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器(0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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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00204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
2025-11-12 19:1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交易行为的规定,保证国光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以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关联交易 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披露。 第一章 总则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 ...
国光电器(00204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的具 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公司发展 战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 向其他组织或法人单位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形成公司的支柱产业、骨干企业和有市场竞争 力的产品,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 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也应遵守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投资管理范围 第五条 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 ...
国光电器(00204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而制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委任并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二)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公司法》规定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
国光电器(002045)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投资及 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但无担保的债券投资仍适用本制度;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 持有 3 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 ...
国光电器(002045)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 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等 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 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 分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案进行预审,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跟 踪。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八条 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 ...
国光电器(0020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 ...
国光电器(00204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2 19:1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总裁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及总裁配置,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起草公司董事和总裁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广泛 搜寻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并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委员会 及时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 无故解除其职务。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委员会提交对 ...
国光电器(002045) -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1-12 19:16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5-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 公司职工权益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等的最新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杨流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杨流江先生将与待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顾大伟、独立董事辜明安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原成员 陆宏达(非独立董事)、王婕(非独立董事)、冀志斌(独立董事)、谭光荣(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 董事会,杨流江先生任期为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流江先生,公司现任内审部经理 ...
国光电器(00204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辜明安)
2025-11-12 19:16
声明人辜明安作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光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 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 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 √ 是 □ 否 — 53 —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
国光电器(002045)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2025-11-12 19:16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 | 益…… | 法权益……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 |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司")。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 | "公司")。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 | 91440101618445482W。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 | |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 | |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 | | | 后果由公司承受。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 | |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 |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