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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00128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舆情管理组织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重大舆情指传播广、影响大的负面舆情,其余为一般舆情[7]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召集决策[8] 责任规定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保密,违规受处分[11] - 擅自披露信息致损追究法律责任[11] - 未执行制度致损相关人员受处分并赔偿[12]
运机集团(0012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需具备相关资格和条件[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深交所审核候选人资料,有异议者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11] 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1] - 履职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履职要求 - 持续学习并参加相关培训[4]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等部分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1] 信息披露 - 最迟在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相关内容并报送深交所[1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27]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28] 其他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会议资料应保存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延期开会或审议[26] - 履职受阻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6]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运机集团(0012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目的包括建立沟通机制、稳定投资者基础等[3]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管理职责与人员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8]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9]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9] 沟通与披露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12]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13]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媒体第一时间公布[15] 说明会与业绩会 - 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15]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8] - 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人员应当出席[18] 其他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3] - 避免在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调研、采访等[23] - 受处罚或谴责应在五日内召开公开致歉会[24] - 致歉会董事长等人员应当参加[24] - 说明会应事先公告,事后及时披露情况[17] - 业绩说明会介绍行业状况等内容[19] - 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注重互动效果[19] - 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分红前与中小股东沟通[19]
运机集团(00128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审批[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且占净资产0.5%以下由董事长审批[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提交股东会[11]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评估审计提交董事会股东会[13]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第三方标准[10] - 应披露关联交易经独董会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审计委员会审查重大关联交易[10]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八类股东回避表决[16] 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7] - 连续十二个月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17] 首次及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审议披露,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9] - 四类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20] 关联交易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关联交易披露,需提交六类文件[22] - 关联交易公告含十一项内容[22][23] - 日常关联交易未定价应披露实际价格[24] 关联交易豁免 - 四类关联交易可免履行义务,特定情形仍需履行[24] - 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交易可免程序和披露[25]
运机集团(00128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对外投资原则与负责人 - 公司对外投资遵循符合法规、战略规划等原则[4] - 总经理是对外投资主要负责人,投资部门负责项目开发等工作[6] 审批制度与权限 -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10] - 董事会决策权限涉及资产指标占比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1] - 股东会审批权限涉及资产指标占比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2] 计算原则与审议要求 - 购买或出售资产按较高者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30%需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对外投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投资确定与实施 - 确定对外投资及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17] - 确定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应明确出资时间、金额等内容[17] 变更与后续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重大变更需原决策机构或其授权机构重新审议[18] - 投资完成后应取得有效投资证明或凭据[18] - 对外投资涉及实物、无形资产需审计评估[18]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对外投资,如经营期限届满、破产等[22][23]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转让对外投资,如战略调整、项目亏损等[24] 项目终止与检查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涉及清算需全面清查并防止资产流失[24] - 投资项目有重大疏漏等情况可提议修改、变更或终止方案[26][27] - 投资项目完成后投资部门应组织检查并报告,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27]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35]
运机集团(001288) -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捐赠类型与资产 - 对外捐赠类型有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8] - 对外捐赠资产主要为现金和实物,部分资产不得用于捐赠[8][9] 管理部门职责 - 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管理和协调捐赠工作并编制预算[9] - 财务管理部门将捐赠预算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并审核手续[9] - 审计部门负责捐赠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内部审计[11] - 董事会办公室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捐赠信息披露和宣传[11] 审批权限 - 单笔或累计不超2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2] - 超20万元且不超净资产1%,由董事会批准[12] - 超100万元或超净资产1%,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2] - 1年内累计超200万元后的捐赠,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2] 实施要求 - 实施中跟踪动态,遇计划改变及时报告[16] - 重要捐赠实施后适当宣传[16] - 捐赠资金及实物验收需双方签字存档[16] - 实施后及时账务处理,符合扣除条件并取得票据[16] 其他 - 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违规依规处理[16]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8]
运机集团(00128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2] 报告标准 - 控股股东及5%以上股份股东2个工作日内报告信息[7] - 一般交易部分事项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部分事项标的资产净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部分事项标的营业收入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部分事项标的净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部分事项成交金额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一般交易部分事项产生利润占比超10%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13]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需报告[13] 其他报告情形 - 董事长等辞职或变动需报告[16] - 聘任或解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需报告[16] - 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6] 报告要求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17] - 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17] - 董事会办公室分析判断并报告董事会[17] 信息披露 - 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披露信息[18] - 未经授权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信息[18] 责任追究 - 瞒报等问题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18] 制度情况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原制度废止[20]
运机集团(00128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审计人员,设专职审计部门经理1名[5]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9] - 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内部审计检查与报告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9] 专项审计与整改 - 审计部对特定事项可专项审计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14] - 审查发现内控缺陷应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5] 重要事项审计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 - 审计对外投资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6]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关注审批程序、资产运营等情况[17] - 审计对外担保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方面[18] - 审计关联交易关注关联人名单、审批程序等要点[19]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会计师审计与披露 - 公司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或鉴证[27] -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7]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内部控制相关报告[27]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29] - 对表现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违规人员依规处理[29] - 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违规,董事会责令纠正并处分[29] 责任追究 - 被审计单位及人员不配合审计,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0]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32] 审计档案保管 - 当期审计档案保管期限是自审计结论下达或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保存十五年[24]
运机集团(0012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请求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召集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投票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7] 累积投票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7] 董事当选 - 当选董事的每位候选人的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18]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进行审议,需对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11项事项逐项表决[19]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9]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3]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动废止[26]
运机集团(0012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8: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管及配偶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高管及配偶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8] - 董事、高管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8]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时间不超三个月[9][11]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锁定[13]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其他情况按75%锁定[14]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任职等情况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8] - 所持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董事、高管股份情况及变动原因,半年度报告披露变动情况[20]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未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22] 检查监督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违规及时报告[17]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9] - 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报告披露[19] - 公司对董事、高管及其亲属股份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19] - 违规持有、买卖股份或未申报,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受内部处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