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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3-08-11 17: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办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制度第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和总会计师等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3-08-11 17: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 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及时公 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3-08-11 17: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 股份"或"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 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前款所指的控股子公司是指首钢股份持有 50%以上股权 或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权或股份 50%以下但能够对其实 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稿)
2023-08-11 17: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 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设置与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 (一)负责公司信息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08-11 17: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签名): 对《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二三年八月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文件,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 认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 告》")。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审议《专项报告》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 相关规定。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2023-08-11 17: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 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 股份"或"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财务公 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针对上半年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工作 的实际,公司编制了《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 险评估审核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审核了首钢财务公司管理当局对首钢财务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与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持其有效性,是 首钢财务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公司的责任是对首钢财务公司所做的 与其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 公司取得并审阅了首钢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 要信息,未发现首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首钢财务公司的 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 未 ...
首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08-11 17:18
独立董事签字: 1、公司与关联方(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购销商 品、提供劳务等实质性关联交易产生的结算款,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为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 担保的议案》,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钢贸公司下属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余额未超过授信担保 额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文件,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认 真阅读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按照相关规 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二○二三年八月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稿)
2023-08-11 17:1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 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保证年报披露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审议与披露过程中,应根 据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 尽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财务负责人向独立 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需注意,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记入工作记录: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第五条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上 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重要的文件应有相关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3-08-11 17:18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聘任适 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 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 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本公司独立董事达不 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义务。独立 ...
首钢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11 17:18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 (二)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5 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企业年金的 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