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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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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财务状况分析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7.55亿元,较期初7.54亿元增长265%,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改善及借款增加所致 [1] - 交易性金融资产从期初646万元增至3.16亿元,显示公司加大了短期投资力度 [1] - 应收账款增长33.6%至14.89亿元,需关注回款情况 [1] - 存货规模达32.36亿元,较期初增长8.5%,显示库存压力有所增加 [1] 经营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88.56亿元,同比基本持平 [3] - 营业利润从去年同期的1.33亿元大幅增长至9.66亿元,显示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3] - 基本每股收益从0.0816元增至0.7382元,增幅达804% [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10.33亿元增至14.25亿元,现金流状况良好 [5] 投融资活动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达73.43亿元,偿还债务61.93亿元,显示公司积极进行债务融资 [6]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5.85亿元,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6]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7.44亿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出3.01亿元 [6] 行业与业务发展 - 公司是集饲料加工、种鸡养殖、肉鸡饲养、屠宰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企业 [16] - 主营业务包括鸡肉及熟食生产,主要供应快餐、食品工业和肉品批发市场 [16] - 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从4558万元增至5379万元,显示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3] 股权结构 - 母公司福建圣农控股集团持股43.87%,为控股股东 [17] - 实际控制人为傅光明家族,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5.71%股份 [17] - 公司2020-2023年实施了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并进行了股份回购注销 [12][13][15]
圣农发展: 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背景 -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旨在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提升利润分配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长期投资理念 [1] - 规划依据包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文件 [1] 分红规划制定原则 - 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经营情况、发展战略、资金成本、融资环境及股东意愿等因素 [1] - 平衡盈利规模、现金流、发展阶段、项目投资需求、偿债能力及融资环境等核心指标 [1] -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 [2] 具体分红政策 - 2025-2027年现金分红比例下限:每年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 历史分红数据:自2009年上市累计分红68.60亿元,占累计归母净利润比例超60% [2] - 差异化现金分红标准: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80% [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40% [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20% [3] - 可结合股票股利分配,需评估总股本与经营规模、盈利增速及每股净资产的匹配性 [4][5] 分红执行机制 - 董事会需研究论证现金分红时机、条件及最低比例,独立董事对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方案可发表意见 [3] - 年度分红一般一年内完成,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 [5] -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5] 规划调整与生效 - 每三年重新评估规划,结合股东意见对政策进行必要修改 [5] - 规划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5] -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5]
圣农发展: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保障资产安全并控制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监管要求[1][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涵盖保证、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形式,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2][3]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严禁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担保行为,子公司担保视同公司担保需履行同等程序[3][5] 担保审批管理 被担保人条件 - 被担保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较强偿债能力,包括业务互保单位、重要业务关联方或控股子公司[8] - 特殊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可为风险较小的非达标单位提供担保[9] 审查流程 - 担保申请需提交财务信息、债务说明、还款计划及反担保方案等材料,财务部与法务联合核查资信状况[10][11][12] - 禁止为存在财务恶化、重大诉讼、失信记录等15类情形的申请担保人提供担保[15] 审批权限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关联方担保等7类情形需股东会审批[19] - 子公司担保额度可按资产负债率分层预计,经股东会审议后实施并动态披露[21][22] 合同签署与风险管理 - 担保合同需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明确债权种类、担保范围等核心条款,并办理抵质押登记[25][26][28][29] - 财务部建立担保台账,定期核查并督促债务清偿,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核查违规情况[31][32] - 被担保人出现经营恶化或偿债风险时,公司需及时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33][38] 信息披露要求 - 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需在深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包括担保总额及子公司担保明细[39] - 被担保人逾期15交易日未还款或破产时需立即披露,审计报告中需完整提供担保信息[36][38] 违规责任 - 擅自签订担保合同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受处分,控股股东导致担保责任时需启动追偿程序[40][42] - 违规担保需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维护中小股东权益[40][41]
圣农发展: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核心内容 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确保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1] -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相关规则 [1] - 关联交易需遵循合法合规、必要性、公允性及独立性原则,禁止利益输送或利润调节 [2] 关联人认定 -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如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如董事、持股5%以上自然人) [4][6] - 关联关系涵盖股权、人事、管理及商业利益关系,采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 [8][9] - 关联人名单需定期更新并报送深交所 [9] 关联交易类型与定价 - 交易类型包括资产买卖、购销、劳务、担保、共同投资等20类 [6][10] - 定价原则优先参考政府定价、市场价或第三方公允价格,无参考时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协议定价 [7][12] - 交易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价格及执行条款 [5] 决策权限与程序 - 30万元(自然人)/300万元或净资产0.5%(法人)以下由总经理审批 [14] - 30-3000万元或净资产5%以下需董事会审议 [15] - 超3000万元且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评估报告 [16] - 关联董事/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需前置审议 [19][23][25] 特殊情形处理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年度预计金额审议,超预计部分需补充审议 [19][26] - 共同投资、财务资助等需按累计金额适用审批标准 [17][18] - 涉及财务公司的交易需具备资质并披露金融服务协议 [23][30]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定价依据、协议条款、关联关系及累计交易金额 [28][35] - 涉密信息可申请豁免披露,但需说明理由及知情人交易情况 [30] 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32] - 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市规则》等执行 [32][41]
圣农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4]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职称/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5年以上相关全职经验 [4] - 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选举产生后需报董事会批准 [5]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等 [11] - 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任免、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 [12] - 审计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职责涵盖内控评估、财务审计、反舞弊机制建设及季度汇报等 [13] 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年度报告审议前需专项审查财务状况 [17][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且需过半数通过 [25][30]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行表决权,但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26]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由出席委员及记录人员签字确认 [42][4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包括通知、材料、授权委托书、表决票等 [44] 回避制度与工作评估 - 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需主动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需经其他委员一致认定 [46][47] - 审计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重大合同等资料并发表审计意见 [51][53]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7][22] - 董事会拥有本规则的解释权 [58]
