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塑科技(0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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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 在 30%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的一种 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按照《披露豁免规定》《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披露豁免规定》《上 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 露,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披露豁免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南模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 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了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 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的 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 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 第三条 公司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 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 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的媒体上 公告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分公司、子公司,涉及股东的条款 适用于公司股东,公司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江南模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为办公室负责人,处理董事会日 常事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秘书由董 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1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 标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以互换合约、远 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 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 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 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未经公司同 意,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第二章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及规模,不进行单纯以盈 利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应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 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从 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 ...
模塑科技(000700) -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22 19:4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会议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会议召集人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工作小组,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 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工作组成员无需是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