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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0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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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00210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提高盈利、增强信息可靠性[2]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确保法规执行、提高经营效率等[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决策,审计委员会行使监督权[5] 职责权限与风险管理 - 明确各分子公司、部门等职责权限,对授权实行动态管理[6] - 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等策略控制风险[10] 控制活动与机制 - 控制活动包括部门设置、岗位责任等,采取多种控制措施[12] - 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12] 成本与信息管理 - 通过规范招标和投标制度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13] - 建立内部信息传递和公开信息披露制度[15] 监督与审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17]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8] -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管理[18] 报告与评价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9] - 董事会或其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9]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包含七项内容[20][21] 披露与考核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21] - 会计师事务所应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核实评价意见或审计报告[21] - 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违规责任人将被查处[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4]
广博股份(0021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2]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2] - 业绩预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或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披露[15]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年度、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信息披露范围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等多种文件[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超总资产30%变动需披露[20] - 交易多指标超10%且有金额要求需披露[22] - 日常交易合同超总资产50%且超5亿元需披露[26] - 与关联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审议披露[26][27] - 重大诉讼仲裁涉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单笔财务资助、担保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4][25] - 特定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信息披露职责与流程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具体工作[3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2]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应配合披露[33] - 信息公告编制由证券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36] - 定期报告有拟定、编制等程序[36] - 重大信息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知悉[36] - 未公开信息内部流转需通报董事长并披露[38] - 对外宣传及投资者回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38] 保密与责任 - 董事长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40] - 公司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股东等履行披露义务[40]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制度,内审机构监督报告[42]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受处分或赔偿[4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48]
广博股份(00210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持有 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者虽然持有 其股权或股份 50%以下但能够对其实施实际控制的投资企业。 第三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董事和高管管理、审计监 督、信息披露、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控。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 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对本制 ...
广博股份(00210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 制度")。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 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操控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1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 ...
广博股份(00210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 工作,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明确审 计部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各内部机 构或者职能部门以及控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 的工作,同时应为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和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条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 ...
广博股份(0021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组成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可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机构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职责,详见公司制定的专门委员会相关议事规则。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管理,负责统筹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保管董事会印章等。 第一 ...
广博股份(0021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应当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当及时通 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 以及本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
广博股份(002103)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审批条件 - 董事会审批多指标占比达1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4][5] - 股东会审批多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部分有金额要求[5] 投资情况 - 可收回投资的四种情况[12][13] - 可转让投资的四种情形[13] 投资相关原则与机构 - 投资遵循五项原则[2] - 股东会、董事会为投资决策机构[4][6] 职责分工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实施[8] - 多部门分工负责投资相关事务[8][1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废止《重大事项处置制度》[20]
广博股份(0021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其他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9]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6] - 董事、高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6] - 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报告联络人[16]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16]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有关人员责任[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9]
广博股份(00210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4] - 申请需提交资料至证券部,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7] - 信息异常时应及时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9][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