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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00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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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特股份(00288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等原则[12] 关联交易处理部门 - 公司审计部、法务部门协调关联交易事项,财务部、董事会秘书配合[15] 关联人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并更新,发送各单位联络人[15]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等[19] 关联交易审批 - 重大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或组织不超300万元或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内,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批准[2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或组织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股东会审议批准[24] 会议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 独立董事职责 - 公司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35] 文件保存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后二年[42]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42]
沃特股份(002886) - 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资金管理 - 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3]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处理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可司法冻结相关股东股份[10] - 实施“以股抵债”等须严控条件并加强监管[11] 责任与披露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9] - 公司应在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2] - 董事等协助违规占用资金将视情节处理[14] 实施与解释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8][19]
沃特股份(0028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程序含提条件、报送资料、审议、批准、签约,聘期一年可续聘[6][7] 选聘方式及要求 - 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需官网发文件[8] - 评价要素含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报披露事务所、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对特定变更情况保持谨慎[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7]
沃特股份(00288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内审部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内审部检查与归档 - 内审部每半年至少应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一次[9] - 内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6] 审计档案保管与销毁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16]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16]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6] - 审计档案销毁必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董事长签字后方可进行[16] 审计工作流程 - 内审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等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拟定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制定方案[19] - 审计需提前五日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20] 内审部综合审计与报告 - 内审部每季度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问题,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1]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审计委员会需根据内审部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0]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0] - 审计委员会应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3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30] 其他审计事项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一周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董事长十五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0]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27] - 内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8] - 内审部在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2]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3] - 内审部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4] - 内审部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6]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30]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时,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30]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3]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沃特股份(0028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不得担任[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4]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职[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5]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9]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9] 职权行使规定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21]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7] 报告与提议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独立董事[32]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资料[34]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34] - 2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3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职权费用[36] 津贴与制度实施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披露[37] - 本制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40]
沃特股份(00288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信息报告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 重大交易除担保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条件之一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6] 股份变动通知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发生质押等情况需通知公司[19] - 控股股东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或超公司股份总数的5%需通知公司[21] -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每增减比例达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需通知公司[21] - 转让股份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0%、30%时需通知公司[21] - 转让股份后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额小于5%时需通知公司[21] 报告时间与责任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变化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23]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22] - 重大信息报告需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31]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31]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3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由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并组织协调传递[35] - 董事会是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的管理机构[37] - 内部人员在重大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8] 信息披露与责任追究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39] - 发生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40]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41]
沃特股份(00288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获批首次发行1960.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6320.3565万元,股份总数为26320.356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12] - 原有限公司以5662697.13元净资产按1.13:1折股,注册资本500万元,超部分662697.13元计入资本公积[12] 股东与股份 - 原有限公司股东吴宪、何征出资额均为250万元,认购股份数均为250万股,股份比例均为50%[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 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公司15日内书面答复[24][25]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损失请求诉讼,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决定是否诉讼[28]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4] - 七类交易事项、七类担保行为、四类财务资助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35][36][37][38]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一般担保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定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三日,特别紧急情况不受限[9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0] 其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1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期限为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27]
沃特股份(0028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8] - 上市已满一年,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9][10] - 离任后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0] - 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2] 转让额度计算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量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本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度可转让基数[9] 信息申报与交易规则 - 董事、高管应在特定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并在2个交易日内完成[5] - 买卖股票前应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提示违规风险[8] - 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3]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2] 信息披露 - 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在深交所指定网站公告[1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17]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董事会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补救措施等[17] - 持有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8]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9][21]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修订[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23]
沃特股份(00288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3]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审议与职权 - 特定事项经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审议并全体过半数同意[4] 通知与记录 - 通知至少包含五项内容,不定期含讨论议题[5][6] - 会议记录包含六项内容[6] 档案与制度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7]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修改亦同[9]
沃特股份(00288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1 20:46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人员和机构包括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等[4] - 持股5%以上大股东属于适用范围[4] 信息披露规则 - 不确定或临时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7] - 商业秘密等可豁免披露[7] - 暂缓、豁免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8] 审批流程 - 相关部门或子公司提交资料至董事会办公室[10] - 内部审核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长审批[12] 后续处理 - 信息泄露或传闻应及时核实披露[12] - 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应及时披露[12] 责任规定 - 不符合条件处理责任人将被惩戒[13]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并负保密义务[26]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