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00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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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0021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战略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原则上会前三天提供资料[11] 资料保存要求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细则施行与权限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 细则制定、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5]
岩山科技(002195) -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证券投资审议规则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经董事会审议披露[5]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提交股东会审议[5] 投资资金与期限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3]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5]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为投资事务第一责任人[5] - 董秘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6]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核算[6] - 证券部门监控运作与信息披露[6] - 内审部半年全面检查并报告[6] 实施时间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1]
岩山科技(00219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子公司管理 - 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内控和子公司管理[2] - 公司委派人员和日常监管行使股东权利并服务子公司[3] 经营与决策 - 子公司建立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5]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提前十日报公司审核[8] - 子公司总经理等聘任或解聘需公司批准[12] - 子公司投资项目报公司按程序决策审批[13] - 子公司贷款担保需经公司相关审核[14] - 子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须经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15] 财务与审计 - 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指导监督[16]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指导工作并审核报表[18] - 控股子公司按规定时间报月报、季报、年报[18]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审计[19] - 控股子公司接到审计通知后6个工作日做好准备并配合[20] 信息与考核 - 控股子公司变更执照等及时报送修改后文件资料[23]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由公司统一管理[25] - 控股子公司履行信息提供义务,重大事项按制度报告[27]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初签目标责任书,公司据此考核奖惩[29] - 公司对委派至子公司履职不良人员按程序处分[30]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2][33]
岩山科技(00219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重大信息,确 ...
岩山科技(0021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股份锁定与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5] - 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6] - 定期报告及业绩相关公告前不得买卖股份[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二日内委托申报信息[4]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4] 变动公开与检查 - 董高股份变动二日内深交所公开内容[6] - 董事会秘书季度检查减持情况并报告违规[9]
岩山科技(00219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5月修订) 第六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 事会备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的产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公司 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积极 ...
岩山科技(0021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不能正常召开、在召开期间出现异常情况 或者决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报告、说明原因并披露相关事项、争议各方的主张、公司现状等有助于投资者了 解公司实际情况的信息, ...
岩山科技(00219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超5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7] - 各部门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10] - 持股5%以上大股东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15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15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25%以上关联交易需报告[12]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15%以上且绝对金额1500万元以上需报告[12]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1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50万元需报告[12]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知悉当日责成联系人向董事会秘书报送情况[14] - 证券部指定专人整理并保管上报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知悉重大事项后及时向董事长报告[14] - 证券部对上报重大事项分析判断并决定处理方式,董事会秘书汇报需披露事项[15]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应上报事项,公司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处分[1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