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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源科技(0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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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000909) -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担保的公告
2025-06-26 18:00
担保情况 - 公司为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1000万元债务提供担保[3] - 担保前对其担保余额2306.71万元,后为3306.71万元[5] - 截至2025.6.23,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6904.35万元,占比43.67%[13] - 截至2025.6.23,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30697.39万元,占比28.58%[13] 子公司财务数据 - 2024.12.31资产14497.08万元、负债7602.93万元[10] - 2025.3.31资产15993.56万元、负债9098.91万元[10] - 2024年营收7822.92万元、利润总额2554.81万元[10] - 2025年1 - 3月营收915.83万元、利润总额4.32万元[10] - 2024.12.31银行贷款1750万元,2025.3.31为3950万元[10] - 2024.12.31流动负债7494.56万元,2025.3.31为8581.54万元[10] - 2024.12.31净资产6894.15万元,2025.3.31为6894.65万元[10] - 2024年净利润2245.28万元,2025年1 - 3月为0.50万元[10]
ST数源: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9 19:00
诉讼案件概述 - 全资子公司中兴房产因合作协议纠纷起诉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俞建午及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支付股权回购款18,000万元及投资收益5,004万元(暂计至2024年1月22日,后续按年利率12%计算)[1] - 一审判决支持中兴房产诉求,案件受理费1,192,000元由被告承担,俞建午及杭州幸福健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2] - 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仍由被告负担[2] 诉讼进展及结果 - 二审结果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2] - 判决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估对公司利润的影响[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2]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股东权益[3] - 最终财务影响需以年报审计结果为准[3]
ST数源(000909) -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
2025-06-19 18:15
诉讼结果 -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5] - 一审判决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支付股权回购款18000万元及投资收益5004万元[4] - 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19.2万元均由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负担[4][5] 其他情况 - 目前无法预计诉讼对公司利润影响[2][7] - 截至公告日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
ST数源(000909) -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2025-06-12 18:00
交易信息 - 公司拟转让温岭祥泰27.5%股权,价格不低于18418万元[3][4] - 2025年6月12日董事会通过转让议案,待批准[4] - 交易不构成关联和重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6] 标的情况 - 温岭祥泰注册资本54500万元,资产75549.76万元,净资产49973.34万元[8][9] - 2024年营收39870.57万元,净利润 - 959.83万元[9] - 股权结构为上海嘉莳72.5%,中兴房产27.5%[9] - 以土地抵押、股权质押借款12000万元[8] 交易影响 - 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聚焦主业、提升竞争力[12]
ST数源(000909)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2 18:00
会议信息 - 2025年6月12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 - 6月6日送达会议召开通知[2] - 公司现任董事5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5名[2] 议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3] -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4]
ST数源:拟挂牌转让温岭祥泰27.5%股权 转让价不低于1.84亿元
快讯· 2025-06-12 17:53
公司资产处置 - 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温岭市祥泰置业有限公司27 5%股权 [1] - 转让价格不低于1 84亿元 [1] - 交易平台为杭州产权交易所 [1]
ST数源(00090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6-06 19:33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75,075,075股A股,募资50,000.00万元,净额48,723.11万元[1] 项目投资情况 - 支付现金交易对价项目投资16,762.99万元已完成[3] - 诚园置业自持部分升级改造项目投资7,481.66万元已完成[3] - 东部软件园提升改造项目投资7,039.61万元实施中[3] - 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16,690.75万元已完成[3] 资金使用决策 - 2025年6月6日审议通过用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6]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使用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规定[10] 其他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含利息金额7,951,404.41元,占2020年募资净额1.63%[3][4] - 结余748.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 -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签三方监管协议[2]
ST数源(00090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06-06 19:32
财务资助办法生效条件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需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资助对象规定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50%的控股子公司,部分情况部分规定可免于适用[4][9] 资金使用限制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 资助期限 - 财务资助期限不得超过三年[7] 审议要求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单笔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9] 通知情况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十二个月内累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申请单位书面通知公司[12] 披露要求 - 被资助对象披露基本情况等[18] - 披露财务资助风险防范及担保方情况[18] - 为关联投资子公司资助披露其他股东及出资义务履行情况[18] - 披露公司累计资助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9] 评估与意见 - 董事会评估资助风险、公允性及偿债能力[1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资助事项发表意见[19] 其他规定 - 已披露资助事项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说明[19] - 逾期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19]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责任,严重移交司法[21] 办法解释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ST数源(000909) - 公司章程
2025-06-06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2日首次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7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7714245元人民币[8] - 公司发起人为西湖电子集团,1998年3月以经营性净资产折股认购13600万股[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7714245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5] - 股东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设董事长1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9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人数为1名[10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101][10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8] - 股东大会审议发放股票股利或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9]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114] -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符合规定的报纸上公告[120][121]
ST数源(00090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6-06 19:32
担保办法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已通过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尚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审议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9] 需股东大会审批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0]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0]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0]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10]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0] 调剂额度限制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2]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2] 担保事务负责 - 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22] 财务部门职责 - 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等多项担保事务[23] 资料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等核对[23]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经办部门应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提交董事会[24] - 担保债权人主张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时,经办部门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提交董事会审定[26]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董事会[26] 信息披露 -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媒体及时披露[28]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9] 责任追究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应追究当事人责任[31] - 违规或不恰当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全体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31] 办法实施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