圣农发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薪酬委员会设立与组成 -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及业绩评估体系 [1]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会议,无法履职时由过半数委员推举替代人选 [5] 委员任职条件与任期 - 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禁止性规定,且无被监管机构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6] - 委员需具备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或法律等专业背景,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 [6][8] - 委员人数低于三分之二时需补选,辞职委员需履职至新委员就任 [9] 职责权限与决策流程 - 主要职权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1][12] - 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15][16] - 提案需获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制,可委托投票但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 [27][32] 会议召开与议事规则 - 会议不定期召开,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期限 [19][22]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非委员董事可列席无表决权 [21][27] - 会议记录需包含表决结果、委员发言要点,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45][46] 回避制度与工作评估 - 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需披露并回避表决,若回避后人数不足则提交董事会审议 [48][50] - 委员可查阅公司经营计划、财报等资料,并对高管履职情况提出质询 [53][54] - 评估需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5][56] 规则修订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同样程序,解释权归董事会 [60][61] - 术语定义明确"非独立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涵盖总经理等核心管理层 [57]
圣农发展: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修订2025年股东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制定 [1] - 规则明确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依据《公司法》第113条规定情形召开 [2]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需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 [2][3] - 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未反馈的,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4][5]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向深交所备案,且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5][6] 提案与通知机制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前提出临时提案,提案需符合明确议题、合法合规等要求,召集人不得无故拒绝 [6][7]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等信息 [8][9]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延期时股权登记日不变且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 [9][10] 股东会召开规范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结合形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或迟于当日9:30 [12][13]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董事长缺席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集的会议由召集人主持 [14] - 股东会需对董事选举、关联交易等事项实行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5][16] 表决与决议执行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进行,股东可集中或分散行使表决权 [16]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包括出席股东比例、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未通过提案需特别提示 [18][19] - 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派现送股等方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1]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与《公司法》《证券法》等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24]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公告需在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披露 [22][23]
圣农发展: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核心内容 -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的研究和建议 [1]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 [4][5] - 提名委员会委员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管任职条件,并具备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背景 [6] 提名委员会职责与工作流程 - 主要职权包括拟定董事及高管选任标准、搜寻人选、资格审查、提出换届建议等11项具体职能 [11] - 提名流程需与人事部门协作,收集候选人资料并征求被提名人同意,最终形成资格审查建议 [13] - 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委员会建议,若未采纳需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 [11][15]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提前3日通知的要求 [17][20] - 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需亲自参会或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25][30] - 表决可采用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结果需当场宣布或次日通知委员 [36][37]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议程、表决结果等要素,与会委员及记录人员需签字确认 [42][4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包括通知、材料、授权委托书等 [44] - 参会人员对未公开决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45] 工作评价与附则 - 提名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并对董事及高管年度工作进行评价 [46][47]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3][52]
圣农发展: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董事会会议类型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3] - 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总经理、证券监管部门等提议召开 [5][6]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也可触发临时会议 [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二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时限要求 [8]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日期、地点、议题等要素,变更提案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二日发出变更通知 [9][10] -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延期审议或补充材料,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出时董事会必须采纳 [8][9] 会议出席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职责 [11][12] - 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表决 [1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方式包括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结果需当场或次日通知董事 [17][18] 决议形成与执行 - 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19] - 提案未获通过后一个月内不得重复审议相同内容,暂缓表决需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提议 [23][24] - 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执行,并在后续会议通报实施情况,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 [30][31] 其他关键程序 - 会议记录需详细记载提案、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董事签字确认后具有效力 [26][28]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监管规定办理,参会人员需履行保密义务 [29] - 规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经股东会批准 [15]
圣农发展: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17 16:15
独立董事制度核心要点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2]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且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3][9] - 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供专业咨询,特别关注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15][19][2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 [6][9]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等条件之一 [5]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前十大股东直系亲属、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等 [8][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提名权归属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人需核实候选人资格并签署声明与承诺 [10][11]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深圳证券交易所可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提出异议 [12][15]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最长连任六年,辞职或解聘需确保董事会独立董事比例合规 [13][14][17]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6][20]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5][18][24] - 独立董事需每年现场工作至少15日,通过多种方式履职,工作记录保存十年 [21][3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定期通报运营情况,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 [23][24][33]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延期审议议案,董事会会议资料需提前充分提供 [25][36] - 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会审议确定,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履职风险 [26][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