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山科技(002195)

搜索文档
岩山科技(00219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2] 财务数据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业绩预告最新预计净利润较原预计差异幅度超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8]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异[9] 责任追究 - 违反法规致年报披露差错应追究责任[12] - 情节恶劣从重或加重处理责任人[14]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5]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15] 处理流程 - 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6] - 年报披露有问题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6]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警告等多种[18] - 公司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确定[20] 其他 - 处理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和申辩权利[21] - 本制度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补充[20]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 本制度2025年5月落款,审议通过施行[23][24] - 制度未尽或冲突按相关规定处理[21][23]
岩山科技(00219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批[6]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不超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7]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0] 其他关联交易要点 - 关联共同投资涉及放弃权利适用规定,重大影响需披露[11]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2]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表决[14] 关联交易披露 - 披露关联交易应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16] - 关联交易特定情形及时披露,日常按要求披露[18]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表决和披露[18] - 部分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2]
岩山科技(0021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 职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 ...
岩山科技(002195)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15:46
审批权限 - 单笔不超1000万元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总经理批准执行,无须报董事会[7] - 单笔或累计超1000万元但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不含)事项,总经理批准执行,报董事长,无须报董事会[7] - 单笔或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含)但不超10%(不含)事项,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长批准执行,两个工作日报董事会备案[7] - 交易指标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规定事项,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指标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等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规定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项目流程 - 重大经营及投资项目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授权签署文件或协议[14] - 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定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并组建项目组[15] - 项目经理定期向证券部、财务部提交项目进展书面报告并接受审计[15]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5] - 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15]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坚持推行公开招标制[15] - 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组报送结算报告并申请审结[15] 其他规定 - 未履行报批程序等行为致公司损失将被调查处分[16]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8][22]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21]
岩山科技(002195) -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2025-06-02 15:45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48 亿元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 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资质良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存款类产品、收益凭证、创新性存款、货币及债券类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有效期为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起的 12 个月内, 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日常 ...
岩山科技(00219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02 15:45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职工董事[2]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2][3] - 张未名和张晓霞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三年[5] 人员持股 - 陈于冰持有公司股份66,678,03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1.1736%[12] - 公司董事陈于冰、陈代千分别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的股份[28]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可及傅耀华合计持有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的股份[28] 人员任职 - 叶可自2023年11月20日起任公司董事长[10] - 陈于冰自2023年11月20日起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12] - 陈代千2023年6月8日起任公司董事,11月20日起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14] 关联关系 - 陈代千、陈怡毅、杨帆、蒋薇、郑中巧与公司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15][17][20][22][24] - 张未名与公司相关人员无关联关系[27] 公司股权结构 - 岩山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是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28] - 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岩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的股份[29] - 公司董事陈代千持有宁波渐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29]
岩山科技(0021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02 15:45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任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非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 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务: (一)董事 ...
岩山科技(00219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制度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制度的公告
2025-06-02 15:45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等制度 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 度>等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制度的 议案》,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相关法律 ...
岩山科技(002195) -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5-06-02 15:45
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1) 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回购的股份的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28 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此金额,不低于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且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此金额)。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5)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8.28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724.64 万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 5,681,544,596 股的 0.1275%;按回购 ...
岩山科技(00219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郑中巧)
2025-06-02 15:45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郑中巧作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岩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