 半年度利润分配 - 以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518,965,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7,206,87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且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59] - 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97,589.2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85,115,202.5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391,989,309.87元,按孰低原则确定可供分配利润 [59] -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0][58][60] 对外担保安排 - 为下属公司徐闻京基智农、高州京基智农、文昌京基智农及贺州京基智农饲料提供合计不超过6,5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原料采购供应商赊销 [64][68] -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理人办理担保手续 [68] -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8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95%,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18.33亿元,对其他单位担保余额0.54亿元 [63][70]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140万元(不含税),较上一期减少 [75][76][82]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03,338.1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33,220.05万元,共审计上市公司169家 [77]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处罚,且保持独立性 [80][81] 治理制度修订与制定 - 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共13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19][22][23][24][25][26][27][28][29][30][31][32][33]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5] 组织架构与人员任命 - 将原"证券法务中心"调整为"证券品牌中心"与"法务管理中心" [38] - 聘任徐永情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与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37][44]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担保额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40][89][90][91]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日 [91][92]
京基智农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拟10派3.8元
证券时报· 2025-08-23 04:29
公司分红方案 - 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3.8元(含税),派现总额1.97亿元,占净利润比例87.22%,股息率2.33% [1] - 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实施11次派现,2022年度派现额度最高达每10股10元(含税),派现总额5.23亿元 [2] - 2025半年度派现规模在农林牧渔行业中排名第三,低于牧原股份(50.02亿元)和海大集团(3.33亿元) [4][6] 财务表现 - 2025半年度营业收入23.87亿元,同比下降11.61%,净利润2.26亿元,同比下降3.97% [2] - 基本每股收益0.429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 [2] 行业对比 - 农林牧渔行业共11家公司公布2025半年度分红方案,牧原股份派现比例最高(47.50%),京基智农派现比例87.22%为行业最高 [4][6] - 行业股息率最高为牧原股份(2.38%)和嘉华股份(2.38%),京基智农股息率2.33%处于行业前列 [5][6] 资金动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18.31万元,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6.22万元 [3] - 融资余额2.51亿元,近5日减少369.41万元,降幅1.45% [4]
京基智农: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3 02:11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202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97,589.23元 [1] - 截至2025年6月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585,115,202.55元 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3,391,989,309.87元 [1] - 以总股本530,282,25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1,316,800股后的518,965,450股为基数进行分配 [1]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 [1]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7,206,871元 [1] - 若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1] 审议程序与合规性 - 2025年8月22日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1] -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 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
京基智农: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23 00:05
公司治理决策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
京基智农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拟10派3.8元
证券时报网· 2025-08-22 23:52
