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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00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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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文传媒: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8 20:41
业绩总结 - 2023年营业收入46,118.94万元,较2022年下降1.12%[3] - 2023年净利润2,762.78万元,较2022年下降43.89%[3] - 2023年营业利润3,094.24万元,较2022年下降44.86%[12] 资产负债 - 2023年末总资产126,767.60万元,较2022年末下降21.88%[3] - 2023年末净资产96,691.79万元,较2022年末增长2.94%[3] - 2023年末货币资金17,700.23万元,占总资产13.96%,较年初下降52.13%[6] - 2023年末应收账款20,058.05万元,占总资产15.82%,较年初增长16.93%[7] - 2023年末存货49,794.98万元,占总资产39.28%,较年初下降37.56%[7] - 2023年末流动负债26,629.20万元,较年初下降58.95%[9]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6,989.84万元,较年初下降58.63%[10] 现金流 - 2023年销售商品等收到现金21,925.40,较2022年减少45.10%[13] - 2023年收到税费返还104.42,较2022年减少90.20%[13] - 2023年购买商品等支付现金19,092.79,较2022年增加28.79%[13] - 2023年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现金427.85,较2022年增加122101.72%[13] - 2023年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现金净额440.78,较2022年增加50177.18%[13] - 2023年投资支付现金22,500.00,较2022年增加350.00%[13] - 2023年取得借款收到现金3,555.00,较2022年减少40.75%[13] - 2023年偿还债务支付现金3,230.49,较2022年减少79.64%[13] - 2023年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797.70,较2022年减少198.61%[13] - 2023年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17,354.34,较2022年减少52.00%[13]
慈文传媒: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20:38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为100%的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在50%以上等能实际控制的子公司[2] 投资审议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9]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0] - 除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特殊投资要求 - 达到需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六个月[11] - 达到需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资产,应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一年[11] 子公司投资流程 -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达标准,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再由子公司依内部程序批准实施[12] 投资限制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持股5%以上相关人员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涉及资产安排,参照规定执行[15] -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17] 投资主体要求 - 投资主体须在6个月内督导实控标的项目完善公司章程,纳入党建要求[22] 投资论证内容 - 项目投资论证包括总投资额、进度、市场技术信息、预期损益收益、风险控制分析等内容[12] 共同投资披露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按最大损失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6]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相关公告应包含专业机构情况、基金情况等内容[17]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应披露机构情况、协议条款等并揭示风险[18] 项目调整与管理 - 经公司审批的投资项目实施中重大调整需重新上报审批[21] - 投资主体对战略性投资项目达相应股比原则上应委派董监高并进行投后管理[22] 投资评价与审计 - 公司每半年对投资项目开展投后评价并形成专项报告[25] - 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并形成专项报告[25] - 公司内审部门不定期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25] 风险处理 - 投资项目发生重大风险时,投资主体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专项处置报告[27] - 债务风险较高(资产负债率超过75%)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因投资推高负债率[28] 投资处置 - 公司在特定7种情况下可处置投资资产,处置方式包括股权转让、解散清算等[30] - 投资处置需按《公司法》等规定办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0] 风险排查 - 各投资主体定期对投资项目开展风险排查并适时启动处置机制[30] 境外投资 - 境外投资行为应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履行核准及备案程序[33]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4]
慈文传媒: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20:38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2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7 日 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 席 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花玉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1133"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剖析以及公司现阶段情况等方面 的认知,并结合公司业务的基础,编制了《"1133"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公司愿景是成 为一家行业领先的相关多元化、轻资产、平台运营型的泛文化公司,通过创新和相关多元 化的业务模式,推动文化产业 ...
慈文传媒: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18 20:38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6-0002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6-00026 号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 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
慈文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制定)
2024-04-18 20:38
(2024年4月制定)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 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经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形成否定性意 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按照《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进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建 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工作规程等的相关规定, ...
慈文传媒: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04-18 20:38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 事3人,实际出席3人。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拟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627,755.9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15,761.5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7,229,853.67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利润为-529,555,958.87 元。 鉴于公司 20 ...
慈文传媒: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20:38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3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军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的公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 ...
慈文传媒: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18 20:38
业绩总结 - 2023年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60.68万元[5] - 收回款项转回减值准备4269.34万元,增2023年利润总额708.66万元[5] - 增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14.75万元[5] 数据详情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期末为0,期初60万元,本期收回60万元[3]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1.1599053841亿元[3]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0.3745880391亿元[3] -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1.5582709279亿元[3]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期末为0[3] 其他事项 - 2023年4月17日审议通过计提及核销议案[2] - 核销资产坏账准备4826.86万元,不影响利润[5] - 董事会等同意计提及核销事项[10][12][13]
慈文传媒: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文杰-已离任)
2024-04-18 20:38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刘文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已于2023年9月27日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23年 度(本人实际任期内,下同)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刘文杰,男,1974年8月出生,法学博士(民商法专业)。曾在中国传媒大 学法律系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学及科研领域为知识产 权法、文化传媒法及互联网法。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国网络与 信息法学会理事,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 理事,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传媒大学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 2022年6 ...
慈文传媒: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8 20:38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日常负责人是董事会秘书,日常办事机构是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及对外信息披露的具体协调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开展重大信息的归集和管理工作,协助董事会秘书 履行向董事会报告的职责。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