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00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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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10-13 19:4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顾问[8] 募集资金存放与协议 - 募集资金应存于专户,同一项目资金存同一专户,专户数原则不超项目数[6]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8]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提供财务资助[12] - 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5]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2日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6]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符合要求,经审议和同意,2日公告[17][18] - 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多条件[18] - 超募资金按顺序有计划使用[18]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原则投资主业,2日报告公告[22][28] 募投项目管理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13][26]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13][26]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评估[14]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 节余低于净额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24] - 低于500万元或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4] 募集资金监督 - 会计设台账,内审至少季度检查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6] - 鉴证结论不佳,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29]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
2025-10-13 19:47
万泽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母公司各部门经理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 (三)公司派往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其他因所任职务/所在岗位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需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公司本部各部门经理为该部门信息 联络员。 第一条 为规范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 信息,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的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向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规则(修订稿)
2025-10-13 19: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 -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制定实施规则[2] 会议召开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现场、通讯或结合方式[2][7]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7] 会议表决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通讯表决等,决议需半数以上同意[7] 其他安排 - 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高管列席,可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0][11] - 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当事人应回避[12] 规则实施 - 实施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2]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0-13 19:4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2]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8]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11] - 违规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罚,公司依情节处分[24]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民事赔偿[2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6]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6] - 买卖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7] 股份锁定 - 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2025年10月13日发布[26][27]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0-13 19:47
万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决策程序,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稿)
2025-10-13 19: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4][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和对外投资等事项[8]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 30 万 - 3000 万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 5%、与关联法人 300 万 - 3000 万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易,经独董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14] - 与关联人 3000 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独董会议、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董事长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低于 30 万、与关联法人低于 300 万或低于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15] 重大关联交易要求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评估或审计[15] 董事会审核文件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时,至少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关联方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15] 未批准关联交易处理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公司应在 60 日内履行批准程序确认[25]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 30 万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 300 万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9]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 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 10 年[22] 制度实施与修订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23]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0-13 19:47
万泽股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针的重大变化;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 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的审批严格遵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 和程序办理。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 有关公司内幕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控股公司、 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 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3 19:45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相关援引条款序号变化、标点符号调整、阿 | | | 拉伯数字与中文大写数字调整等无实质性内容变更的,以及仅涉及文字表述"或"调整为"或 | | | 者"、"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 | | 由"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以及对应删除"监事"内容等与法律法规原文 | | | 保持一致的,不再逐一列示。 | | | 第一条 为维护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条 为维护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关于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10-13 19:45
人员与资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29人,注册会计师91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68人[4] 业绩情况 - 2024年度收入总额7268.94万元,审计业务6340.74万元,管理咨询797.30万元,证券业务3434.75万元[4]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同行业13家,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为42家上市公司出具2024年度报告收费4967万元,为25家新三板公司出具报告收费513.32万元[4] 风险相关 - 截至公告日,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7.58万元[5]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监督管理措施1次,15名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2次等[6] 未来展望 - 2025年10月13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政旦志远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10] 人员经验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负责并签字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等[6][7]
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13 19:45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 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 14:3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