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股份(0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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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瑞股份(001201) -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2025-11-28 18:17
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 -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由财务总监组织研究等,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核后执行[3]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影响金额满足条件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会计估计变更影响金额满足条件需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会计师专项意见[8]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应在变更生效当期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履行披露义务[15]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于多种情形,需以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11] - 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影响大,会计师事务所需全面审计并出具新报告[13] - 公司出现会计差错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15] - 对已披露以前期间财务信息更正需披露受影响报表[16] - 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更正且对最近三年报表无影响可不披露[19] 其他 - 定期报告指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日后尚未披露的最近一期报告[18] - 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影响比例计算方式相同[18] - 净资产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 -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 - 会计政策和估计变更日分别指变更后开始起用日期[19] - 财务信息指定期报告所含财务信息[20] - 财务报表指公司按规定编制的报表含附注[2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3][24]
东瑞股份(00120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28 18:17
财务资助审批 - 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5][6] - 单笔超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资助对象限制 - 不得为深交所规定的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6] 股东资助原则 -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7] 资助流程 - 计划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审计监察部审核[8] - 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计划财务部办理手续及跟踪[8][11][12]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含八项内容,出现问题及时披露及补救[9][10][11] - 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12]
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28 18:17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董高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考核、履职审查及制度监督[4] 薪酬构成 - 董高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组成[6] 薪酬发放 - 基本工资按月发,绩效“先考核,后兑现”,按实际任职期限计算[6][8] - 任多职按最高职务算标准,薪酬为税前金额[8][10]
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8 18: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 - 5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8]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9]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1]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督促内控缺陷整改[13] - 协调各方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14] 特殊表决规定 - 要求无利害关系委员对相关议案重新表决[21] - 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法定人数审议决议议案[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1] - 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议案须符合规定[2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3]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细则与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3]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
东瑞股份(00120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8 18:17
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等履行职责保证质量[4] - 关注媒体报道和股价交易,及时回复问询并公告[5] - 除法定披露,可自愿披露但遵守公平原则[5] - 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禁止内幕交易[9]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等定期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11]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并公告原因[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3] 业绩预告披露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特定情形一个月内预告[14] - 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半年度结束十五日内预告[15] - 因特定情形年度业绩预告需预告全年营业收入等指标[15]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应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未完成交付或过户超三个月及时披露并公告进展[23]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由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26]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制度首要责任,证券投资部负责管理[28] - 董事会秘书为日常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负责多项职责[2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披露职责[32] - 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信息[32] - 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晓事宜告知董事会秘书[33] - 控股股东、实控人对未公开信息保密并通过公司披露[35] 豁免与保密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保守秘密[36]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7]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说明[37] 内部审计与文件管理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人员监督[40]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管[40] - 对外宣传文件经证券投资部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42] - 公告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5] 子公司与责任追究 - 参(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46] - 特定情形追究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责任[48] -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由证券投资部执行[49] - 对责任人违法违规和差错行为有多种问责形式[50]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日生效[56]
东瑞股份(00120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8 18:17
担保审议条件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担保额度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进行担保额度预计,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3]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处获调剂[13] 风险控制措施 - 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11]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充分调查被担保对象情况,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21] - 可为符合条件且偿债能力强的单位担保,对资料不充分或有特定情形的单位不得担保[21] - 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须与担保数额对应,设定的财产应为可流通转让财产[22][23] 担保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担保合同,合同需经审查[25] - 担保合同应确定债权人、债务人、债权金额等条款,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要完善法律手续[26] - 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核对,发现异常合同及时报告董事会[27] - 担保合同订立后,经办责任人负责保存管理,担保债务到期前督促还款,关注被担保对象情况[29] 信息披露与追偿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30]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按规定承担保证责任[32] 责任追究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违规审批、越权签订合同等应追究责任[34][35]
东瑞股份(0012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2025-11-28 18:17
新策略 -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学习知识履行职责[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规维护公司利益[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私利[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造成损害应担责[4]
东瑞股份(001201) -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8 18: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67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78.4001万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778.4001万股,均为普通股[21]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袁建康持股26.898%,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454%,东莞市安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179%[20]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112] - 每届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2]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6] 交易与担保决策 - 除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6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9]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8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8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6]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9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6]
东瑞股份(00120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8 18:17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合理规避投资 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或实现资本 增值而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股权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资产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一般投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和委托理财。 第四条 一般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 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五条 公司经审慎考虑可进行证券投 ...
东瑞股份(001201)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8 18:17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审计监察部[2] - 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报告工作[7] - 审计周期不超两年配备相应内审人员[22] 审计流程 - 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除外)[20] - 被审计公司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21] 审计职责与管理 - 审计监察部负责制定制度、完善体系[5] - 审计委参与内审负责人考核[14] - 内审机构保持独立,不属财务部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