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002103)

搜索文档
广博股份(002103)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交易原则与审议 - 外汇衍生品交易须合法、审慎、安全、有效,不得投机套利[3] - 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或按章程需股东会审议[5] - 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6] 交易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管理,财务总监确定金额时间[9] - 控制现货与衍生品匹配,制定预案设止损限额[9][10] 监督与披露 - 内审部门监督检查,预计收益损失并提交报告[10] - 及时披露业务信息,董事会跟踪进展[12] - 控股子公司交易视同上市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影响大时需披露[14]
广博股份(0021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形[6] - 审议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7] - 审议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交易情形[8]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9] 临时股东会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4]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16] 会议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22]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9]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9]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由特别决议通过[2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由非关联股东以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1] - 公司应优先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32] - 除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高管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公司进行股票等风险投资及对外担保,需专业部门提方案报董事会,超权限的需报股东会批准[37]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41]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广博股份(002103)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供担保的,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 控股和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 保,应当履行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 类似的法律文件。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资产运营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 ...
广博股份(00210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 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 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 动。 第四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 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 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及 公司的应对措施。 广博集团股 ...
广博股份(0021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 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控制权,泄露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证券部是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 ...
广博股份(00210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财务资助限制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3] 审批流程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单笔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特殊情况 - 提供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且其他股东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可免适用部分规定[6] 操作要求 - 董事会审议财务资助,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表决人数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签署协议,经办部门做好风险调查评估,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审议[10] 后续管理 - 财务资助事项审批通过后,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经办部门办理手续并跟踪监督[10][15][16] - 接受资助对象出现预计债务到期不能还款等情形,公司应采取措施并披露信息[10] 披露要求 - 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公告内容包括资助概述等多方面[12][13][18][19]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相关人员经济或刑事责任[15] 制度适用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17]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本制度与后续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和修改后《公司章程》执行[17]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1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17] 相关文件 - 公司《重大事项处置制度》同步废止[17] - 相关文件由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18]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8]
广博股份(002103)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按需设置,财务总监1名[2] 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5] - 总经理负责审批内部考核方案,决定职工工资等[8] 会议相关 - 总经理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纪要存档不少于10年[12] 报告与制度 - 总经理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14] - 制度与法规抵触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7] - 制度自批准生效,《总经理工作细则》废止[17]
广博股份(002103) - 对外捐赠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量力而行: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 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受托代管财 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一条 为推动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规范对外捐赠行为,进一步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 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 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 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 ...
广博股份(002103)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 1 -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 ...
广博股份(00210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6:33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 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其使用,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为其开具没有真实 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 的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或者证券监管机 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行为。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 的资金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原则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 联自然人。 1 第一条 为防止广博集团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