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山重工(0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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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山重工(001226)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21:40
会议相关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7名董事全参加[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发出[2] - 决定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2][13]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2][4][8][9] 资金与担保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合规[4][5] -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8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10][11]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完善治理结构[8] - 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9]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 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或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设董事长1人。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程序及独立董事的权 利和义务的具体要求,由独立董事制度进行详细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公司章程
2025-08-26 21: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安徽拓山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822575705511N。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8,666,700股,于2022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nhui Tuoshan Heavy Industri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66.67万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1:0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出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同意,5日内发出通知[1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10]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股东会召开10日前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7]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20]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至少2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4]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6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ists{0}\exists{\exists{\nleftarrow{J}}}\backslash\exists$$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责。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6 21:06
会议安排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17] - 召开年报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日发布通知,会议不少于二小时[18] - 年报说明会出席人员含董事长等[1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5] - 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7] - 工作原则包括合规披露等[8][9]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10][11] 沟通渠道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传真,重大事件开通多部[15] - 在网站设专栏,定期与投资者见面[16] - 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交流[16] 活动记录与报送 - 业绩说明会等结束后二日内编制记录表刊载[19] - 活动档案结束后二日内向深交所报送[28] 其他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3] - 受处罚或谴责应五日内网络召开致歉会[28] - 公司承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机制[30]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施行[32][33]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0] 会议规则 - 提前五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表决与资料保存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可通讯表决[15] - 会议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2]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6 21:0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8] - 会议召开五日前报材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8]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1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终止聘任[20] - 解聘需向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21]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22] - 需具备多方面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7] - 五种情况不得担任[8]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20] - 签订保密协议持续保密[21]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6 21:06
人员任职与任期 - 兼任特定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经理权限 - 经理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处置金额累计在200万元以内[11] - 经理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且与生产经营等相关合同有审批权[11] - 经理在规定额度内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下资金支出有审批权[11] 会议安排 - 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一次,10日召开(遇周日顺延)[18] - 公司每月8日(遇周日顺延一日)召开运营协调例会[21] 财务预算与考核 - 经理会同财务总监每年一月提年度财务预算计划[32] - 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及经营层实行年度或任期经营目标考核[40] - 考核主要指标包括年销售总额、年利润总额等[40] 奖励与限制 - 奖励包括实物、股权和其他奖励[1] - 经理和高管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利益冲突业务[1] - 经理和高管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非法收入[1] - 经理和高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1] - 经理和高管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1] - 经理和高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或个人提供担保[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3] 时间信息 -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4]
拓山重工(001226) - 拓山重工: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6 21:06
制度内容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4]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管理安排 - 董事会秘书负责问答回复策划、组织及信息审核[12] - 证券部是归口管理部门,各部门及子公司配合解答[1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