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00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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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6 21:30
独立董事制度总则 - 独立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1] - 独立董事定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1] - 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 [1] 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2] - 公司需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明确列举八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 [2]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4] 独立董事任免程序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4] - 提名委员会需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对候选人提出异议 [5]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5]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方式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并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7]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出席将被解除职务 [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委员会职责 - 公司需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 [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 [1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其知情权 [14]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遭遇阻碍时,可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15]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的费用,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16] 附则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与法律冲突时以法律规定为准 [17]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17]
丰元股份: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6 21:30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明确禁止投机性交易 [1][2] - 制度涵盖业务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等全流程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1][3][4] 业务操作规定 - 业务仅限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以对冲价格风险为目的,禁止场外交易及与非持牌机构合作 [2][5][6] - 期货头寸数量与持仓时间需与现货匹配,持仓量不得超过现货量,且不得超出现货合同执行期 [7] - 必须使用公司自有账户操作,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资金规模需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 [8][9] 审批权限 - 年度或单项套期保值计划需经营层审核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重大交易(如保证金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 [3][11] - 高频交易可对未来12个月额度进行一次性审批,期限内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3] 管理及流程 - 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套期保值工作组负责可行性分析、计划制定及日常操作 [12][13] - 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及核算,内审部门监督业务合规性,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可介入审计 [14][15][16] - 操作流程包括工作组组建、采购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资金调配及内审定期检查 [18] 风险控制 - 优先选择实力雄厚的期货经纪公司,建立持仓预警及止损机制,防止重大差错或欺诈 [21] - 内审部门需监控操作风险,异常价格波动或违规行为需立即上报管理层 [22][23][24] - 不利行情下工作组需及时预警并启动止损程序 [2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需公告业务目的、品种、资金规模、风险控制措施等 [27] - 已确认损益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披露,并重新评估套期有效性 [28]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修订需董事会审议 [30][31][32]
丰元股份: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证券之星· 2025-05-16 21:30
子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投资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1] - 子公司定义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超50%或实际控制)及参股子公司(持股≤50%且无控制权)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有下属子公司 要求子公司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1] 子公司治理结构 - 子公司需依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接受公司监督检查 [2] - 子公司可简化设置 如仅设1名董事或1-2名监事 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不设监事 [2] 人员委派管理机制 -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管对子公司实施监督 人员需符合《公司法》任职条件 [2] - 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必须由公司委派 参股子公司按出资比例委派 [2] - 委派人员需履行合规经营监督、战略协调、重大事项事前沟通及定期经营汇报等6项核心职责 [2] - 委派人员禁止利用职权谋私 不得收受贿赂或侵占子公司财产 [3] 经营决策管控 - 子公司经营规划需服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4] - 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再由子公司决策 [4] - 关联交易需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4] - 越权经营造成损失将追责 包括解除职务及赔偿要求 [4] - 子公司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时间报送公司证券部 [4] 财务管理规范 - 子公司财务工作受公司财务部指导 需确保会计合法合规 优化资金使用效率 [5] - 会计核算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 及时报送报表配合合并审计 [5] 审计监督机制 - 公司定期/不定期审计子公司 子公司需主动配合 [5] -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子公司 [5]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 [6]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需及时修订报批 [5]
丰元股份(0028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20: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 的公平原则,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含其不时的修订或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 下简称"证券相关法规及规定")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 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并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内幕信 息管理的其他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证 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 ...
丰元股份(0028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20:1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 括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 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 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
丰元股份(00280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20:1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部门或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 运行情况,检查被审计部门或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部门或对 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 (一)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二)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和规章的报告情况, 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为加强、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四条 ...
丰元股份(00280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20:1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 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后决定是 否暂缓或豁免披露,并接受深 ...
丰元股份(00280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20:19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5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 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 情形。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活动应当具有商业实 ...
丰元股份(0028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16 20:19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议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应当依法忠实履行职务,不得无故中止股东会或阻碍股东会作出对其不 利的决议。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 ...
丰元股份(002805)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16 20:19
(2025年5月)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但发生下列情形的,董事辞职报 告自下任董事填补因此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