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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00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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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轮智能(0020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8:3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7] 持股要求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1] 决议通过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权益保护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22] 决议撤销 - 股东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2] 争议处理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2] 决议执行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公司正常运作[22]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按规定披露信息,说明影响并配合执行[22]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应及时处理并披露信息[22] 信息公布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4] 规则相关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4]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巨轮智能(0020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8:3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名[4] 决策权限 - 投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超50%且超5000万元,报股东会审议[4] - 购买、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占50%以上等六种情况,报股东会审议[5][6]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执行[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报股东会[8] - 董事长行使相关事项决定权涉及金额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10%[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0.5%为重大关联交易[23]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可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7][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8]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全体董事通过[2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也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文档存放期限为10年,秘书负责管理文档[29][30]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讨论职工利益问题先听工会和职工意见[25][26] - 出席董事在决议签名承担责任,有异议记载可免责[27] - 董事长可跟踪检查决议实施情况[31]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生效[33]
巨轮智能(002031) -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2 18:32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会议不受限[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7] - 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7] - 下设办公室在审计中心[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4]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30]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会议不受限[3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5]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35] - 建立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薪酬管理制度[22] - 负责高管薪酬制度制订、管理与考核[26] - 下设工作组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书面材料[33]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35] 提名委员会 - 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3]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45] - 研究当选条件并提交董事会实施[48] - 公司董事等可要求召开会议[50]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含时间地点和完整议案,紧急会议不受限[50][5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53]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53] - 会议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十年[53] 其他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执行,由董事会修订解释[5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55]
巨轮智能(00203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2 18:32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报告审计与说明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0] 信息披露义务与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广东证监局[4]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18][19] - 公司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负主要责任[27]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2]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破产、新法规政策影响等[12] 披露文本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为准[5] 报告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需经总经理等编制草案、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9] - 临时报告需经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相关部门复核会签、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签字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0] 关联信息披露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3] 保密与违规处理 - 未公开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建立保密制度[25]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的责任人将受行政、经济处分及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27]
巨轮智能(0020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2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违法违规受处罚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9] - 任期届满前出现问题应六十日内补选[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与费用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1]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3]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独立董事津贴与利益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披露[23]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5]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解释[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巨轮智能(00203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12 18:32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4] - 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5]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资产负债率情况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不得超预计总额度50%[6] - 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3] - 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分次实施,可授权董事长签署文件[14]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担保,应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4] 担保管理 - 财务中心负责事前审查、督促登记、保管资料及监控[16] - 财务中心每月报告董事长和总经理[16]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7]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17] 违规处理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追究人员责任[17] - 被担保人特定情形,财务中心报告,董事长召集研究方案[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或影响还款能力应及时披露[18] - 因控股股东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8] 办法说明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0] - 办法于2025年8月12日由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1]
巨轮智能(00203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8-12 18:3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2] - 第九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二年[2][4]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4] 候选人情况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友武65岁,姚宁53岁,吴晓冬38岁[7][8][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敏兰59岁[12] - 所有候选人未持股,与大股东等无关联关系[8][9][11][12] 任职资格 - 杨敏兰、张宪民、黄家耀任职资格符合规定[13][14][16]
巨轮智能(00203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敏兰)
2025-08-12 18:31
人员提名 - 杨敏兰被提名为巨轮智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要求[5] - 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职情形[6]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批评[8] - 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时长合规[8] 履职承诺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8] - 遵守规定确保时间精力履职[9] - 不符任职资格将及时报告辞职[9]
巨轮智能(00203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家耀)
2025-08-12 18:3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家耀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符合要求[14][15] -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知识经验,有培训证明[10][3] - 被提名人无不得任职情形,符合多项规定[2][3][4][5][6][7][8][9]
巨轮智能(00203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宪民)
2025-08-12 18:31
人员提名 - 张宪民被提名为巨轮智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条件 - 候选人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或有会计等专业相关职称及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5] 任职承诺 - 候选人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任职遵守规定,有精力履职等[7][8] 声明时间 - 声明签署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