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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中信证券理财产品"爆雷" 家纺龙头富安娜上亿本金难收回 一审获赔近300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6 20:37
文章核心观点 - 提供的文档内容为空,仅包含来源和责任编辑信息,无实质新闻内容 [1]
理财“爆雷”新进展,中信证券一审判赔富安娜近3000万
南方都市报· 2025-12-26 19:13
事件概述 - 家纺龙头富安娜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其购买的理财产品“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出现爆雷,剩余本金1.06亿元及投资收益到期未兑付 [1]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被告为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4] - 经历两年多时间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法院判决被告中信证券需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5] 理财产品详情 - 富安娜于2021年3月19日购买该产品,金额为1.2亿元,期限12个月,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 [4] - 产品到期后,富安娜仅收到本金1350万元,剩余本金1.06亿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收回 [4] - 该产品共有五期,前四期投入(前3期1亿元,后2期1.2亿元)均顺利收回本息,但第五期出现逾期 [7] - 根据产品管理报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资管计划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 [4] - 富安娜将该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2025年9月30日,就该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2787.72万元 [4] 资金投向与产品结构 - 根据2021年年报及管理报告,该产品受托规模1.2亿元,当期账户收益率为5.76% [7] - 产品持仓包括东方红货币B和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 [7] - 具体资金去向为:1亿元投向北大资源集团杭州海港城项目,2000万元投向东方红货币基金 [7] - 产品存在嵌套结构:资金并非直接投向杭州海港城,而是先认购“西部信托渝信优债精选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份额,再由该信托计划投向底层项目 [7] - 富安娜在委托第四期资金后,与中信证券签署补充协议,将合同变更为FOF合同,并明确非标投资为上述西部信托计划 [7] 底层资产风险 - 产品底层资产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的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早已实质违约 [8] - 该公司2019年和2020年的审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 [8] - 主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曾被法院裁定延长至2022年12月28日 [8] 诉讼与判决进展 -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中信证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5] - 判决同时规定,对于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分配,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其赔偿款2928.63万元为上限 [5] - 富安娜强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判决 [6] - 富安娜曾对外表示,为降低风险,公司多次沟通要求中信证券先行兑付2000万元货币基金,但中信证券仅在2022年4月14日兑付1350万元,未兑付的650万元货币基金未获合理解释 [8]
家纺龙头1.2亿理财资金“爆雷” 中信证券判赔近3000万
新浪证券· 2025-12-26 17:44
事件背景与起因 - 富安娜于2018年4月与中信证券签订资管合同,自2019年起分五期累计投入5.4亿元认购“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 - 引发诉讼的直接导火索是2021年3月19日认购的第五期产品,金额为1.2亿元,该产品在2022年3月19日到期后未能兑付,发生实质性违约 [1] 资金流向疑点 - 富安娜自查发现,2021年3月19日转入的1.2亿元认购本金,在3个工作日后的3月22日便被划出,用于兑付第四期产品的本息 [1] - 公司严重质疑,在长达两年的运作期内,其认购资金是否真正用于合同约定的投资,而非被用于“借新还旧” [1] 底层资产状况 - 产品资金主要投向“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但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早已实质违约 [2] - 浙江蓝德置业2019年及2020年审计报告均被出具保留意见,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也处于重整阶段 [2] 诉讼进展与判决 - 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3] - 一审判决认定,中信证券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4] - 判决生效后,对于该资管计划后续清算收回的款项,将由富安娜和中信证券按50%:50%的比例分配,但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赔偿款2928.63万元为上限 [4] - 法院确认,相关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有西部信托的投资回款合计3583.71万元,富安娜尚未提取,判决要求两被告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该款项及其孳息 [4] 判决后续影响 - 富安娜公告强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尚未届满,并非终审结果,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尚存不确定性 [4] - 富安娜对该判决结果并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 [4]
