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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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002913) -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3601.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7360504元[10] - 公司发起人中,深圳市北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0%,程涌、贺波各持股10%[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317360504股,每股面值1元[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三年内董事会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行诉讼[4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12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41]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48]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3]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8] - 公司董事会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184]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88] -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91] - 公司指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99]
奥士康(002913) -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 公司统一管理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展[3] - 特定金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决策与实施 - 批准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决策,财务中心实施[9] 审查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审查可行性等,审计部门监督审计[10][11] 报告与披露 - 价格波动、合规等问题需报告董事会[15] - 损益及亏损达标准应及时报告披露[17] 制度施行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负责解释[21][22]
奥士康(0029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聘请议案[7] - 聘用或解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决定[7]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续聘可不招标[8] 选聘标准与流程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流程包括财务部准备、事务所报送资料等步骤[12] 审计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1] - 审计人员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重大资产重组时审计人员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3] 更换与改聘情况 - 出现六种情况应改聘,更换应在四季度前完成选聘[18][19]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报董事会处理责任人[22] - 解聘违约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22]
奥士康(002913)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业务范围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2] 业务原则 -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5] 业务额度 -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预测金额等[6]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9] 审议情形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等三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业务管理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运作和管理[13] - 财务部是经办部门,采购及市场等部门提供信息,证券部审核合规,审计部监督审计[14] 业务流程 - 财务部门分析提出交易建议方案,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5] 保密与监督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相互独立,审计部监督[20] 特殊情况处理 - 汇率或利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门分析上报,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下达指令[21] 信息披露 - 交易业务经审议通过后需按要求及时披露,重大风险以临时公告披露[25] - 开展业务时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充分提示风险[25]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6]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规定亏损情形时,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26] - 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26] - 业务不满足套期会计适用条件但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可说明是否有效实现预期目标[27]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30]
奥士康(0029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62913",简称为"奥士投票"[8]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10] 股东会规定 - 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现场会议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2] - 通知明确网络投票代码、简称、时间、提案等事项[5] 流程安排 - 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并录入信息[5]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5] - 网络投票开始前二日提供股东资料电子数据[5]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日[6] 投票数据处理 -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数据合并计算[18] - 公司及大股东对表决情况保密[21] - 公司和律师确认合规性并形成表决结果[21] 结果查询与披露 - 有异议及时向深交所及信息公司提出[21] - 按规定披露法律意见书及表决结果[21] - 次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21] - 可通过网站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21]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3] - 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3] - 股东会通过后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23]
奥士康(0029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按100%锁定[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6][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6]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22]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持股5%以上股东同)[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发生变动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需在深交所网站公开变动信息[1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信息[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9] - 减持计划内容应包括拟减持股份数量等信息,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21] - 因离婚拟分配股份应及时披露情况[23]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2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3]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3] 数据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数据信息并检查披露情况[19]
奥士康(0029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8:31
人员任期与限制 - 总经理及高管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报告工作[10] - 财务负责人按时编制年度财务报告[13] 重大情况处理 - 高管发现重大变化或违规应报告[18][19] - 生产经营环境变化需向董事会报告[21] 会议相关 - 1/3以上高管提议,总经理5个工作日内开临时办公会[22]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召集主持[22]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4] 细则说明 - 细则依法规和章程执行,自董事会通过后施行[26][2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奥士康(00291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7-04 18:30
公司股份 - 公司股份总数为317,360,504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4] - 2017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1.3万股并上市[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5]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8] - 公司对股东等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建立控股股东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9][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30]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等专门委员会[29]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改选仍需履职[23] - 兼任高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3] - 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2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2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2] -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44] 其他 - 2025年7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4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5]
奥士康(0029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30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手续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办理移交手续[8] 追责复核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2]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任职限制 - 因犯罪等多种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担任董高[4]
奥士康(002913)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04 18:30
公司治理 - 2025年7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相关治理制度议案[1]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9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21项制度无需提交[2][3]