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股份(0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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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金圆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15 18:45
会议时间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9月30日公告相关信息[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14:30举行[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09:15 - 09:25、09:30 - 11:30和13:00 - 15:00[2][3] -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09:15 - 15:00[2][3] 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2人,代表股份332,683,389股,占总股份的42.7807%[4] - 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317,609,848股,占总股份的40.8424%[4] - 网络投票股东249人,代表股份15,073,541股,占总股份的1.9383%[4]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31,880,6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7%[5]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31,879,5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4%[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31,879,4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4%[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331,879,0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2%[7]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31,878,98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2%[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331,875,089股,占比99.7570%,反对749,500股,占比0.2253%,弃权58,800股,占比0.0177%[1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31,855,489股,占比99.7511%,反对767,400股,占比0.2307%,弃权60,500股,占比0.0182%[11]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31,710,389股,占比99.7075%,反对910,500股,占比0.2737%,弃权62,500股,占比0.0188%[13]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331,901,289股,占比99.7649%,反对717,600股,占比0.2157%,弃权64,500股,占比0.0194%[13] -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31,893,589股,占比99.7626%,反对730,500股,占比0.2196%,弃权59,300股,占比0.0178%[14] - 《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331,907,089股,占比99.7667%,反对717,500股,占比0.2157%,弃权58,800股,占比0.0177%[15]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31,907,089股,占比99.7667%,反对717,500股,占比0.2157%,弃权58,800股,占比0.0177%[16] - 中小股东对《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14,269,141股,占比94.6635%,反对745,600股,占比4.9464%,弃权58,800股,占比0.3901%[10] - 中小股东对《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4,245,641股,占比94.5076%,反对767,400股,占比5.0910%,弃权60,500股,占比0.4014%[11] 决议合规 - 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合规,决议合法有效[20]
金圆股份(00054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0-15 18:45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1 号楼 30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永平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2 人,代表股份 332,683,38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8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17,609,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
碳酸锂日评:偏弱震荡-20251014
宏源期货· 2025-10-14 10:44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 10月13日碳酸锂期货主力合约低位震荡,成交量和持仓量减少,现货市场成交较弱,基差升水扩大 [1] - 当前供需均强,上游库存压力不大,锂矿供应收缩预期减弱,下游备库达峰,需求拐点或至,预计碳酸锂价格低位震荡,需关注江西矿端提交产量报告后的情况,建议观望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碳酸锂期货情况 - 2025年10月13日,近月合约收盘价71800元/吨,较2025年10月10日降900元/吨;活跃合约成交量282178手,较2025年10月10日降12605手;持仓量207463手,较2025年10月10日降14456手;库存40329吨,较2025年10月10日降5951吨 [1] - 近月 - 连一价差 -480元/吨,较2025年10月10日降40元/吨;连一 - 连二价差 -220元/吨,较2025年10月10日降60元/吨;连二 - 连三价差0元/吨,与2025年10月10日持平 [1] - 基差820元/吨,较2025年10月10日升10元/吨 [1] 锂相关产品价格 - 锂辉石精矿(6%,CIF中国)平均价829美元/吨,较2025年10月10日降10美元/吨;锂云母(Li2O:1.5% - 2.0%)平均价1055元/吨,较2025年10月10日降35元/吨 [1] - 电池级碳酸锂与工业级碳酸锂价差2250元/吨,与2025年10月10日持平;电池级氢氧化锂与电池级碳酸锂价差230元/吨,较2025年10月10日降70元/吨 [1] 行业资讯 - 藏格矿业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正式复产,本次临时停产累计时长87天,预计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1] - 金圆股份表示,公司拥干结盐湖提锂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阿根廷卡罗项目仍在开展勘探工作 [1] 供需情况 - 成本端锂辉石精矿价格下跌、云母价格下跌,供应端上周碳酸锂产量上升,下游需求方面上周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产量上升,10月钴酸锂、碳酸锂排产上升,上周动力电池产量上升 [1] - 终端需求9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增速放缓,3C出货量一般,10月储能电池排产增加 [1] - 库存方面,注册仓单36718吨(较2025年10月10日降5951吨),社会库存去库,冶炼厂累库,下游与其他去库 [1]
金圆股份涨2.13%,成交额2129.39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入39.68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14 09:58
