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002387)

搜索文档
维信诺: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11-07 17:38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4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2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949,67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比例为 0.285%。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仍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 ...
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7 17:3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1 月 7 日,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相关文件, 对公司此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个人绩效考核等情 况均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 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 ...
维信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07 17:36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07 第 0832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3]字 1107 第 0832 号 致: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信诺")的委托,担任维信诺的专项法律顾问,为 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提供法律服务。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维信诺(002387) - 2023年11月2日-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1-06 17:42
OLED行业发展情况 - OLED产业属于新型显示行业,是中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产业发展[1] - AMOLED凭借轻薄、可柔性、广视角、响应速度快、色彩柔和、节能、可透明、环境适应能力强等特点,已成为显示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2] - OLED产业整体发展良好,存量与增量市场并存,预计2023年OLED在智能手机市场的渗透率有望超过50%[2] - 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AMOLED将逐渐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小尺寸领域向车载、平板、笔记本电脑等中尺寸领域扩展[2] 公司客户及产线情况 - 公司与荣耀、小米、OPPO、vivo、华米、中兴、努比亚、摩托罗拉、谷歌等全球领先的智能手机、智能穿戴品牌终端厂商保持良好密切的合作关系[5] - 公司昆山第5.5代AMOLED生产线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并将升级产线提高优质产能[6] - 公司固安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产能持续释放,稼动率爬升至较高水平[6] - 公司参股的合肥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量产供货搭载低功耗动态刷新率技术和折叠等新技术的产品[6] - 公司参股的广州增城模组线已批量交付多家一线品牌客户的多款高端产品[6] 技术创新情况 - 公司在折叠、低功耗、高刷新率、全面屏、屏下摄像等创新产品领域持续发力,发布了高刷新率技术、低频LTPS低功耗技术、窄边框技术和新的VM7器件体系[7][8] - 公司发布了搭载14英寸AMOLED显示屏的便携式可卷曲笔记本电脑创新终端,并与多个汽车品牌合作研发推进定制化的OLED车载显示产品[8] - 公司参股的成都辰显成功点亮全球首款102英寸P0.5TFT基Micro-LED拼接屏,采用25微米LED芯片,搭载国内首款自主开发Micro-LED专用驱动IC,达到10bit色深和240Hz高刷新率[8] 并购重组情况 - 公司收购合肥维信诺40.91%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持有合肥维信诺59.09%股权,合肥维信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10][11][12] - 合肥维信诺建设的第6代全柔生产线是目前全球领先的中小尺寸平板显示产线,主要产品为柔性可折叠手机用中小尺寸面板等,具备多项高端产品技术[11][12] - 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将扩充折叠柔性屏、低功耗显示刷新率方案等高端技术储备,产品线和产品种类布局进一步扩充,高端产品供货能力进一步增强[12]
维信诺:关于获得政府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的进展公告
2023-11-02 18: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的进展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于近日收到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代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 产线项目的专项扶持奖励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4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已累计到账43,500万元,尚余 26,500万元未到账,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收款的进展情况。 二、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述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系固安云谷于2020年6月因公司第六代有源矩阵有机 发光显示器件(AMOLED)面板生产线项目获得的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给予的专项扶持奖励资金共人民币70,000万元,并在后续陆续 收到上述专项扶持奖励资金10,000万元、20,000万元 ...
维信诺(002387)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1 00:00
净利润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1.18亿元,2022年同期为-23.76亿元[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前三季度为-25.39亿元,2022年同期为-19.57亿元[6]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8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25.3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73%[65] 资产项目情况 - 应收账款2023年9月30日为21.44亿元,占总资产比例5.65%,较年初增长44.38%[15] - 应收款项融资2023年9月30日为5968.2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0.16%,较年初增长202.13%[15] - 存货2023年9月30日为5.5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46%,较年初下降33.46%[15] - 长期借款2023年9月30日为51.7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3.62%,较年初增长117.43%[1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50.87亿元,较年初64.85亿元减少[5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21.44亿元,较年初14.85亿元增加[5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存货5.55亿元,较年初8.34亿元减少[5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固定资产204.51亿元,较年初220.25亿元减少[5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短期借款54.83亿元,较年初59.24亿元减少[5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应付账款55.25亿元,较年初50.21亿元增加[55]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长期借款51.73亿元,较年初23.79亿元增加[55]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1 - 9月为-6.91亿元,2022年同期为7.05亿元,变动比例-197.96%[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1 - 9月为-14.41亿元,2022年同期为-9.35亿元,变动比例-54.14%[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6.91亿元,上期为7.05亿元[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4.41亿元,上期为 - 9.35亿元[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7.66亿元,上期为6.20亿元[6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 13.55亿元,上期为4.02亿元[6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41.57亿元,上期为48.84亿元[5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33.41亿元,上期为37.94亿元[5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129.27亿元,上期为93.57亿元[6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115.48亿元,上期为73.47亿元[60]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96%[65] 减值损失情况 - 信用减值损失2023年为-2429.08万元,2022年为-1470.06万元[6] - 资产减值损失2023年为-3.45亿元,2022年为-4.25亿元[6] - 2023年1 - 9月信用减值损失-2429.08万元,较2022年1 - 9月减少65.24%,主要系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66]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0,819名,前10名股东中西藏知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35%最高[18] - 2022年9月8日签署协议后,一致行动方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94,676,838股,表决权比例为21.33%[19] 股权激励情况 - 截止2023年9月30日,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6,214股[32] 权益项目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资本公积为13,941,423,885.23元,较之前的13,932,145,860.69元有变化[35] - 2023年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为 - 6,084,672,768.03元,较之前的 - 3,545,991,817.89元变动较大[35]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215,433,127.35元,较之前的11,714,469,778.47元减少[35] 每股收益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 1.8498,上期为 - 1.4308[38] - 2023年第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 - 1.8498,上期为 - 1.4308[38] 会计处理规定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追溯调整[40][43] 审计情况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42] 融资保证金情况 - 本期收回融资保证金7.66亿元,较上年同期6.20亿元增加23.59%[47] 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40.91%股权,标的资产交易对价65.61亿元,其中股份支付44.59亿元,现金支付21.03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22亿元[50] - 截至报告披露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52] 营业收入情况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41.19亿元,上期为48.34亿元[57]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4.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2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1.1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79%[65] 营业成本情况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75.13亿元,上期为71.46亿元[57] 投资收益情况 - 2023年1 - 9月投资收益6273.96万元,较2022年1 - 9月增长196.24%,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66] 所得税费用情况 - 2023年1 - 9月所得税费用-5.40亿元,较2022年1 - 9月减少34.89%,主要系部分子公司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66]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3882.98万元[72] 审核问询情况 - 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9月1日,公司进行了回复[74] 资产及权益变动比例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减少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度末减少21.33%[65]
维信诺: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9:1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记录、个人品质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 (三)通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 ...
维信诺: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9:11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3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 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 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
维信诺: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30 19:11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 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 竞争力,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 ...
维信诺: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9:11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3-13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 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 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 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 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