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00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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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12-20 17:5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瑞丰智能科技拟6.75亿元对Nullmax (Cayman)增资,认购36,199,565股B轮优先股,占26.12%股权[2] - 瑞丰智能科技拟3.20991616亿元受让部分股东持有的Nullmax (Cayman)13.08%股权[2] - 拟终止收购Xu Lei Holding Limited及Song Xin Yu Holding Limited持有的15,084,680股,对应10.88%股权,价款2.67072508亿元[7] 股权及表决权情况 - 瑞丰智能科技已受让3,045,437股Nullmax (Cayman)股份,占2.20%股权,合计持股28.31%,表决权39.31%[5] - Stonehill Technology Limited、Yanheng Limited拟将合计11%表决权委托瑞丰智能科技行使[3] - Stonehill Technology Limited、Yanheng Limited拟分别将9.12%、1.77%表决权委托瑞丰BVI,瑞丰BVI表决权将达50.20%[8] - 截至目前,Ruifeng (BVI) Co., Ltd持股28.31%,Stonehill Technology Limited持股24.82%,Xu Lei Holding Limited持股22.59%[8] 协议相关 - 瑞丰BVI拟与Stonehill Technology Limited、Yanheng Limited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15] - Stonehill Technology Limited将9.12%股权股票表决权委托给瑞丰BVI[16] - Yanheng Limited将1.77%股权股票表决权委托给瑞丰BVI[16] - 《表决权委托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16] - 经各方书面同意或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及其关联方丧失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协议可终止[17] 会议及文件 -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8] - 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18] - 备查文件包含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等[19]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21] - 终止剩余股权收购不影响公司对Nullmax (Cayman)控股权和业务发展[10] - 签署新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无需支付更多现金即可获相同表决权[10] - Xu Lei Holding Limited和Song Xin Yu Holding Limited未获现金对价,无需补偿商誉减值[11]
岩山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7:5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终止受让Nullmax (Cayman) Limited剩余部分股权[1][2] - Nullmax (Cayman)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2] 其他新策略 - 签署新《表决权委托协议》,无需支付更多现金获相同表决权[2] 未来展望 - 终止收购不影响公司业绩、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2]
岩山科技在上海新设子公司
证券时报网· 2024-12-11 11:50
文章核心观点 企查查显示上海云峄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成立,由岩山科技全资持股 [1][2] 分组1 - 上海云峄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未名 [1] - 上海云峄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1] - 上海云峄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1] 分组2 - 上海云峄科技有限公司由岩山科技全资持股 [2]
岩山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2-05 18:17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 简称:岩山科技,证券代码:002195)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12 月 5 日连续两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 ...
脑机接口概念拉升,爱朋医疗20%涨停,岩山科技4连板
证券时报网· 2024-12-05 11:20
文章核心观点 - 脑机接口概念股在5日盘中表现强劲,多家公司股价上涨,主要受到马斯克旗下脑机接口公司Neuralink在加拿大启动临床试验的消息影响 [1] 公司表现 - 爱朋医疗股价涨停,涨幅达到20% [1] - 岩山科技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 [1] - 成都华微股价涨幅超过9% [1] - 科大讯飞、中科信息、三博脑科、创新医疗等公司股价涨幅超过3% [1] 行业动态 - Neuralink获得加拿大卫生部批准,启动在加拿大的首次临床试验,开始招募受试者 [1] - CAN-PRIME研究旨在评估Neuralink植入物和手术机器人的安全性,并评估脑机接口在帮助四肢瘫痪患者用意念控制外部设备方面的初步功能 [1] - 中信证券指出,脑机接口是新质生产力最具潜力的发展方向之一,国内外脑机企业都在积极推动脑机接口在医疗、工业、娱乐等多领域商业化 [1] - 国内政策高度重视脑机接口产业建设,统筹推进脑机接口应用转化 [1] - 企业致力于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建设自主可控的全产业解决方案 [1] 投资建议 - 关注海外先行产业突破带动国内映射标的景气预期抬升 [1] - 关注有望推出消费级脑机产品的公司 [1] - 关注有望受益于脑机产品落地的应用端公司 [1]
岩山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2-03 18:01
股价异常 - 岩山科技股票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连续三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2] 信息披露 - 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3] - 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及筹划[4] - 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6] 经营情况 - 已披露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环境未变[3] 重大事项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3]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异常波动期无买卖股票情形[3]
岩山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4-11-08 17:44
资金使用计划 - 公司拟用不超4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效期2024年5月1日起12个月,额度可滚动使用[1] 近期投资情况 - 公司购买海通资管通聚私享98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1000万元,预计收益率2.50%,期限2024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3日[2] - 曲水汇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中信期货多策略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2000万元,预计收益率2.14%,期限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8日[2] - 公司购买国联证券国债逆回购/GC028,金额29999.90万元,预计收益率1.97%,期限2024年9月18日至10月17日[2] - 公司购买国联证券国债逆回购/GC028、R - 028,金额20000万元,预计收益率2.00%,期限2024年9月19日至10月18日[2] - 公司购买海通资管通聚私享88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4000万元,预计收益率4.50%,期限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1日[2] - 公司购买上信致远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5000万元,预计收益率5.00%,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3] - 曲水汇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华夏睿锦FOF臻选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5000万元,预计收益率5.00%,期限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1日[3] - 公司购买华安易富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额2688.78万元,期限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7月11日[3] - 公司购买华泰柏瑞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金额1710.48万元,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3] - 鹏扬基金产品投资金额为341.41万元,期限从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8日[4] - 上海国际信托产品投资金额为24800万元,期限从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7日,预计收益率3.00%[4] - 本次投资合计金额为108245.28万元[4] 未到期投资情况 - 宏利基金产品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期限366天,未到期[8] - 曲水汇通信息服务公司投资上信致远1号2000万元,期限366天,未到期[8] -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公司投资上信致远1号10000万元,期限366天,未到期[8] - 公司投资上信致远1号20000万元,期限366天,未到期[8] -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公司有多个未到期信托计划,涉及本金分别为1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5000万元等[9] - 宏利基金实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未到期,自有资金29000万元[9] - 华宝信托泰聚盈系列境外市场投资1期QDII单一资金信托未到期,自有资金21000万元[9] - 上海国际信托上信致远部分信托计划未到期,涉及本金有10000万元、20000万元等[9] - 公司自有资金投向华宝信托境外市场投资1期QDII,金额有15000、12000、11000等[10] - 公司自有资金投向中信期货多策略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有1000、2000[10] -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通资管通聚私享88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1000[10] -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托·全球配置睿盈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有16000、5000[1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煜石1号QDII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金额有1000、14000[11] 已赎回投资情况 - 曲水汇通信息服务公司投资南方资本北斗玉衡7号1000万元,已赎回[8] - 曲水汇通信息服务公司投资南方资本北斗玉衡7号4000万元,已赎回,合计收回8000万元本金[8] - 曲水汇通信息服务公司投资南方资本北斗玉衡7号3000万元,已赎回,对应收益238.01万元[8] - 曲水汇通信息信托计划已赎回本金30100万元,合计收益573.21万元[9]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国君资管3206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本金5000万元,部分赎回本金4663.36万元,收益136.64万元[10] - 曲水汇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向中信证券国债逆回购,金额50000,已赎回收益66.37[10] - 曲水汇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向中信证券国债逆回购,金额30000,已赎回收益41.59[11] 总体投资数据 - 公司自有资金投资合计金额382200,总收益1055.82[11]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9日[14]
岩山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10-27 15:41