股价表现与交易情况 - 10月14日盘中股价上涨2.13%,报5.27元/股,总市值40.98亿元 [1] - 当日成交金额2129.39万元,换手率0.59% [1] - 主力资金净流入39.68万元,大单买入247.72万元(占比11.63%),卖出208.04万元(占比9.77%) [1] - 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6.90%,近5个交易日上涨6.04%,近20日上涨2.53%,近60日上涨1.15% [2] 公司基本概况 - 公司全称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成立于1998年3月4日,于1993年12月15日上市 [2] - 主营业务为水泥制造、销售及环保业务,收入构成为:固(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97.84%,固(危)废无害化处置1.57%,锂盐产品0.39%,其他0.20% [2] - 所属申万行业为环保-环境治理-固废治理,概念板块包括低价、水泥、小盘、破净股、固废处理等 [2]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1月-6月实现营业收入41.88亿元,同比增长59.05% [2] - 2025年1月-6月归母净利润为-4959.69万元,同比减少128.53% [2] 股东结构与分红历史 - 截至6月30日股东户数为5.21万,较上期增加1.56%,人均流通股13371股,较上期减少1.54%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4.85亿元,但近三年累计派现0.00元 [3]
金圆股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0 17:53
公司运营事件 - 公司子公司灌南金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处罚原因为1焚烧线自动监测设施湿度仪故障 未能及时进行手工监测和上传数据 且未能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被处以2.00万元罚款 [1]
金圆股份(000546) -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10-10 17:45
公司事件 - 灌南金圆1焚烧线湿度仪2025年5月13日故障[1] - 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时未按要求监测上传数据[1] -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对灌南金圆罚款2万元[2] 处理结果 - 灌南金圆已对问题整改[3] - 处罚不影响公司业绩,不触及退市情形[4]
金圆环保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新浪财经· 2025-09-29 21:53
公司章程修订概述 -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9月修订的《公司章程》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1] - 章程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1] - 修订后的章程共十一章二百零五条内容全面涵盖公司运营管理的核心方面 [1] 章程内容架构 - 章程内容涵盖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及附则 [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明确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且同类别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1] - 章程对股份增减、回购及转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特定情形并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其他认可方式进行 [1] 股东与股东会治理 - 股东和股东会章节进一步明确了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会的职权、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相关事宜 [2] - 股东会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需遵循严格表决程序如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 - 董事和董事会部分规定了董事的任职资格、职责、任期等并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2] -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 - 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薪酬等进行了规定 [2] 财务与运营管理 - 章程完善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相关内容 [2] - 章程对公司的通知和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范 [2] 市场影响与公司前景 - 市场对金圆环保此次修订章程的举措表示关注期待公司在完善的治理体系下实现更好的发展 [2]
金圆股份: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9-29 20:43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 - 金圆股份子公司江西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2,965万元 [1] - 该笔补助款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66% [1]
金圆股份:9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9 20:04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治理制度的议案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环保业占比99.41%,新能源材料占比0.39%,其他业务占比0.2%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39亿元 [2] 行业动态 - 包装水行业竞争加剧,农夫山泉推出绿瓶产品后,怡宝市占率出现大幅下滑,下跌近5个百分点 [2]
金圆股份(00054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9-29 19:48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财[6]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2] - 支付人员薪酬等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2] - 使用超募资金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11]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完成期限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10]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节余资金使用 - 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2] - 达到或超10%,使用经股东会审议[12] - 低于500万元或低于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2]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得质押且为保本型[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限主营业务[14] 核查与公告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2]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及时公告[14] 其他规定 - 全部项目完成前,部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18] - 使用超募资金按补充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19] - 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实施时应控股[17] - 办法与法规抵触时按法规执行并修订[27]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 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