富安娜踩雷“富安1号”案落槌:中信证券被判赔偿2929万
新浪财经· 2025-12-26 15:31
核心观点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需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约2929万元,若后续资管计划清算回款,双方按50%:50%平分,以中信证券赔付的约2929万元为上限 [1][11] - 法院判决表明,该案未被简单认定为“买者自负”,而是追溯了管理人的责任 [1][11] 事件背景与产品结构 - 富安娜于2018年与中信证券签订“富安1号”定向资管合同,4年间分5期委托资金:前三期各1亿元、后两期各1.2亿元 [5][15] - 2020年4月,合同变更为《中信证券富安FOF定制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5][15] - 第五期投资于2021年3月19日投入1.2亿元,期限12个月,约定到期日为2022年3月19日 [5][15] - 根据产品报告,第五期资金中约1亿元投向“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博雅城),其余投向货币基金,资金通过认购西部信托的信托计划,最终用于受让北大资源集团对子公司浙江蓝德置业的借款债权 [5][15] - 债务人浙江蓝德置业早已实质违约,其2019、2020年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连带担保方北大方正集团涉及重整 [6][16] 诉讼主要争议点 - **资金挪用嫌疑**:富安娜发现,在第四期和第五期运营期内,托管账户资金长期低于2000万元,未发生以1.2亿元本金为前提的投资行为,与管理人报告所示持仓不一致,无法确定超1亿元的主体部分是否用于实际投资 [7][17] - **净值核算误导**:“富安1号”底层资产博雅城项目在2020年前后已出现回款逾期,但中信证券采用摊余成本法使产品净值呈现稳定上涨,未及时反映风险与计提减值,对富安娜形成误导 [8][18] - 根据相关合同与会计准则,非标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评估,且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使用摊余成本法的条件更加严格 [8][18] 事件进展与财务影响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31日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中信证券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2024年历经三次开庭 [9][19] - 截至目前,公司已从资产专用账户提取约559万元,并收到西部信托投资回款合计约3584万元(尚未提取) [9][19]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富安1号”期末资产净值仅剩7782万元,富安娜已为此笔逾期资金计提减值2787.7万元 [9][19] - 富安娜在2022年曾要求中信证券先行兑付2000万元货币基金,但仅收到本金1350万元,剩余650万元逾期未兑付 [5][15] 当前状态与后续可能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需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13] - 中信证券尚未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公开回应 [10][20] - 富安娜对该判决结果并未完全满意,不排除继续上诉 [10][20]
视频|一审获赔近3000万元!中信证券理财产品“爆雷”,富安娜上亿本金难收回
新浪财经· 2025-12-26 15:09
文章核心观点 - 所提供的文档内容不包含任何实质性的公司或行业新闻、事件、财报或分析信息 [1][2][3] - 文档内容主要由免责声明、转载声明和编辑信息构成 [1][2][3] - 无法从给定内容中提取任何关于具体公司、行业、财务数据或市场趋势的关键要点 [1][2][3]
理财产品“爆雷”,家纺龙头富安娜上亿元未追回,中信证券被判赔2929万
搜狐财经· 2025-12-26 11:57
富安娜与中信证券理财纠纷案法律进展 - 富安娜公告披露其与中信证券就理财产品“富安1号”逾期兑付事项的法律进展,一审判决已下达 [1] - 富安娜于2021年斥资1.2亿元购买该产品,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逾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产品资产净值仅剩7782.05万元 [3] - 公司已累计计提减值2787.72万元,目前仍有约1.06亿元剩余本金及相关预期收益未收回 [3] - 一审法院判令中信证券向富安娜赔偿本金损失约2928.63万元,并对后续清算收回款项按50%对50%平分 [4] - 法院判定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需配合富安娜全额提取资产专用账户中约3583.71万元的西部信托投资回款及利息,此前富安娜已提取559.02万元 [5] - 该判决目前为一审结果且处于上诉期,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5] 富安娜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营收同比下滑7.6%至5.35亿元,毛利率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至53.4% [7]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16.27亿元,同比下降13.8%,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缩减45.5%至1.60亿元 [7] - 收入下滑主要受加盟渠道库存偏高、提货意愿不足以及直营渠道客流减少拖累,电商渠道表现相对稳定 [7] - 截至三季度末存货金额同比下降6.2%至8.32亿元,但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增加31天至285天 [7] - 应收及应付账款周转天数分别增加19天和18天,但经营性现金流表现亮眼,净现比达2.07 [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国芳持股39.72%,股东陈国红持股14.57% [5][6] 中信证券经营与财务表现 - 截至2025年9月底,中信证券总资产达2.03万亿元,成为国内首家资产规模破两万亿的证券公司,归母净资产为3150亿元 [8] - 前三季度经纪业务净收入为109.39亿元,同比增长52.9%;投行业务净收入为36.89亿元,同比增长30.88% [8] - 前三季度资管业务净收入为87.03亿元,同比增长16.37%;自营业务收入为316.03亿元,同比增长169.40% [8] - 截至2025年9月末,中信证券全系统资产管理规模超4.7万亿元 [8]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27.75亿元,同比增长55.71%;归母净利润为94.40亿元,同比增长51.54% [9]
