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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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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000978) - 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决策和效率,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及桂林市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必须坚持战略性投资项目和策略性投资项目相结合,坚持 以文化旅游资源投资项目为特色,兼顾适当拓展行业。能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 能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 公司投资项目的投资利润率原则上不低于 6%(金融类投资除外)。 原则上,收购项目的,公司投资在收购协议生效第 3 年年化利润率应达 6%及以 上;新建项目的,公司投资在竣工验收投入运营后第 3 年年化利润率应达 6%及 以上。 第六条 列入《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附件)的项 1 目一律不 ...
桂林旅游(0009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内幕信息界定 -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等多种情况属内幕信息[4] 知情人登记与备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等多类人员[5] - 知情人登记备案需告知证券部,证券部组织填写核实,董秘审核存档报备[8] - 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填写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9] 档案报送要求 - 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备忘录和档案[12][14]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按要求报送或更新档案[13] 信息管理与责任追究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且内容不少[16]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监管局和深交所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0]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桂林旅游(00097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 平台(网址为:https://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进一步加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提问回复的管理,完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桂林旅 ...
桂林旅游(000978)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经公司2025年11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评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 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所属企业包含公司分公司、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控制的子企业。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内 ...
桂林旅游(000978)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人员设置与聘任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3] -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 人员职责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10] - 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工作[12] - 财务总监主管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多项职责[13] 任期与报告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 - 总裁应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向董事会报告年度经营情况[22] 其他规定 - 总裁不得安排亲属在公司领导班子等重要岗位任职[27] - 总裁任期成绩显著有现金、实物、红股等奖励[29] - 总裁任期发生调离等情形,董事会决定是否离任审计[29] - 总裁工作失职失误造成损失,应给予处分、赔偿损失[29]
桂林旅游(0009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信息披露规范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1]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重大事件[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事件[22]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事件[22]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28] - 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连带责任[31] -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董事个人不得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31]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执行情况[31] 定期报告流程 - 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9]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3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3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39] 临时公告流程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40] 子公司及内部审计 - 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3]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5] 内幕信息及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48]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9]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1] - 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沟通实行预约制度[51]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52] 资料保存及查阅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5] - 查阅信息披露相关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5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由董事会处分[57]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57]
桂林旅游(00097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和劳动合同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五条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 ...
桂林旅游(000978) -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加强桂林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的推 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 对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新闻 采访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向投资者宣传推广,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公司在进行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应严格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 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 ...
桂林旅游(0009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 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 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 ...
桂林旅游(0009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9 19:32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含代理人,下同)出席股东会,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 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9 日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