股票异常波动 - 主板股票和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异常波动[3] -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属异常波动(修订前)[3] - 主板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严重异常波动[3] - 创业板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三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严重异常波动(修订前)[3] 信息披露与自查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1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理结果[5]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董监高股份管理 - 董事等股份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等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 董事等在公司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 董事等买卖股票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3] - 公司董事等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公司董事等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8] - 上市公司董事等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9] 收益收回规定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诉讼[17] - 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股东可起诉[1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披露[4]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7] - 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等交易[7] - 因发行股份等情形对董监高股份转让设限,办理手续时登记为限售股[7] - 新任董事等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身份信息[7] - 重大事项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12] - 公司证券部监督董监高买卖股份行为,违规及时报告[10] - 公司董监高应配合监管,杜绝出借账户行为[14]
岩山科技(002195)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7 15:38
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总资产为105.5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86%[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7.8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52%[1] - 公司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2.65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37.14%[5] - 公司2024年9月30日预付款项为1,687.99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75.02%[5]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存货为2,536.81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6.13%[5]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13,512.5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4.30%[5] -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为12.65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9.99亿元[16] -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为1.50亿元,其他应收款为1.18亿元[16] -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存货为0.25亿元[16] -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为57.74亿元[16] -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1.91亿元[16]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总计为105.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7%[17] 经营业绩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83亿元,同比增长12.13%[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4.85万元,同比下降87.13%[1]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595.29万元[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8.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11%[1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7.12%[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6.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4.53%[1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8.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18%[19]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9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4.49%[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收益为4.9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58%[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2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2.19%[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为1.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1.72%[20]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资产减值损失为0.2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24%[20] 现金流量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55.68万元,同比下降125.14%[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04亿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为1.97亿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2.67亿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43亿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5,810万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07亿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9,497万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4,700万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5,725万元[2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1.19亿元[22] 费用情况 - 销售费用同比增加82.88%,主要系本报告期推广支出增加所致[7] - 管理费用同比增加60.16%,主要系本报告期员工持股计划费用增加所致[7] -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184.58%,主要系本报告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7] - 财务费用同比减少74.50%,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存款利息减少所致[7] 其他事项 - 公司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同比减少61.76%,主要系本报告期非标投资业务利息回款减少所致[7] - 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6.63%,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存款利息减少所致[7] - 公司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10] -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31,378,726股,占总股本0.55%[11] - 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邱俊祺先生辞职[12,13] -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亿元人民币,持有其4.7619%股权[14] - 公司完成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43,303,067股的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724,847,663股变更为5,681,544,596股[15]
岩山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7 15:38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5]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5]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8]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需披露[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披露[18]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及时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8] 异常波动标准 - 主板股票和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12] - ST和*ST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异常波动[13] - 主板股票和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13] - 主板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14] - 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属于严重异常波动[14] -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属于严重异常波动[14] 诉讼仲裁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5]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21] - 定期报告编制后需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3] - 临时报告由董事等报告董事长,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3]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5]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26]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8] 股东相关义务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事件需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29]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0]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33]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5]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情况并制作进程备忘录[36]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37]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3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3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3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报送时需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39] 其他管理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进行检查监督[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42]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证券部保存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48]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8] - 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50]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否则可起诉[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并办理网上申报[52] 责任与义务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履行披露义务[5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事项是否披露有疑问时应向董事会秘书咨询[56] - 对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实行尽责、问责和免责机制[56] - 公司董监高应熟悉披露规则,参加培训履行职责[56]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56] - 违反披露规定致信息虚假等造成他人损失,应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56] - 公司聘请人员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57][58] 其他定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主体[60]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6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