上亿理财难收回,家纺龙头富安娜起诉中信证券一审获赔近3000万
新浪财经· 2025-12-26 11:31
诉讼案件进展与判决结果 - 公司起诉中信证券及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的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获一审判决 中信证券需赔偿公司本金损失近2930万元 且涉案资管计划后续清算回款由双方各分50% [1] - 该判决为一审判决 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需以审计确认为准 [1] - 法院判决中信证券在生效起10日内赔偿近2930万元 且后续清算收回款项由双方各分50% 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2930万元赔偿款为上限 [3] 理财产品逾期事件始末 - 公司于2021年斥资1.2亿元购买中信证券的定制资管计划“富安1号” 该产品于2022年3月出现逾期兑付 [3] - 截至2024年末 公司仅从该产品托管账户提取1430.23万元 [3]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投资的富安1号剩余本金约1.06亿元及相关预期固定收益未到期收回 其中包含资产专用账户中尚未提取的西部信托投资回款约3583.71万元 [2] 公司财务处理与资产状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中信证券提供的管理报告显示富安1号期末资产净值为7782.05万元 [2] - 公司已将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就富安1号逾期未收回事项共计提减值金额为2787.72万元 [2] 公司近期经营业绩 - 2025年第三季度 公司单季总营收为5.35亿元 同比下降7.58% [3] - 2025年第三季度 公司归母净利润为5357.43万元 同比下降28.74% 但降幅较上半年有所收窄 [3]
富安娜:收到一审判决书,中信证券被判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5 23:18
公司诉讼进展 - 富安娜于2021年购买了中信证券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 [1] - 该理财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发生逾期兑付情况 [1] -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 - 近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中信证券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 - 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
富安娜:收到一审判决书 中信证券被判向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第一财经· 2025-12-25 23:13
事件概述 - 富安娜公司于2021年购买了中信证券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富安1号” [1] - 该理财产品于2022年3月19日发生逾期兑付情况 [1] -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1] 诉讼进展与判决结果 - 公司近日收到一审判决书,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 [1] - 法院一审判决中信证券向富安娜公司赔偿本金损失2928.63万元 [1] - 此判决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1]
理财变“踩雷”!“券业一哥”中信证券被判赔偿2930万
新浪财经· 2025-12-25 21:59
案件核心判决与进展 - 中信证券因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审被判赔偿富安娜本金损失近2930万元,且后续资管计划清算回款由双方各分50% [1][9] - 此判决标志着自2022年爆发的逾期事件历时近三年取得阶段性进展 [2][10] 案件具体细节与背景 - 富安娜于2021年斥资1.2亿元购买中信证券“富安1号”资管计划,该产品于2022年3月逾期,截至2024年末仅收回1430.23万元,剩余本金1.06亿元未能收回 [4][12] - 产品主要持仓包括“北大资源杭州海港城”项目,因项目烂尾、债务人违约及担保方重整不及预期,导致约1亿元投资产生坏账 [4][12] - 富安娜于2023年8月提起诉讼,案件在2024年历经三次开庭审理 [5][1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富安1号”期末资产净值仅剩7782.05万元,富安娜已为此笔逾期资金计提减值2787.72万元 [5][12] 判决具体内容与资产处置 - 法院判决中信证券在生效后10日内赔偿富安娜近2930万元,且后续清算回款双方各得50%,支付给中信证券的款项以2930万元赔偿款为上限 [5][13] - 法院明确富安娜已从资产专用账户提取559.02万元,且该账户收到西部信托投资回款3583.71万元尚未提取,要求中信证券与招商银行配合富安娜足额提取 [5][13] 上市公司理财市场趋势 - 近年来因资管产品嵌套、通道业务导致的上市公司理财纠纷时有发生,上市公司风险意识显著提升 [6][14] - 上市公司理财认购总规模连续三年下降,2024年共有1151家A股公司购买15385个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9668亿元,同比下滑18.64% [6][14] - 2023年上市公司购买理财规模同比骤降34%,2024年降幅收窄至5.45% [6][14] - 产品选择上更趋谨慎和多元化,2024年结构性存款最受欢迎,认购金额5743.4亿元,占比近六成;银行理财和券商理财认购金额分别为1101亿元和687亿元 [6][14] 行业观点与潜在问题 - 券商人士认为上市公司理财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但需警惕公司“不务正业”将大量资金投入非主业领域 [7][15] - 建议监管合理设定理财规模上限,并加强对频繁操作、大额亏损或信披存疑公司的检查与问责,避免“一边理财、一边再融资”现象 [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