2025半年度分配方案 - 公司发布2025半年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3.8元(含税),派现金额合计1.97亿元 [1] - 派现额占净利润比例为87.22%,以2025半年度成交均价计算股息率为2.33% [1] - 本次分红是公司上市以来累计第11次派现 [1] 历史分红表现 - 2024年半年度派现方案为每10股派3.8元,派现金额1.97亿元,股息率2.24% [2] - 2024年度派现方案为每10股派3.5元,派现金额1.82亿元,股息率2.12% [2] - 2022年度派现达到每10股派10元,派现金额5.23亿元,股息率5.16% [2] - 2021年度派现为每10股派13元,派现金额6.80亿元,股息率6.02% [2] - 公司历史上曾实施送转股方案,包括2019年半年度10转增0.3股和1998年半年度10转增8股 [2] 2025半年度财务表现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7亿元,同比下降11.61% [2] - 实现净利润2.26亿元,同比下降3.97% [2]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29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2% [2] 资金面情况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18.31万元 [3] - 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16.22万元 [3] - 最新融资余额2.51亿元,近5日减少369.41万元,降幅1.45% [4] 行业分红对比 - 农林牧渔行业共有11家公司公布2025半年度分配方案 [4] - 牧原股份派现金额最高达50.02亿元,股息率2.38% [4] - 海大集团派现金额3.33亿元排名第二,股息率0.37% [4] - 公司派现金额1.97亿元在行业中排名第三 [4] - 益生股份派现占净利润比例异常高达2644.65% [4] - 嘉华股份派现占净利润比例为79.25%,股息率2.38% [5]
京基智农2025年上半年营收23.87亿元 多维举措构建新周期竞争优势
证券时报网· 2025-08-22 21:25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3.87亿元,净利润2.2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43元/股 [1] - 养殖业务营收19.25亿元,同比增长11.13%,毛利率19.35%同比增长3.27%,营收贡献占比80.67% [1] - 拟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3.80元,总派发1.97亿元,以5.19亿股为基数 [1] 生猪养殖业务 - 销售生猪106.21万头(仔猪15.31万头),生猪销售收入18.95亿元同比增长11.65%,毛利率19.84%同比增长3.72% [1] - 商品猪销售价格持续领先行业,1-6月均价超15元/kg,7月均价达15.66元/kg [2] - 战略布局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凭借产业链话语权优势获取高溢价 [2] 轻资产运营模式 - 通过"公司+农户"代养、轻资产母猪场合作及家庭农场三种模式快速扩张 [3] - 在两广地区设立超12个服务部,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养户批次存活率达98% [3] - 依托自有饲料厂辐射200公里范围,优化资本结构并强化高价市场竞争力 [3] 技术创新与研发 - 研发投入2393.65万元,获得实用新型30项、软著21项、发明专利3项 [4] - 生物发酵技术将菠萝加工废料转化为饲料,实现废弃资源100%利用 [4] - 使用菠萝渣饲料后猪只日增重提高5%-10%,料肉比降低0.05,单吨饲料成本降超10元,年节约成本超1000万元 [4] - 饲料豆粕用量降至4%,降低对进口豆粕依赖 [4] 多元化业务探索 - 跨界发展潮流时尚艺术IP业务,采用"顶流IP合作+自有IP孵化"双轨运营 [4] - 落地港星演唱会、艺术家儿力力个展《星愿》及空山基成都艺术展 [4]
京基智农2025半年报:主业稳增彰显经营韧性 生态农业助力乡村振兴
全景网· 2025-08-22 21:14
财务业绩 -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87亿元 归母净利润2.26亿元 经营性现金流3.11亿元 [1] - 养殖业务营收19.25亿元 同比增长11.13% 占总营收比重80.67% [1] - 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 资产负债率58.33% 较上年末下降1.93个百分点 [2] 生猪出栏表现 - 1-7月累计出栏生猪126.57万头 累计销售收入22.43亿元 同比增长10.38% [2] - 7月单月出栏20.36万头 环比增长15.42% 同比增长25.76% [2] - 7月生猪销售均价15.66元/kg 在上市猪企中名列前茅 [2] 养殖技术与研发 - 采用"楼房养殖+6750自繁自养一体化"模式 配备八大智慧养殖系统 [3] -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30项 发明专利3项 软件著作权21项 [4] - 上半年研发投入2393.65万元 [4] - 参与的"仔猪无抗营养及提质增效关键技术"获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 [4] 生物安全与疫病防控 - 引入宏基因组测序技术 结合"四色"生物安全防控体系 [3] - 高州、徐闻、贺州、文昌四大项目均被认定为国家级"无非洲猪瘟小区" [3] - 牵头研究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课题《多层(楼房)养猪智能化生物安全与疫病防控关键技术研发》 [3] 区域市场优势 - 深耕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市场 在广东、广西及海南地区布局生猪养殖项目 [2] - 粤港澳大湾区生猪价格普遍高于全国均价 [2] - 新鲜高质猪肉产品区域市占率保持领先 [2] 产业助农与循环经济 - 在两广地区设立超12个服务部 优秀养户生猪批次存活率达98% [5] - 在徐闻地区建成年产4万吨发酵饲料车间 猪只日增重5-10% [6] - 每年为徐闻创收超300万元 带动当地菠萝产业链年附加值超2000万元 [6] 业务多元化探索 - 跨界布局潮流时尚艺术IP业务 采用双轨运营模式 [6] - 已落地港星演唱会、儿力力个展《星愿》和空山基成都巡展《光·透明·反射》 [6] 行业环境 - 生猪市场处于产能与需求博弈关键时期 政策持续发力加强调控 [2] - 中小养殖散户加速出清 头部养殖企业规模调控与抗风险能力优势凸显 [2]
京基智农(000048.SZ):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3.97% 拟10股派3.8元
格隆汇APP· 2025-08-22 20:33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3.87亿元 同比下降11.6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亿元 同比下降3.97%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6亿元 同比下降2.41% [1] 股东回报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 [1]
京基智农(0000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董事职权 - 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10][11]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独立董事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15] 公司相关责任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8]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19]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19] - 制订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京基智农(00004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 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信息披露"是指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指定媒体向 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 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