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川恒股份(002895)
icon
搜索文档
川恒股份(002895) -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8-26 18:51
关联交易 -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与四川万鹏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2] - 关联交易属正常商业交易,定价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 - 同意将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段浩然回避表决[2]
川恒股份(0028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且须包括董事长[4] - 组成人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提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2] - 根据需要设战略与投资工作小组做前期准备[9] - 对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研究提建议[2]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7]
川恒股份(00289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裁、副总 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交所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设财务总监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接受董事会的监 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裁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裁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总裁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
川恒股份(00289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重大信息量化标准 - 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报告[8] - 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特殊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0]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达500万元需报告[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11]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行政处罚及财务资助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告[11] 报告流程与责任 - 证券部为公司重大信息接收联络机构[12]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需通过OA流程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紧急情况当面或电话报告[12] - 各部门重大信息资料经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12] - 分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信息资料须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审核后报送[12] - 其他报告义务人报送重大信息资料需经本人及其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报送[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收集、上报重大事项信息[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漏信息等[13]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信息报送培训[13] - 未在24小时内上报重大信息导致违规,追究报告义务人及其主管负责人责任[1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15]
川恒股份(0028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及报送工作。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 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五条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 ...
川恒股份(00289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 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但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未达到本制 度第十条的规定审议标准的,经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并向公司财务中心、 证券部报备后可由子公司直接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任何人无权 以公 ...
川恒股份(0028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 第一章 |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 第三章 股份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第五章 董事会 …………………………………………………………………………………………………………22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川恒股份(0028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 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 面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 为董事会的工作机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定。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证券监管 ...
川恒股份(0028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 步了解和熟悉;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资本市场的长期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 ...
川恒股份(0028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2025-08-26 18:5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披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 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 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